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席上好友自己喝多了酒精中毒死亡,他人无过错,家属要办酒席的主人家赔偿,有理吗?

我大姑家儿子结婚,三姑父去喝喜酒,却因喝了酒兴奋造成脑梗死亡。三姑家不能接受这个现实,对大姑家充满了怨恨,两家就此恩断义绝,互不来往。


当时亲朋好友都私下议论,说大姑家给三姑家赔偿点钱,表示歉意,但大姑家没有这样做。因为是亲姐妹,也没闹上法庭。这件事不了了之后,两姐妹老死不相往来。也许从法理上来说,不用赔钱,但从情理上来说,多少给点钱安慰一下,亲情就能续上。


不过,我周边也出过几件喝酒死人的事例。那些喝酒喝死人的,全都赔了钱,这是不可逃避的。一桌子喝酒的人,有一人喝死,另外的几个人都得赔钱。这样做,从一定程度上可以扼杀喝酒胡闹的歪风邪气。喝酒本是个随意的事,少喝点聊天,调节气氛。可是一上酒桌就失了酒德,用语言暴力劝人喝酒,或者是逼人喝酒,死人的事就经常发生了。


酒席上好友自己喝酒导致死亡,家属要求赔偿,看似不合理,但人家的要求也有情可原。毕竟人死在你家宴请的酒席上,虽然你没有过错,但酒有没有问题呢?酒的质量过关不过关呢?酒精中毒这样的事刚发生时,是可以送医院抢救的,如果能及时送医院,也许就救过来了。这所有的一切都是个未知数,因你是主办方,多少要担些责任的。能陪就陪点,拿钱消灾,心里安然。




事件回顾

这是前不久发生的一个真实案件,基本过程是这样的:新人梁某结婚,在家里请亲朋好友吃酒席,其中一个好友朱某自认为酒量不错,那天喝得特别高兴,一杯接一杯。不久后,朱某突然倒在了地上,脸色发青,呼吸微弱,怎么叫都没有反应。大家判断可能是休克了,于是赶忙拨打救护车送到医院,经过检查得知是重度酒精中毒,经过三小时的连续抢救,还是未能挽回生命。梁某支付了所有的抢救费,第二天还给朱某家里送去慰问金10万元。但朱某的父亲认为,自己养儿子不容易,儿子是在梁某家喝酒死亡的,提出赔偿金额175万元。现场未出现劝酒,酒本身也没有问题。那么,在梁某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梁某到底该不该赔偿呢?


赔偿责任的一个重要前提是谁为过错方,双方都没有过错,该怎么办呢?

像本案例中如果主客双方都没有存在过错,则应分担责任。梁某的好友朱某在婚宴上酒精中毒,既不是梁某的过错,也不是朱某的过错。对于梁某,其婚宴上的酒经过检测,为合格产品,因此不存在酒的质量不合格导致好友中毒的问题,同时,梁某一家也没有对好友朱某进行强行灌酒,发现朱某情况不对后,也积极施救。所以,梁某家对好友酒精中毒不存在过错。另外,好友朱某自己也不知道会出现这种情况,之所以酒精中毒客观上是由他自己的身体原因造成的,他本人主观上不存在故意或过失。双方都没有过错,该怎么办呢?

先了解一个重要法律概念:无过错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不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为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即不论当事人在主观上有没有过错,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简单的说,均无过错的情况下损害应“补偿”,而不是“赔偿”

对于当事人都没有过错的损害,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对于双方都没有过错的损害应该实行公平责任原则。具体说来就是,在当事人双方对损害的发生都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根据公平的原则,在考虑当事人的财产状况以及其他情况的基础上,责令没有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强调一下,这里是“补偿”,不是“赔偿”。这是“无过错原则”的典型应用。


鉴于梁某和朱某为好友,应该本着相互理解的精神,协商解决相关费用的分担问题。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按照公平责任原则,梁某可对好友朱某酒精中毒死亡产生的抢救费用予以适当分担,梁某又主动送去慰问金,可以说,梁某做法值得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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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在置办结婚的喜宴上亲友因为喝酒出现死亡的事情屡见不鲜。尽管悲剧发生的原因有多种,可是谁也不愿意看到这样的事情出现。喜事中出现悲剧,婚事方烦心透顶,死者家属痛苦万分,双方心灵上都蒙上了一层阴影。

从提问者叙述的情况看,好友在酒席上自己喝酒过多,酒精中毒死亡,他人没有过错。也就是说同桌的人没有劝酒,主人也并无不当之处。从法律上看,作为一个成年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应该具有正常的理智和判断。好友的死亡完全是由自己的过错导致的,与他人无涉,死亡结果的发生和主人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死者家属要求主人承担赔偿责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就是说,主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有人会提出疑问,这个朋友不是因为喝喜酒引起的死亡吗?好像是朋友的死亡和主人家承办婚礼酒席有因果关系。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其实朋友的死亡只和主人承办酒席有事实上的因果关系,生活中的因果关系不是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主人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没有赔偿义务。

从情理上来说,好友前来道喜祝贺,说明他能珍视和自己友情,不该发生的悲剧发生了,报怨是没有用的,自己要面对现实,从情义和道义上对死者家属给以适当的补偿也是应该的。毕竞生命的价值要大于财产的价值,好友的生命都没了,他的家属更痛心,儿子失去了父亲,妻子失去了丈夫,父母失去了儿子。自己大度一些作出合理的补偿,这是人之常情,也是抚慰死者家属情感上的需要。




酒席上好友自己喝多了,酒精中毒死亡,他人无过错,家属要办酒席的主人家赔偿,有理吗?

如果问题描述属实,个人认为死者家属要办酒席的主人家赔偿是不合理的。虽然法律层面上有法律层面的解释,但在情理上是不太合适的。

其一,这位喝酒的人应该是个成年人,也就是我们说的完全行为能力人,他本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换个说法就是,自己能喝多少,心里应该有点谱。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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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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