儿媳没有继承权,有赡养义务吗?

儿媳没有继承权,那有赡养义务吗?

在中国的传统观念中,孩子们会视父母为责任的对象,并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当涉及到儿媳是否具有赡养义务时,这个问题却较为复杂。根据中国法律,儿媳的赡养义务并不像儿子那样明确规定。然而,讨论这一话题需要综合考虑家庭关系和社会背景等多个方面。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赡养义务的确立主要由家庭伦理和社会传统所决定。根据传统观念,作为儿媳,她通常被视为嫁入丈夫家庭,并在婚后履行妇女的角色。因此,她的责任主要集中在照料丈夫和丈夫父母的日常生活,但并不包括赡养义务。这种传统观念部分源于封建社会的家族观念,即父母有权要求子女的赡养,但没有义务要求儿媳的赡养。

然而,在现代社会,随着女性地位的提高和价值观的转变,儿媳的地位和责任也发生了一定的转变。现代儿媳通常是受过教育和拥有职业的独立女性,她们在家庭中扮演着更积极、更重要的角色。这也导致她们更多地参与到丈夫父母赡养的问题中。有时候,儿媳会在经济能力和时间允许的情况下,为丈夫的父母提供帮助,但这是出于个人意愿,而非法律规定。

另一方面,虽然在社会和法律层面上并没有赡养儿媳的规定,但实际情况可能有所不同。在中国一些地区和家庭,儿媳的婚姻仍然被视为儿子所在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些情况下,儿媳会更多地承担起照顾和赡养岳父母的责任。这种现象主要基于家庭关系、传统观念以及一种对岳父母的敬意和感恩之心。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赡养义务的表现形式可能因人而异。某些儿媳可能选择通过参与家庭事务、经济支持或提供日常照护来赡养,而另一些儿媳可能出于各种原因而不愿承担直接的赡养责任。这种差异可能源于各种因素,包括个人隐私、职业发展、人际关系等。这也是儿媳没有明确赡养义务的一个原因。

总的来说,儿媳没有继承权,但她们是否有赡养义务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尽管中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儿媳必须赡养丈夫的父母,但在家庭伦理和社会传统的指导下,一些儿媳会选择履行这个责任。然而,这种情况并非强制性的,而是取决于个人的意愿和家庭关系等多重因素。在现代社会,儿媳的责任范围可能会有所变化,这也需要充分尊重个人选择和权益。














这话不能这么直接笼统的说,儿媳妇究竟有没有继承权,是需要看她是否尽到了赡养老人的义务。如果尽到了赡养义务,那么,肯定就有继承权。如果没有尽到赡养义务,那么,还谈什么继承权呢?这二者之间,完全就是相辅相成的,不能拆开看待!

儿媳妇和女婿,都不是公公婆婆或者是岳父岳母的法定继承人,因此,一般情况下,是不享有继承老人的遗产以及赡养老人的义务。

但是,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

好儿媳二十年如一日细心赡养老人,老人死后,指定儿媳为其财产唯一继承人!

这是一件真实的事情,事情发生在我们老家株洲。

老人一生共生育两个孩子,一儿一女。可是,在女儿八岁、儿子五岁的时候,她的丈夫出意外而没了。她只能一个人含辛茹苦的把两个孩子拉扯大。

好不容易盼着儿女都成家立业了,她以为自己终于能安享晚年的时候。有一次,她儿子在下班的途中,出车祸,被一辆大卡车撞到,还没送到医院,人就没了。

当时,老人哭的死去活来。唯一的儿子没了,她可怎么活啊。儿媳妇当时也悲痛,顾不上她。

等着把她儿子的后世一切安顿好之后,她自己主动地收拾了自己的衣物之类的,想着搬离儿子的家,一个人回老家破屋子里去住。她当时想的是,儿子都没了,儿媳妇一个人得养家还得带孩子,不能成为儿媳妇、拖累儿媳妇了。儿媳妇还年轻,如果自己离开了,以后还能再找一个男人搭伴过日子的。

可是,她没想到的是,她儿媳拉着她不许她走,哭着说:“妈,肖强离开了我,难道你也不要了吗?”她眼泪立马掉下来了:“儿媳妇啊,不是妈不要你,是妈怕拖累你,怕给你增加负担了。只有妈离开了,你才能重新过日子,才能好去再找一个男人帮你一块把孩子养大。”

她儿媳妇拉着她的手说:“妈,求求你了,别离开。不管肖强在不在,你都是我的亲妈,我们都是一家人。你留下来帮我做做家务,照看孩子,我出去上班赚钱。”

......

就这样,日复一日,一转眼,二十多年过去了,孙子也成家立业了。在儿媳妇的精心照顾下,她活到86岁。走的时候,她特意把女儿和媳妇一家叫到身边说:“女儿女婿啊,妈打算把妈所有的积蓄全都给你们的弟媳妇,你们同意吗?自从你弟弟走了之后,她对我如何,你们应该都看在眼里吧?”

她女婿哭着说:“妈,这原本就是该给她的,我们一分都不要!”

她听到女儿女婿这么说,安心的笑了,没过多久,就脸含微笑的离开了。

她走了之后,她女儿一家对她儿媳妇和孩子,特别照顾,时常叫她们来家里玩玩,有点好东西,就想着给弟媳妇送去。

这事,在我们当地,成为大家学习的好榜样。真的,老人做的非常好,儿媳妇做的更好。并没有因为丈夫的离去,而弃寡母不顾。尤其是寡母晚年频繁生病的时候,都是守寡的儿媳妇在床上端屎端尿精心伺候、照顾着。

都说久病床前无孝子,试问一下,天下,又有几个人能做到呢?别说儿媳妇和女婿之类的,恐怕亲生闺女、儿子,都很难做到吧!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孝道是中华名字的传统美德,请让我们继续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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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没有继承权,也就没有赡养义务。

继承权是与赡养和抚养挂钩的。赡养义务主要是父母抚养了儿女,儿女就有义务赡养老人。儿媳没有接受过公婆的抚养,要她去尽赡养义务显然是不合理的。

那儿媳是不是一点义务都没有呢?这是不可能的。俗话说:壁上没有那颗钉就挂不破身上那块皮。你不嫁给公婆的儿子,一切都与你无关。既然嫁给他们的儿子,与他们的儿子就是夫妻关系。老公的义务就是妻子的义务。反过来妻子的义务也是老公的义务。老公有赡养他父母的义务,妻子就必须帮助完成。妻子有赡养自己娘家父母的义务,老公也必须无条件的帮助妻子去完成。概括起来就是夫妻都有赡养双方老人的义务。与继承遗产没有关系。

在日常生活中,为什么儿媳敢和公婆吵架、耍脾气,女婿敢骂岳父岳母?谁给了你们这个胆量?说穿了在你们心目中是认可双方大人与你们是一家人,才敢指责和谩骂。不然你们去骂别家老人试试,是不是干了架就当没事一样呢。

因此既然是一家人,就有相互关照的义务,同时也有相互利用的优先权。老人死后,他们留下的遗产,你们之间尽没尽义务,财产都归了你们。这就是与外人的区别。

所以不管是儿媳还是女婿,对双方老人都不要分里分外,尽够做儿女的责任,给自己的后代留个好印象。




作为儿媳在法律上是不属于赡养人的范畴,同时你作为女婿也没有义务赡养岳父母。但是法律规定你不是赡养人范畴,并不代表你就不用赡养老人,儿媳和女婿是有协助赡养义务的,这个协助赡养义务是有特地条件的,就是这个义务只在婚姻存续期间,就是一旦你离婚了,或者配偶死亡了,这个协助赡养义务就没了。通俗来讲,你老公赡养自己的父母,你作为媳妇是不是也要出钱和帮忙呢,这个就是协助赡养。

那儿媳妇到底有没有继承权呢?一般来来说,婚姻存续期间,其中一方获得的遗产,这个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也就是说虽然儿媳没有继承公公婆婆的遗产的权利,但是你丈夫获得的遗产是两人共同财产。如果你公公婆婆有遗嘱,并表明这个遗产就属于你老公,那么这个遗产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如果配偶死亡了,儿媳或者女婿对公公婆婆或者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那么儿媳和女婿是有继承权的,并且还应该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都没有,儿媳没有继承权,不用赡养公婆义务。不结婚想结婚,结了婚防离婚,这个家庭还过得好吗?大多数家庭都没有继承权这个事,过得都不是很好的吗?想得多还是去做得多,一个家庭靠和睦相处。共同团结,努力工作赚钱谁能有一个好家庭!没有继承权有什么关系呢?赡养不赡养老人!靠人心,儿媳是没有继承权,没有赡养老人义务,赡养老人,每个人应该做的事情!结婚后都是一家人,何必讲两样话,以前从来没有这种讲法,现在事情越来越多,对每个人都没有好次,夫妻关系就是家人,财产都是夫妻的,赡养也是夫妻共同来赡养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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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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