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为蔡姐自述:
儿子大壮30岁了,个头不高,相貌平平,就像一个面瓜,老实巴交,沉默寡言,还没对象,急死我了。
我生活在社会的底层,住在52平的老房子,6楼,房子不保暖,冬天冷,夏天热。一到下雨,屋里流成河。
每天,为了生活,爬上爬下,我的膝盖隐隐作痛,一天没休息过。我和老伴起早贪黑,摆摊卖菜。
什么活都不好干。
开始,我们在小区门口摆摊,被撵得到处跑,天天提心吊胆,跟打游击一样。
后来,不得不去菜市场租了个摊位,大概5平米左右,一天50元,每个月,光摊位费就是1500元。
前几年,还能挣仨瓜俩枣,越往后,越不好干。主要是下岗职工多了,卖菜的人多了,竞争者多了。
近几年,又兴起了网上购物、社区团购,时髦的年轻人根本不来菜市场,直接从网上买菜。
还有的年轻人干脆点外卖,人家都不做饭,不开火。饭店为了节省成本,直接去批发市场买菜,挣钱不容易呀!
我和老伴原来在棉纺厂上班,厂子倒闭了,我俩没了工作,什么吃苦受累的活都干过。
我俩只有一个儿子,我们再穷,也不能穷儿子。
儿子是我们宝贝蛋,我们希望他好好学习,考上大学,找个坐办公室的工作,风吹不着,日晒不着,多好!
可惜,我和老伴儿的学历都不高。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
这孩子智力平平!
上小学时,孩子的成绩很一般,而且越来越差,数学一塌糊涂,只考30分,气得我拿着鸡毛掸子,揍他的屁股。
孩子上了五六年级,很多应用题,我和老伴都不会做。
比如,谁比谁多几分之几?谁比谁少几分之几?谁是谁的几分之几?
还有,两辆车对着头跑,一辆车先出发,一辆车后出发,多长时间相遇,出题的人真是吃饱了撑的,看着就头大!
我还专门给他请了家教,这孩子就是榆木脑袋,死不开窍!
我们望子成龙心切,尽管家里很困难,还是花大价钱,让儿子去了一家出名的私立初中,据说升学率很高。
可是,这家中学的教育很成问题,学习好的坐第1排,学习差的坐后一排。学习好的同学可以随便挑人当同桌!
我家儿子就是个傻大个,成绩很稳定,总是倒数第一,坐在最后一排的角落,经常受老师和同学的排挤!
班主任当着学生的面说,“有的人就是烂泥扶不上墙,拉了全班同学的后腿。”
那些学生“唰”地一下,扭头看我儿子。儿子的脸涨成了猪肝色,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我后悔死了!啥材料就是啥材料,都是我把孩子害了!
大壮越来越胆小怕事,不善言辞,特别自卑。连同龄的朋友都没有,他不敢跟外界接触,怕受到伤害。
最终,大壮没有考上高中,我彻底死心了。猫有猫道,鼠有鼠道。
这条路走不通,这孩子面嫩,还不愿意跟着我们抛头露面卖菜,还是让孩子学个厨师吧。
没想到,这孩子读书脑瓜不行,学厨师,很能钻研,我悬着的一颗心终于放下来。
以前不懂,厨师有很多岗位岗位,比如,冷菜师、面点师、上闸师、热炒师、打荷、主管、厨师长、行政总厨等。
儿子学了两年,学出一些门道,人也渐渐精神了起来,我非常欣慰。我不做过多要求了,只要能自食其力就好。
儿子刚开始,找一些小饭馆试手,每个月只能挣2000-3000元,孩子踏踏实实,从不叫苦叫累。
儿子第1个月,挣了2800元,他攥着工资卡,手心都出汗了。
儿子回家,把卡塞到我手里,“妈,这是2500元,你拿着。”
我的眼睛湿润了,这一辈子,见着回头钱了。
他只留了300元,因为饭店管吃饭,他不吸烟,不喝酒,不打牌。也没有花钱的地方。
孩子吃苦耐劳,没有不良嗜好,我为儿子感到骄傲,条条大路通罗马,不一定非得上大学。
这样好的孩子,找个媳妇儿不成问题吧?
谁知道,儿子一见小姑娘,就麻爪,吭吭哧哧,脸胀得通红,连句囫囵话都说不出来。
那些小姑娘都非常现实,看我家的房子又小又破,儿子似乎也不上台面,就没有谈成过。
儿子的婚事拖拖拉拉,转眼间,儿子30岁了。急得我满嘴冒泡,我这么好的儿子,不能打光棍吧?
我天天托媒人,给儿子介绍对象。人家甚至给我们介绍离过婚的,带一个孩子的,我有些不甘心。
事有凑巧,有一次,我例假总不干净,是子宫肌瘤造成的,住进医院,进行手术。
儿子过来陪护,跑上跑下,办手续。
给我输液扎针的是一个漂亮的小护士,弯弯的眉,水汪汪的大眼睛,戴着口罩。
那天,小护士总是走神,扎了好几针,还没找准血管,临床的大姐都看不下去了。
大姐说,“这个护士技术不行,找护士长,换一个吧!”
我觉得谁都不容易,笑笑说,“姑娘,不要紧的,尽管扎。”
儿子在旁边,有点着急,却没有责怪小护士。小护士对我们很感激,连连道歉。
出院以后,孩子参加个鹊桥会活动,没想到,跟儿子见面的女孩,就是这个小护士,名字叫秦芳芳。
芳芳28岁,也算大龄女青年。但是,长得那叫一个水灵,眉如墨画,肤若凝脂,跟天上的仙女似的。
儿子自惭形秽,觉得配不上人家,谁想到,芳芳就相中了儿子。
芳芳羞答答地说,“大壮这样的人,过日子才踏实。”
我欣喜若狂,真是有福之人不用忙啊,无福之人跑断肠,姻缘在这儿呢。
不过,人家芳芳要求有房子!这个要求并不过分,现在的女孩谈对象,都要求男方有房!
买!本来,我们想买一个93平的。
芳芳说,“干嘛不一次到位呢?买一个大点的,将来,二老也可以住进去,帮我们带孩子。”
我想一想,芳芳说的挺对,干脆一次性到位吧!
我们咬着后槽牙,拿出了一辈子的积蓄,一共90万。
又从亲戚朋友那儿借了30万,花了120万,买了122平米的房子,等于是全款。
小两口结婚以后,就不用还房贷了,减轻了不少负担。
芳芳又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大壮没有主意,毕竟大部分的钱,是我们老两口拿出来的。
说实话,我心里非常犹豫。这毕竟是婚前财产,怎么能随便加上儿媳的名字呢?
万一,俩人离婚怎么办?
呸呸呸,这样想,真不吉利!
我左想右想,觉得错过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这么好的儿媳,从哪儿找去?
我和老伴儿商量之后,同意在房产证上加上儿媳的名字,只要他们好好过日子就行。
芳芳笑逐颜开,从见面到买房,再到结婚,仅仅花了一个月,我觉得跟做梦一样。
人逢喜事精神爽,呆头呆脑的儿子也活泛了很多,连话都多了起来,我看在眼里,乐在心里。
小两口婚后一个多月,儿媳就传出了喜讯,儿媳怀孕了!
我又送牛奶,又买核桃,肥鸡大鸭子,使劲儿招呼,把儿媳养得白白胖胖。
可是,儿媳上班的时候,突然摔了一跤,早产了。
吓得我心里呼呼腾腾,七上八下。
幸亏母子平安,儿媳给我生了一个大胖孙子!
我连卖菜都顾不上了,摊位交给老伴来看着。
说起来,是我们高攀了,亲家两口子都有正式工作,亲家母还是个小学老师,还没有退休。
我是孩子的奶奶,自然应该由我照看月子了!
我兴冲冲地提着大包小包,去照顾儿媳和孙子了。
说实话,儿媳真够娇气的,特别挑剔,这个不吃,那个不吃。
不吃哪行啊?我大孙子还等着吃奶呢,幸亏儿子是厨师,只要有空,就变着花样,给儿媳做吃的。
我也忙得像个打转的陀螺,买纸尿布,去菜市场,洗衣服,打扫卫生,给孙子把屎把尿。
为了让儿媳休息好,我还陪着孙子睡觉,只有吃奶的时候,才给儿媳抱过去。
我每天累得腰酸背疼,心里却美滋滋的。儿媳养得又白又胖,我累得又黑又瘦。
就这样,儿媳也不满意,护士可能都有洁癖,总是挑我的毛病。
给孙子冲奶粉,奶瓶要反复涮七八遍。擦桌子扫地,我反复做三次。
一晃儿,孙子三个月了,小家伙长得可爱极了。我抱着孙子,出去晒太阳。
各位大妈大姐们围上来,纷纷夸我的小孙子长得好看!我心里乐开了花。
孩子满月之后,儿媳回去工作了。早出晚归。有时候,第2天早晨再回来。
我以为儿媳上夜班,也没在意。总觉得儿媳不容易,带孙子更用心了。
我发现,儿子情绪不好。儿媳不怎么理儿子。
我悄悄扯着儿子的袖子问,“你们小两口是不是生气了?”
儿子沉默了一下,说,“没有,妈您别管了。”
我还是忧心不已,孙子6个月了,眉眼舒展了,真的是个小帅哥。
我抱到楼下,大妈大姐们继续夸。
李姐说,“瞧这小鼻子,小眼儿,多么周正!”
张姐说,“就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小男孩。”
刘姐是个大嘴巴,“这孩子长得像你家儿媳吧,一点不像你儿子。”
我心里很不舒服,我的孙子怎么会长得不像我儿子?
我仔细端详端详,总自己骗自己。
忽然,有一天,儿媳提出了离婚!
晴天霹雳,我当时就懵了!我对儿媳这么好,儿子也对她全心全意的,到底为什么?
儿媳只说是性格不合!怎么劝说都不行!
最后,我也失望了,看来儿媳终究没有瞧上我儿子。
离婚就离婚吧,儿媳提出了个过分的要求:房产证上有她的名字,她要拿到产权的50%,让我们给她60万。
我们一家人顿时就懵了!
这个房子可是我们花全款买的精装房,儿媳没有掏一分钱,她凭什么分走一半?
综合前前后后的事儿,串起来,我的脑子里有道光闪过。
刘姐的话在我耳边炸响,“这孩子长得不像你儿子……”
怀疑的草疯长起来,我悄悄对老伴说,“我们是不是中了圈套了?孙子真的是儿子的吗?”
老伴儿瞪了我一眼,“你胡说八道啥呢?”
可是,我就是不放心。我也不敢直接说出来,让儿子恼了。
就悄悄拿着儿子和孙子的头发做了亲子鉴定,还必须是带着毛囊的头发。
我狠狠心,从孙子头上拔了2根。装作不是故意的,趁儿子睡觉,也拔了几根儿。
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几天之后,结果出来了。
亲子鉴定“非亲生,不产生法律上的亲子关系。”
我的脑子“嗡”地一声。怕什么?来什么?我们为别人做了嫁衣裳。
我怒火中烧,准备悄悄跟踪儿媳。
后来,发现她跟一个中年男人过往亲密。这个男人是某个公司的老板!
我气炸了肺,我们当了冤大头,替别人养孩子。这个女人竟然还套取我们的房产!
不得已,我们请教了律师。
律师说,房产证上加上了女方的名字,房子就成了共同财产,离婚时,当成共同财产分割。
幸亏当时没有规定每个人占房产的份额。因为是我们全款出资,有购买的凭证。
可以打官司,过错方是女方,让儿子占较大的份额,那个女人占较小的份额。
律师说,孙子并不是儿子的,可以请求赔偿,让那个女人返还抚养费,还要进行精神赔偿。
这下子,我心里有底了!
对女人亮出了底牌!
我对她说,“你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子!孩子是你跟那个中年男人的!”
女人一愣,随后,死不承认,我拿出了亲子鉴定,她傻了。
女人的脸皮真厚,依然要房产。
最后,法律判决,女人占20%,我儿子占80%。我们要给女人24万。
因为孙子不是儿子的亲生子,女人要返还我们10万块钱的彩礼,再赔偿各种费用4万,一共14万。
坑死人了,明明我们是受害者,最后还是要返还女人10万!
所以说,作为婚前财产,千万不要加对方的名!
不过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听说,后来那个老板的老婆很厉害,把男人扫地出门,男人的公司倒闭了。
男人也不认这个私生子。女人的事情,路人皆知,没人敢要,女人一直独身。
儿子后来找了个本本分分的姑娘,夫妻两个开了个小饭店,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大家说,我们亏不亏?
你还敢在婚前的房子上,加上对方的名字吗?
您好,您的问题是:
男方全款买了房子,房产证加上女方名字后,女方提出离婚。男方怎么办?
陈群律师为您解答,希望帮到您。
这里涉及到婚前房屋的财产所有权,也就是财产关系和婚姻关系,要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但是又要统筹安排。
您要在法律规定和事实证明两个方面着力。特别是要收集、整理购买房屋、恋爱结婚这两个方面的重要证据。
一、关于房产
(一)您需要证明
女方起诉要求分割的房产,是您的婚前个人财产,由您个人全款购买,您已取得房产证,房产证上署名为您一个人的姓名。
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姓名,是因为女方以加名为结婚的前提条件。
男方希望结婚,且相信女方的承诺,所以加名。
(二)您要准备的证据材料主要有
房屋买卖合同(您与开发商为案涉房屋所签署的);
首付款证明(开发商出具的收据或发票);
付款凭证(您的转账凭证或银行流水);
发票(开发商出具的您购房付款的证明);
如果是一次性付清,那就是一次性付清的转账证明、发票;
款项来源证明(存款,工资收入,股票或股份收入,知识产权收入等等的证明);
房产权属证明(加名前后的两本房产证,或者房屋登记信息);
水、电、煤气、网络等的开户证明和交费证明;
女方要求加名的证明(聊天记录、短信、书面材料、证人证言等)。
二、关于婚姻
男方、女方是如何结识的?
相亲,是有介绍人还是网络结识?
结识及恋爱过程证明(聊天记录,微信,证人证言,书面材料等)
结婚证;
三、您的抗辩理由
1、所涉房产是您的婚前个人财产,由您全款购买。
2、加名(赠与),不是本意,不是自愿,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而是基于女方的要求,是附条件的,是以结婚并长期共同生活为目的的。
3、女方系相亲对象,她提出结婚就必须加名、加完名立即就起诉离婚、要求分割房产,其行为目的明确、具有明显的欺诈性质。
4、婚龄仅仅一天。
基于上述理由,要求撤销赠与合同,不支持女方的财产分割要求,同时判令解除婚姻关系。
男方全款买了房子,然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女方的名字,随后女方提出离婚,这种情况下女方能否主张对这套房屋进行分割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男方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的行为,在法律上应当如何定性?
但是,男方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女方的名字,这属于男方对女方的赠与。所以,房屋就变成了男方和女方的共有财产。如果男女双方并没有约定房屋的共有比例,那么一般按照双方各占50%来处理。
此时,如果女方提出离婚,但双方无法通过协议离婚并对房产进行处理,而是通过诉讼离婚,由法院来判决离婚的话。对于该房屋,法院通常会判决一半的份额归女方所有。
当然,并不是说女方提出离婚,就可以顺利离婚并且分割财产的。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男方不同意和女方离婚,那么双方就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来达到离婚的目的。此时女方只能向法院提出诉讼来离婚。
而法院是否判决双方离婚的标准,就是看双方的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因此,如果男女双方并没有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存在,即使女方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法院也不会判决双方离婚。女方想通过离婚而分割该房屋50%份额的目的就会落空。
所以,面对这样的问题,如果夫妻双方并不存在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那么男方也不用太过于担心,女方提出离婚会导致自己的房产被分割掉一半。
另外一点,如果女方通过各种方式欺骗男方在房产证上写上女方的名字,在男方将女方名字写在房产证上之后,马上就跟男方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割该套房屋,那么女方的这种行为已涉嫌欺诈,男方可以报警处理。
我是@爱好法律的小胖虎,欢迎关注我,和我一起学习更多的生活法律知识!
谢邀。
男方着实可怜,疯狂加班,省吃俭用就是为了全款买房。房产加名并办理结婚登记马上被起诉离婚,这估计有可能遇到所谓的骗婚行为。
如果单纯从法律上理解,男方将婚前全款购房的房产加上女方名字,属于男方对女方的赠与,房产属于共同财产。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赠与以房产过户为交付,不可撤销。
显然,这样的理解对于问题所述的情况是不公平。女方要求房产加名,办理结婚登记之后马上起诉要求离婚并分割房产,若是简单且笼统的这样适用法律,并且判决给女方一半的款项补偿,这不仅对男方不公平,也将导致此类骗婚骗财产现象的产生。
一般来说,对于男方赠与行为的理解应当认定为一种附条件性的赠与。显然这个赠与是以婚姻为前提的,如果婚姻不能继续,这个赠与条件视为不成就,赠与人应当可以撤销赠与。
但不管怎么样,房产加名行为属于赠与,女方结婚之后马上诉讼离婚,这个不管是从女方的主观意图或男方的赠与意思表示,还相对容易作出有利于男方的解释。若是结婚时间稍微拉长,一般来说,加名房产应当属于共同财产,应当在离婚时予以分割。所以,建议在加名时签署协议,对于产权份额及分割方式等进行明确,进而避免矛盾。
谢谢悟空小秘书的邀请!
男方全款购买了房子。
通过相亲认识女方后,女方说必须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后,才去登记结婚。
房产证加上女方名字就办理了登记结婚。结果登记结婚的第二天,女方就提出离婚,要求分割一半的房产。
鉴于办理结婚登记的第二天,女方就提出离婚,所以,男方有理由认为女方是骗婚。
何为骗婚?骗婚,是指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或用欺骗手段缔结可撤销婚姻的行为。
骗婚,有两种情形:一种是登记结婚就是为了获得财物,得到财物后,马上就要求离婚;一种是故意隐瞒不利结婚的情况,比如有身体缺陷,有疾病等情况,而与他人结婚。
女方要求房产证上加上名字才去办理结婚证,办理了结婚证第二天就去起诉离婚,要求分割房子,就属于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的情形。
遇到此类情形怎么办?
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民事行为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为无效民事行为。
女方的行为是以与男方结婚的合法形式掩盖其骗取男方财产的非法目的的行为。依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该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
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也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女方与男方办理结婚登记,其目的不是与男方成为夫妻,不是与男方共同生活,其真实的想法是为了得到男方的一半房产。所以,其与男方办理结婚登记就是其虚假的意思表示。一旦房产证上加上了她的名字,她的真实想法就马上暴露出来。
《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建议男方以“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为无效民事行为”为由提出反诉,要求认定房产证上增加女方名字的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
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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