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懂物业法吗?

本来是请个管家,就差变黑社会了,这不行那不行还得收保护,其实跟那一回事,就是人家这合法




先把购房合同拿出来看看,有关前期物业的,看看上面写的是不是现在的物业公司。如果不是,那恭喜你以后不用再缴纳物业费了。如果一样,那么也先停交,让物业拿出真合同




有关物业管理国家只有《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门做为物业的主管部门,对物业公司没有实施有效监管,导致《物业管理条例》形同虚设。再加上小区业主真正懂物业法规的不多,就是物业公司,又有几个懂法、守法的,使得物业公司为所欲为,十分猖獗。

一、前期开发商凭啥能指定物业,开发商在购楼合同中指定物业公司应属霸王条款。

二、小区不请自来的物业公司,谁给你的权力,这与拦路抢劫有啥区别?

物业在小区内行使管理权,必须经业主委员会授权,还得与业主签定服务合同,才能按规定收取物业费。否则,小区业主有权拒绝缴纳物业费。




取消物业管理公司势在必行!!!取消物业管理公司势在必行!!!取消物业管理公司势在必行!!!




没有《物业法》,有《物权法》、《房地产管理法》和《物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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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9

标签:自来   物业   管理权   形同虚设   势在必行   为所欲为   猖獗   管家   业主委员会   物业管理   开发商   变黑   这不   小区业主   合同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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