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万达情杀案中,女子毫发无伤却趴在地上哭,她到底为谁哭?

不为谁哭。她应该是因为自己的不顾廉耻,不守妇道,为图一时快乐,导致这种悲剧而悔恨哭泣吧。

想想看,一个是与她苟且偷情的人被杀,一个是自己的丈夫可能面临一辈子的牢狱之苦,她本人既使不受法律制裁,也终生也会在舆论和道德的谴责声中度过一生。

此女如果还有一点做人的道德廉耻的话,她应该自裁,了此一生。这也许是她做人的

最后一丝尊严。




丈夫起一怒,荡女灭双夫,若问为谁哭,阎罗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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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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