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给下岗职工缴养老保险正确吗?下岗职工应该怎么办?

现在我们所说的下岗职工,一般指的是失业职工

按照下岗职工的定义来说,最初可能源自于《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主要指的是企业可以对富余职工进行待岗和转业培训。而且企业可以对职工实行有限期的放假,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对职工仅仅发放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费。毕竟当时我国国有企业刚刚实施劳动合同制,有关的失业制度还不够完善。

按照现在的劳动关系认定来说,只要双方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就是存在的,用人单位就有义务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但是目前,我国《失业保险条例》已经实施多年,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了劳动合同、解除了劳动关系。失业职工就应当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来享受待遇。

按照国家规定,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非本人意愿失业、有求职意愿的情况下,每年可以领取三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领取失业金期间,失业保险基金会给代缴基本医疗保险,万一去世还会发放丧葬补助费、抚恤金等待遇。

职工失业以后的事情,真的跟用人单位也已经没有关系了。不过,双方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当然,个别情况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照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两倍的赔偿金

一般来说,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再续签等情况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也算是指用人单位给职工的一点点小小安慰或者对职工失业后给予的生活保障吧。因为用人不给的话,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监察或者劳动仲裁维权。

实际上,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企业职工必须参加社保是法定义务。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三类群体可以参加养老保险。所以说,参加养老保险的群体不包括失业人员。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后,我们的退休待遇是累计计算。如果没有条件,少交几个月的养老保险也是可以的。每月养老保险大约能够形成养老金3~10元,缴费基数越高,养老金越高。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企业单位不给下岗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是正确的吗?下岗职工应该怎么办呢?作为一个下岗职工来讲,他实际上已经跟自己所在的原工作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那么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之后,作为工作单位确实是没有责任,也没有义务继续给下岗职工缴纳社保了。所以这个时候我们需要做的是,需要把自己的社保关系由原工作单位正常的转移出来。

转移出来之后你可以通过新的工作单位来参保,也可以自己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参保,都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要指望原单位继续给你参保这是不可能的事情,除非你没有和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这种情况下企业单位是有责任,有义务也是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但如果说你已经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实际上就不能够再通过原单位缴纳社保了。

我们有很多下岗职工,如果能够实现再就业,那么是最好的,因为实现再就业以后,就可以通过新的工作单位来正常交纳社保,但是如果说你没有时间再就业,我们也应该将自己社保关系从员工工作单位转移出来,转移出来之后,那么就可以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参保,照样是可以累积自身的缴费年限,只不过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参保,自己所付出的缴费成本可能会更高一些,缴费压力也会更大一些,所以说实现再就业,才能从根本上来改变和解决自己的经济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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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下岗了没有为单位服务,他凭什么给你交社保?不交养老保险当然合理!




说正确就正确说不正确就不正确,下岗职工是市场经济下产生的,主要是因效益不好而产生的,有谁愿意主动争取下岗的又不是下海,债任在谁是说不清道不明的。

将心比心企业不给买养老保险你说正确合理吗,你要是下岗职工又有何想法,在说下岗后生活还是要继续的,没有正式固定的工作,根据自己的特长该干啥干啥去生活还得继续。




是这样的,作为下岗职工,已经跟原单位脱离了劳动合同关系,企业也不再有义务来缴纳社保了,这是合法的,没有问题。除非说你跟原单位还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你只是内退,离开了工作岗位,这种情况下企业还会正常来缴纳社保。

如果没有单位为自己来缴纳社保,下岗职工就需要自己来解决社保问题,也就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来继续缴纳社保,否则社保就会中断。当然, 相比在职时期,由于个人需要承担全部的社保费用,缴费负担相对也会大一些了。

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一边缴纳社保,一边寻找新的工作机会;如果经济条件困难,那么是可以去申请社保补贴,或者暂时中断社保缴费也是可以的。但是不建议选择直接弃保,这样只会让以后的养老更加困难。

@社保当家,感谢你的阅读。




“企业不给下岗职工缴养老保险正确吗?下岗职工怎么办”?这个问题,是指单位现在仍然存在,还在继续运营。

单位还在运营的企业,辞掉一些员工,在以前,是按照下岗职工安置办法执行的。

这样执行的原因,是因为当年的职工是经过劳动局招工进的企业,是企业单位的正式职工。这些职工下岗,是美其名曰“是对富余职工进行分流安排”,是为了提高企业经营的竞争能力。

在这次分流安置中,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解决企业职工的去留问题。

简单地说,职工下岗以后,就与单位没有了劳动保障关系,也就按照下岗时的条件,自谋出路。

至于正确与否,是根据自己被下岗时候,给单位签订的协议。

自己下岗的时候,如果没有争取到单位继续缴社保的福利,也就失去了单位购买社保的福利。

单位倒闭的,是没有这样的说法的。单位继续运营的,是自己下岗的时候,确定的。

也就是下岗的时候,有,就有。没有,就没有了。

因此,要想继续按照企业缴费,一般是不可能的。

其原因是,你必须要重新找到一家能够购买社保的企业,并且在这家企业工作。

如果没有找到这样的企业,自己全额购买,就要变更购买社保的性质:“以个人名义购买职工养老保险”。




下岗职工分两种,一种是给职工缴养老保险,另一种不给职工缴养老保险。当年国有企业改制时,号召大家自愿下岗,然后按工龄给予经济补偿,这些职工是不继续享受公司继续缴社保的并且个人档案转到劳动局,已不属公司员工。另一种是公司劝退的,继续享受公司职工待遇,只是没工作岗位,每个月发放生活费直至办理退休。这两种下岗职工你说怎么办,是没办法改变的。




我们下岗后自己交。能多交一年就多交一年,够十五年最低,要不太少。




企业都倒闭了,根本就没有钱给下岗职工缴社保。如果这些企业是国企,不论规模大小,主管部门或国家应该负责下岗职工社保金的补缴事宜。




先理解一下,下岗职工是什么含义

很多人把下岗职工和下岗工人混淆,这样的理解方式是不对的。下岗工人是因为90年代,国家经济转型,大部分国有企业私有制,才导致了当年出现的下岗潮。当初的下岗工人,虽然有一部分不是自愿下岗,但也得到了一定的经济补偿,这笔补偿就是国家给下岗工人缴纳社保的费用。

下岗职工按照当今社会理解的意思应该是失业,其中包括了被用人单位开除或自动离职两种情况。严格意义上来说,下岗职工无论因为什么原因离开用人单位,就已经与原单位没有任何关系了。所以,企业不给下岗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是正常的情况,所有企业也是按照这样的规章制度来办事的。

至下岗职工该怎么办,选择性就颇为广泛了,要按照具体情况来做决定。

比如被单位开除,单位会给员工一定的赔偿,失业保险也可以领取一笔很可观的收入。如果长期内没有就业的打算,可用这两笔钱继续参保,如果短期内可以就业,社保断交时间不长,可以选择短期断缴。

如果是自动离职,那么上诉待遇也就也不存在了,如果失业,还是尽快找一份缴纳社保的工作,或者用个人积蓄维持社保缴纳,社保断交时间过长,对于退休后的待遇影响是很大的。所以大家再选择离职的同时,一定要先想好自己的退路。

对此,你有哪些看法,欢迎交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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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8

标签:养老保险   下岗职工   正确   企业   再就业   劳动合同   劳动者   社保   原单位   待遇   职工   灵活   单位   关系   社会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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