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禁止赌博,为什么棋牌室能正常营业?

国家禁止赌博,但是棋牌室并没有被禁止营业。

棋牌室是指提供牌类、棋类等娱乐项目的场所,这些娱乐项目本身并不属于赌博活动。因此,即使国家禁止赌博,棋牌室仍然可以正常营业,只要它们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进行赌博活动。

此外,一些地方也出台了禁止赌博的规定,但是这些规定并不适用于所有地方和所有时代。因此,如果棋牌室所在的地方或时代没有禁止赌博的规定,那么它们仍然可以正常营业。

总之,棋牌室可以正常营业,只要它们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进行赌博活动。




在派出所工作的朋友告诉我,棋牌室之所以是能够正常营业,就是因为棋牌室与赌博有着天壤的区别的,再说开棋牌室的老板就会严把这个关口。不然的话,他后半辈子就只能在监狱中渡过了。

说起棋牌室,大家肯定非常的熟悉,在小区的楼下,村庄里面。都几乎能够看到棋牌室的影子的,而一般的棋牌室都是一个中年老年人、以为社会的闲散人员为主。

他们在棋牌室玩的都是比较小的,根本构不成赌博的性质,再说,开棋牌室的老板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他们都是知道的,什么样子的就会造成赌博的性质,所以老板在这些方便都会有严把这个关口的,不会让赌博的事情,发生在棋牌室中。

在前文中,我们说到了赌博,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看看,什么样子的棋牌才会构成赌博,对赌博以及参赌的人员,国家又是怎么处罚了呢?

什么是赌博?赌博又是怎么处罚的呢?


所谓赌博:首先是以盈利为目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行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生的人,赌博的意图就是为了钱财。而不是以消遣、娱乐为主。

这个时候可能就会有人说了,以盈利为目的,那么对于在赌博中输钱的人,就不会构成赌博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只要是为了获取钱财为目的。参与的活动,就是赌博。

其实上在这场赌博之中,你是想赢钱的,到最后你是输钱的,这并不影响到你参赌的事实。不管怎么样说,以赢钱为目的的活动且金额在一定数量的行为就是赌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就明确规定了:以盈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人员,直接可以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要是你为赌博人员提供了场地,并从场地中收取了一定的费用,这样的话,你就构成了开设赌场罪。你就算没有参与到这场赌博之中,也会处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就是赌博,赌博不仅危害到社会的秩序、影响自己的生活以及工作。同时赌博也是诱发各种犯罪的导火索。对整个社会的危险是很大的,所以国家在严厉打击赌博。



国家禁止赌博,为什么棋牌室能正常营业?

有一些人,可能就会有这样的一个疑问,既然国家明明禁止赌博的,为什么大部分的 棋牌室还能正常开业的,难道你不害怕有人员在里面赌博吗?

首先要说明的是,棋牌室是从早起的赌场中演变而来的。在棋牌室刚成立的时候,是有赌场的性质在里面的,后来在国家的法律之下,对棋牌室进行了一次改良。

后来才有了今天的满大街的棋牌室,而如今的棋牌室,主要都是以娱乐为主的一个经营场所。有经营是必定是有是收益的,而这种收益并非是以盈利为目的的。

这种收益。就是人家给你提供一个场地,空调、热水都是供应的,在这样的一个条件下,每个人都是需要支付人家一定的费用。而这种费用往往都是固定的。

再说,棋牌室的老板,对于娱乐的资金,也是有严格的要求的,不能超越赌博之上,只能在赌博之下,进行活动。这点就需要老板进行很好的把控了。

对于赌博来说,每场涉及到的资金数量都是比较大的。而对于棋牌室来说,每场的输赢都是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单单 从金额来说,是没有超越赌博之上的。

再一个原因,棋牌室的人大多都是以娱乐为目的的,说白了,人退休以后,每天的闲余的时间比较多,可以用这样的方式来打发自己的时间。

中国是一个老龄化社会,麻将有是中国的国粹,是很多人用于消遣的工具,这些老年人,就会利用自己的时间,动动脑筋、可以有效的预防老年痴呆症的发生。尤其对于老年人来说,都是有诸多好处的。

当然小区附近的棋牌室,也是具有一些负面的影响,比如扰民、长期久坐引发的身体的一系列的疾病等等,这些都是棋牌室带给人负面的影响。就看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了。


大概总结一下吧

棋牌室之所以能够正常营业原因只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把 。

1、棋牌室是以娱乐为目的,并非以盈利为目的。现在在如此之多的棋牌室的相互竞争下,棋牌室也在向服务型行业里面转变。从环境、设备、场地等多方面,进行互相的竞争。只要不触及到赌博的 性质,这些竞争其实都是好的一面。

2、玩得小,一般像棋牌室玩一天下来,输赢大多也就在100元左右,多的时候,可能会到200元左右,这些还够不到赌博的性质。再说能开棋牌室的人,对于赌博的定义可能比谁要清楚,你想玩大的,看人家老板同不同意了。这样是源于老板的监督的作用。

3、老年人打发时间的工具,我们国家是一个人口老龄化比较严重的国家了,棋牌室给老年人提供了打发时间的场地,而这些 棋牌室的定义,就是给老年人服务的。也有一些棋牌室可能会换个叫法,叫做老年人活动中心。其实说白了都是一个意思。

在棋牌室中打牌,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1、不要赌博,不要赌博,不要赌博。重要的问题说三遍,有的人可能都会存在侥幸的心理,觉得自己的棋牌室打牌,打着打着就上头了,直接进入赌博的行列了。一旦被公安机关认定为赌博的性质,你不仅要接受罚款,还会有牢狱之灾。

2、不要久坐、这些都是给老年人说的,我门口就有一个麻将馆,在上个月的时候,就发生了一起,因为久坐造成的事故。久坐以后,人站起来后,可能就会出现腿脚发麻,或者短暂性的眼前发黑,只要稍不留意,就会直接摔倒。

我家门口的麻将馆,就是因为打麻将时间长了,起来的一瞬间,直接倒了下去,头正好磕在了凳子的腿上面,拉到医院去了以后,没有多久就已经去世了。为这个事情,家属和麻将馆老板争吵了好久。

3、不要在麻将馆抽烟、很多人可能都会有一边打麻将,一边抽烟的习惯,这样就会造成棋牌室的空气质量特别的不好,二手烟还比一手烟的危害更大,人要是长期待着这种空气不好的地方,可能就会引发一些呼吸系统的疾病,这样就得不偿失了。

4、疫情期间尽量不要去麻将馆、纵观国内疫情的形势,有多起零星爆发的源头就是麻将馆,其实麻将馆是一个人口聚集很集中的区域了,一旦发现问题,直接会影响到你的家人。会直接影响到,你的家人的工作或者学习。

作为棋牌室老板来说,也要积极配合疫情的相关的工作,做好人员的检查和排查的工作,不要给防控带来一定的困难。

写到最后

我想说。棋牌室的开业都是经过有关部门合法批准的,是有营业执照的,你只能在你营业执照所归属的范围内营业,只要超出了本来的营业范围,很有可能就会触及到法律。您说是吧

珍爱生命、远离赌博!




国家在赌博这方面确实是禁止的,但它有一定的规定。例如,参赌人员的数量及赌资的数额,都需要达到一定的量才构成赌博。就全国各地的规定来讲,赌资一般都在1000元以上,当然有些地方也规定在500元以上,才算赌博。

而一般的棋牌室都是一些老年退休人员,妇女及社会的一些闲散人员,他们的赌资每场的输赢大多数是在一两百块钱之间,当然,也有稍大一点的,大约是在三四百块钱左右。所以单从赌资来看,明显没有构成赌博的数额。而这些主力军有需要一个地方的来进行娱乐,打发打发时间,这才促成了全国的棋牌室全面开花。这对这些庞大的退休人员来说,还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有一个固定的场所进行一些娱乐活动,动动脑,对预防老年痴呆还是有一定的作用的。但对社会及其它人员又有一定消极作用。比如扰民啦,传染病毒啦。

所以,一般的情况下,政府对这些棋牌室并没采取措施,甚至还有一些社区专门设立棋牌室专供老年人活动。但一旦有疫情的情况下,就被全面封闭,不能正常营业的。




棋牌室能正常营业跟国家禁止赌博不但不冲突,还保障棋牌室的正常营业。原因我解答如下:

棋牌室,是供人进行棋牌游戏的场所,是供人们休闲的场所。目前大部分是存在较多的是牌室,也就是大家常见的“麻将馆”。

一、开办棋牌室所需手续

全国各地对棋牌室管理的不同规定,因为在现有的法律中没有具体规定,只有在地方法规或是规章中有相应的规定。一般来说开办棋牌室只需要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当然如果卖烟酒食品还要办理相关的烟草经营许可证、卫生证等。有些地方规章还规定需要要到消防部门备案、审批,还要到公安部门备案、审批。

二、棋牌室日常经营的相关法律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可见,棋牌室内的娱乐活动带有少量财物的输赢不认定为赌博,棋牌室只是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不抽头渔利也不算为赌博提供条件或者是开设赌场罪。

三、合法经营与为赌博提供条件或开设赌场罪的区分。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为赌博提供资金、场所、交通工具、通讯工具、赌博工具、经营管理、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费用结算等条件,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当然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以开设赌场罪论处。

可见,棋牌室只是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不抽头渔利也不认定为违法犯罪,是正常经营行为。

四、正常娱乐和赌博的界定

棋牌室内的娱乐活动带有少量财物的输赢不认定为赌博。但是,用财物或其它有价值的事物作注以一定方式争输赢,数额吵过一定限度的就认定为赌博,当然,这个数额每个地方的规定也是不一样的,我所在的省会城市的规定是,“个人输赢不超200元”,是允许的。

《刑法》规定: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实施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可见,构成赌博罪主要是两类,一类是实施聚众赌博;一类是以赌博为业。

回到开头的问题,只要棋牌室内都是正常的法律允许的娱乐活动,当然可以正常经营。如果棋牌室内存在赌博,或者棋牌室抽头渔利,那这里的棋牌室就不是棋牌室了,而变成了赌场,公安部门肯定会查处并会同相关部门对此进行取缔。

总之,棋牌室正常经营跟国家禁止赌博不但毫不矛盾,并且国家还会保障棋牌室的正常经营。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棋牌室根据不同的级别有多种形式开放

开办棋牌室要遵守娱乐场所管理规定,不允许有赌博等情况出现。还需要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

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棋牌室的项目:

国内的棋牌室主要以麻将和扑克牌游戏为主要的娱乐项目,收费模式各不相同,有些场所提供了全自动麻将桌等设施,通常有按局收费、按人收费和按赌金抽成收费等方式。棋牌室的利润极高,在一个小区,棋牌室的收益往往高于超市和餐馆的几倍。

棋牌室与赌场进行几乎相同的项目,但棋牌室有别于赌场的是:棋牌室是法律允许的合法经营项目,而赌场是非法项目,另外棋牌室一般不涉及钱财等赌博交易。

刑法修正案(六)第十八条将开设赌场罪从赌博罪中分立出来,并且提高了相关行为的法定刑,意在从严规制开设赌场——这种较赌博社会危害性更大的涉赌犯罪行为,全面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虽然在开设赌场和聚众赌博中,均会出现行为人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等物质便利的情形,但从行为性质上讲,开设赌场罪是一种不法的经营性行为,使其相较于赌博罪,具有以下行为特征:一是不分输赢均抽头渔利。在开设赌场罪中,行为人主要的获利方式是通过经营赌场,抽头渔利,间接获得赌博利润。不论赌博各方输赢,其均会抽头收取费用,且一般获利较多。而在赌博罪中,行为人通常是通过赌博赢得财物的方式,直接获得非法利益。二是参赌人员开放流动。有别于赌博罪招揽人员参赌比较随意、人员稳定性强、人合性强的特点,开设赌场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专门化赌场经营,不断吸引赌博人员加入,扩散知晓范围,扩大经营规模,使赌场得以持续性获利,故开设赌场罪中的赌博人员通常具有较强的开放性和流动性。三是具有较为完备的组织构架和细致的人员分工。组织构架、人员分工是赌场设立、运作、发展,并且能够提供有所讲究的赌博工具、赌博场所、赌博服务的必备要素,也是开设赌场作为经营性行为的重要体现。


开设赌场罪通常组织严密、分工明确,行为人组织人员专门从事望风、看场或者放贷等与赌场运转密切相关的事务。司法实践中,确有许多犯罪分子,为隐匿行为、规避侦查,以经营棋牌室为幌子,从事开设赌场犯罪。但具体到这里,在获利方式上,以每桌300元收费,并提供茶水、饭菜、打扫卫生、长牌等服务,收费数额、收费方式与开设赌场犯罪中的抽头行为有明显差异。在参赌人员方面,案涉参赌人员相对特定,多为通过电话联系到的朋友等人员,范围较小,来源单一。在组织结构方面,虽然雇佣他人为赌博人员煮饭、打扫赌场卫生,但是召集赌博人员、通过监控设备望风等与赌博密切相关的核心工作均由其一人完成,缺乏开设赌场犯罪基本的组织构架和人员分工。


不构成赌博犯罪的观点不能成立,应构成赌博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旨在将民间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和正常的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与赌博犯罪作以区分,防止打击扩大化。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行为人是否属于司法解释这一出罪条款所明确的情形,需要结合聚众赌博是否为行为人组织、涉案赌资数额、抽头渔利数额、参赌人数等查明事实进行具体判断。对于依托棋牌室等娱乐场所组织赌博活动的,应当排除适用该出罪条款,依照刑法、司法解释有关规定定罪处罚。这里以营利为目的,租用场地,并主动联系参赌人员组织赌局,其行为明显有别于正常的棋牌室经营,且赌资数额大,仅仅查获当天的赌资就达15万余元;同时,银行卡流水也显示其有频发的大额资金来往,与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不符,其行为符合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依法应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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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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