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骑电动车摔倒,现在在医院抢救。这算不算是工伤?

律师解答:

1、是否属于工伤,首先确认伤者与单位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如果建立的是劳动关系的,需要人社局进行工伤认定。

2、如建立的是劳务关系的,则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

建立在劳动关系基础上的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的情形:

一、根据法律规定,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二、骑车摔倒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关键看 是否报警,警方是否能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如果警方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且认定为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四、若警方未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伤者及家人也可以收集整理证据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的认定比较简单,也很复杂,像这种情况:自己骑车不算。

就有这种情况,比如工作时间骑电瓶车的路上,为了躲避行人或者对方的自行车、电瓶车,而自己紧急情况下不慎摔倒致残了,那么即使走了法院也是个输,你虽然有办法可以证明没有外来伤害(比如申请调取街面视频),但你没办法证明当时自己会不会头昏脑热疾病方面的,更没办法证明是不是自己技术不好摔下去的。

包括如果你受到了惊吓,比如汽车喇叭或者没有直接接触到的意外伤害,还包括如果你眼观六路看稀奇摔下去的,你没办法证明,所以工伤条款上会给你做出限制。

但,这种情况,社保的报销也是有讲究的,病例问诊搞拐了,社保也不会给你报销;另外,关键靠自己的商业保险,包括意外医疗、住院医疗这两样,另外,如果持续昏迷48小时以上,或者符合伤残认定,或引发了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靠你自己的重大疾病保险和意外身价保障。

如果over了,寿险也会起到大作用,当然,自己无福消受,留给家人。

个人性质购买的商业保险,就是自己的救命稻草,但需要排除除外责任,一般都能得到及时、快速的理赔。如果是对方把自己撞伤撞残或者致死了,由交警判定责任,属于对方全部负责的,由对方负责赔偿,如果双方共担责任的,各自负责自己的(自己有社保和商业保险的,就是自己的社保和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理赔),自己啥保没有的,那就只有自己完全负责自己。

所谓简单,是指事故与工伤条款无歧义,那么就比较简单,公司或单位按照工伤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就行了,首先是排除自杀、故意、自身疾病等自身行为,然后时间上必须符合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出差需提供相关考勤或出差证明),那么比如直接因为意外死在了工位上(或者公司营业场所内)、常规上下班路线或出差途中发生的公共交通意外致残或致死的,但一定得有考勤或必要的相关证据,就包括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且不能脱保,然后就是120或122、法医等书面证明,所有这些都没问题了,就等待审批结果,当然,这个需要有一定的耐心,少则半个月,多则一个月甚至三五个月不一定。

什么是公共交通?比如出租车、公交车、有轨/无轨列车、地铁、轻轨、高铁、火车、动车、磁悬浮列车、飞机、轮船,通常指的就是这些,当然出租车和轮船必须是有合法经营权的才算,私人的或冒牌的通通不算。

另外,滴滴、快车、共享单车等这类社会力量运营的交通工具,不算公共交通,所以,如果万一出了事,目前是不能认定为工伤事故的,这是你的个人行为。再者,商业保险对于这类社会性质的非公共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都是依据法律法规,所以,出了事就是理还乱剪不断。

那么,你可能会问,如果社保按照工伤认定了,商业保险还赔不赔呢?

第一,属于伤残能够评级的或者造成身故了,工伤了工伤,商业保险了商业保险,都要赔,各赔各的,互不影响,商业保险你的全残、重大疾病和身故,买得多就赔得多,买多家,也是各赔各的。注意:未成年人有意外身故赔付限制,成人没有这种限制。

第二,医疗费用报销。能走社保的,社保一定要先结算,社保报销不了的其余的,由商业医疗保险,包括意外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负责按照合同约定理赔,但一个最基本的原则是,跟财务报账制度一样,你不能重复报销;如果社保不予报销,那么就是商业医疗保险来报销(报销比例一般会打折扣),当然,同样需要排除除外责任。所以如果没有第三者参与的意外,保险公司的这类理赔就很简单了,但凡涉及到第三方参与的意外,理赔就相对复杂一些,就跟车险理赔的道理实际上差不多的。




不请自来,莫怪莫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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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1

标签:工伤   电动车   途中   轮渡   医疗保险   交通事故   社保   职工   商业保险   事故   路上   意外   员工   火车   医院   责任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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