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要靠家人生存,这样的重度残疾人应该不应该纳入低保呢?

有关部门出台了重度残疾人以个人独户的形式纳入低保的相关政策,这一政策是国家给予重度残疾人极大的,无微不至的关怀!我们生活在各个地方的重度残疾人,一定要感恩党和人民政府才是!我也是一位二级重度肢体残疾老年人,61岁了,我这十多年都是这样的依靠独户纳入低保的,虽然说,在2018年有关部门在清退“关系保”的工作的时候,也把我给夹带进去清退出了低保群体,可是,我找到有关部门多次申诉后,有关部门就又给我恢复低保优待了!

今年七月份又给我取消了,有关部门的理由是说我儿子被机关招聘为普通编制人员了,吃国家的财政饭了,就强行取消了我的低保了。我儿子虽然说是吃上了财政饭,可是刚刚入职,一个月也就只有三千多元钱,家里还有自己一岁多的小女儿,还要让母亲帮助带小女儿,收入和从前几乎是没有变化的,反而由于带小女儿,家庭的开支更大了,奶粉钱,还有尿不湿,等等费用,实际上是两个人工作,四口人开支,生活负担很重的!所以,我认为,取消我重度残疾人的低保是违背有关政策的!眼目前我正在通过有关部门申诉,比如热线12345,它们都热情的受理了我的投诉,目前正在处理当中!感谢12345的同志们对我这重度残疾老年人的关心!谢谢!




因在民政部门工作,简答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关于重度残疾人的范围。按照现行有效政策,所谓的重度残疾人是包括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视力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智力残疾这六个基本分类(还有二至多种残疾类型集于一身的多重残疾)中的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这是国家标准的正式规定。在实际的各类政策执行中,重度残疾人是一个弹性概念1、严格按以上规定是一种情况。2另一种是压缩范围,将言语残疾一级、二级,听力残疾一级、二级划到重度残疾人范围之外。为什么?原因很简单,这两类残疾对劳动能力有一点儿影响,但不大;根本不需要人护理,也不影响生活自理能力。3还有一种是扩大残疾人范围,将智力残疾三级、精神残疾三级直接列入重度残疾人范围。因此,好多人说重度残疾人无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如果不提残疾分类,这种理解是完全错误的。要正确、准确地理解重度残疾人这个概念,切不可放弃政策规定,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实际生活中,真正残疾程度最重、后果最重的重度残疾人是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三类,视力残疾次之,言语残疾、听力残疾最轻

其次,关于生活自理能力的简单解释。要最简单地说,生活自理能力是指在完全没有他人帮助的情况下,自己能够照顾自己日常生活中衣、食、住、行的程度。一般按照自主完成吃饭、穿衣、洗漱、走路等几个指标予以大致的评估,结论一般也是主观性的。况且,不同目标的生活自理能力的评估指标体系也是不同的,能见到的就有几个,如针对孩子的,针对老年人的,针对残疾人的。从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到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程度有重有轻。好多人把丧失部分生活自理能力,理解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其实也是错误的。只有常年卧床不起的,才是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也就是说,或许你理解的无自理能力,只是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与政策规定并不一致。也即:有些表述实际上是夸大其词。

再次,关于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的问题。毫无疑问,纳入低保是有条件的,要符合家庭人均收入、家庭财产状况两个方面的条件。政策就是政策,必须严格执行。在实际生活中,重度残疾人中的绝大多数人,己经按相关的政策规定,分别纳入到了特困人员和低保户范围之中了。剩余少数人,家庭经济条件好一点的,也可以按照单人户方式纳入低保范围了。没有纳入的,往往是家庭经济条件很好的,如家庭经营企业的,有大额银行存款的,家有公职人员的等等,这些情况,在现行政策情况下,很难纳入。客观地说:也没有工作人员会为了照顾个别人,违反政策规定办事,自己甘心情愿地背处分的。什么事情,客观一些,理性一些,就不难理解。

最后,生活不能自理靠家人生存的重度残疾人,应该不应该纳入低保呢?你如果严格地按政策要求,题主即没有说重度残疾人是什么残疾类型,又没有说家庭经济状况,还没有谈到残疾人的年龄,实际上是基本情况不明确,这类问题很难回答。如果重度残疾人是成年的家庭主要劳动力,因为其残疾不但自己无收入,还要他人护理、照料,导致家庭收入低于低保标准,当然应该纳入低保,并且还应该是高一些的低保类别。如果是老年人或孩子,对家庭收入影响有限。如果家庭情况一般,也可以按单人户方式只将本人纳入低保。如果家庭经济条件好,就不能纳入低保。总之一句话:要纳入低保,根本的条件就两条:因人均收入低而生活困难,没有超过认定标准的家庭财产。撇开这两条谈纳入低保,实际上是高射炮打飞机——空对空。

对于基层工作人员来说,是否将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只能按政策规定,按重度残疾人个人或家庭的具体情况做出决定,也只能因具体人而异、因具体条件而异,只是一项日常工作,只是执行政策而己,他们没有把重度残疾人“一律”纳入低保的权力和自由。




谢谢邀请!

我是一位重度残疾人的父亲,深知残疾人的疾苦,我来回答题主的提问!

题主提到重度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依靠家人生活的所有残疾朋友都应纳入低保,享受社会主义优越性,给残疾人的关怀与爱载,虽说家庭能提供生活保障,时间久了,会增加家人的经济压力,自己不仅觉得很自卑,而且毫不尊严,对此提出自已的看法!

一,重度残疾人,有的人生活能自理,有的生活确实不能自理,这样的残疾人对家庭的拖累别人是不知情的。以我儿子为例!

l,他叫徐青云,今年51岁,11年中风至今生活不能自理,问题並非吃饭穿衣那么筒单,关键不能自理麻烦就大了,而且比植物人更难照顾,吃喝拉撒都要人,现在一般顾护工是承受不了。

2,他(青云)得病后,昏迷了32天才醒来,医了7个多月,总费用为60多万,

報消了20多万,自已花了40多万元。

3,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人,而且头部二次手术,不太清醒,並非那40万元那么简单,如果能自理,家人可以赚,由于他体重老婆个子小,一个人无法护理,我们老俩口,共三个人护理一个生活不能自理残疾人,我家是开店的为了他停业8年,损失一百余元。

4,像这种情况一直到14年安徽省出台了重度残疾人可单独立户享低保的优惠政策,才享受低保。

5,近年来,政策有所变动,对家庭亲人有商品房,有车子,有存款不予享受低保,我家住在镇上当然有商品房,按现在政策,应取消低保,但现在仍享受低保,並非是走后门。

因为他是镇企业职工,己交了IO年职工保险,咨询区社保局一位项姓局长,说他可以办理病退,而在企业工作算工龄,有11年工龄交2万5千600元共计21年工龄,至今没办病退,原因,肯怕生命期限有限,又要拿出2万多元,

据项二项只能享受一项,所以我选择了低保,但不会占国家的便宜,如果人提前走了,己交保决不要求退回。

小结,为了帮助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实现全民奔小康步伐,如果把这些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纳入低保,不仅是这些家庭的福音,而且使这些家庭更加和睦相处,使残疾人本人生活更有尊严,更有幸福感。




只要是重度残疾的,不应该和家里经济收入挂钩,应拿入低保,这样对残疾人才公平,社会也才公平,精准扶贫多好的家庭而且没有残疾人就是贫困户对吧!




我认为重度残疾人,国家因无视家庭收入,纳入低保。一个残疾人给一个家庭带来不尽尽是经济上问题,还有一个精神上的压力。这只有有残疾人的家庭的人才能体会带来痛苦。所以国家因从人道主义上给予残障人士一点关怀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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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7

标签:残疾人   家人   家庭财产   工龄   政策规定   肢体   老年人   残疾   听力   条件   能力   政策   家庭   国家   财经   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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