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退休以后每个月扣的绩效工资还会退回来吗?

首先明确一点,教师退休以后,每个月扣的绩效工资不但不会退回来,而且会随教师退休而不再享有。

教师在职期间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乡村教师补助、地方补贴等项组成。其中基本工资占教师工资总数的65%左右。其组成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岗位工资即职称工资,是决定教师工资高低的重要组成部分,薪级工资是教龄工资,跟教师从教年限有关。如下图所示:

绩效工资是2015年前后实施的教师工资改革政策,即扣除(岗位工资+薪级工资)*30%作为绩效工资,用教师这部分绩效工资的总数进行再分配,用于奖励那些工作量大,工作业绩突出的老师们,多劳多得,能者多拿等。一般班主任的绩效工资会高于普通教师的绩效工资。

但显然这部分工资的再分配仅限在职教师之间的工作考量,而退休教师因离开了工作岗位,就意味着没有参与绩效工资再分配的资格了,因此教师退休后不再享有绩效工资。同时消失的还有乡村教师补贴、部分岗位津贴等。

这也是我地2016年企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后教师退休以后,退休工资比在职工资明显大幅度减少的原因。

但也有专家承诺,企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后,事业单位退休工资并不比未并轨之前退休的人工资少,只是目前这部分退休工资少的人叫“中人”,等政策过渡期过后,实施细则成熟后再给这部分“中人”追加工资,不知实施细则成熟后,退休教师还能拿回哪一部分工资,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关于教师的绩效工资,一些人总认为每月扣除了30%,其实这种理解是不对的。

首先教师的绩效工资并不是扣,也不是发给具体个人的。而是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对学校的绩效工资总量作出的核算。核算的依据一般是学校上年度基本工资的总额。实际上也跟每一个人的基本工资有关系。

其中,70%用于基础性绩效,作为每月工资的一部分发放给个人。30%作为奖励性绩效,用于学校统筹发放。

绩效工资的比例,医护岗位是60%用于基础性绩效,40%作为奖励性绩效。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一般按照50%用于基础性绩效,50%作为奖励性绩效发放。

很多机关事业单位,由于由于日常工作起伏不大,多数情况下还是按照本人的工资水平,将50%的奖励性绩效原封不动的发放给本人。但是这种做法让人养成了一种奖励性绩效工资就应该是原封不动发给个人的想法。实际上还是应该根据个人贡献和工作多少来进行,合理调配发放.

学校由于各种任务较多,岗位也很特殊,为了鼓励大家工作,设定的分配方式一般按照多劳多得,比较合理的。

比如我们常说的班主任津贴、岗位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成果奖励等等。有关绩效考核办法应当在教育部门指导下,学校内部确定。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由学校集体研究,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本校公开。

当然也是有一些老师意见比较大的,毕竟是根据一些个人的工资为基础计算出来的绩效工资。为此国家在制定绩效工资总量的时候,也会特别考虑一些特殊岗位教师的绩效工资。比如云南省规定班主任工作量按照一个教师工作量的50%计算,也就是将绩效工资额外增发50%。

随着未来国家更加重视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中小学教师的待遇将认真落实不低于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的要求。待遇会越来越好的。




“一扣一发”的那部分绩效工资差额,退休之后没有希望了!

我们都知道,70%的绩效工资随其他方面的工资一起按月发放。而所有教师的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按月扣走并且汇总在一起,然后再按学期发放的。

那么,这个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经过这样这样一扣一发,教师个人还能全部得到自己30%的那部分绩效工资吗?

本来所有的教师扣走的都是自己绩效工资总量的30%,扣走之后汇合在一起,再按照一定的分配办法重新分配。能不能完全得到,就在于这个分配办法。
  1. 校长和副校长,中心校校长和副校长,以及教育领域各级各类的领导,他们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都比一般的教师高出40%。
  2. 这部分绩效工资中,还有班主任津贴,考勤奖励,优秀教师奖励,骨干教师奖励,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奖励,而一般的教师没有奖励。
  3. 工作量不同的教师,领取的这部分工资也是不相同的。
这样分析分析之后,就能够发现,什么样的教师可以得到超过30%,什么样的教师不能超过这个标准,也就一目了然了。在这样的分配办法实行之后,一部分教师领不到30%,被其他人领走的原本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就是我所说的绩效工资差额。

大家都来想一想,按学期或者是按学年发,一旦发出去了,这个差额还有谁愿意退还给你吗?无论你是在职或者是退休,我想,那是没有人愿意这样做的。

综上所述:

当时被扣走后来又发放的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差额部分工资,即使你退休了,也不会有机会领取到了!

就是这样的“一扣一发”,才会有这种情况发生。




如果题主真的是一名教师,提出这样的问题,真的太无知了,社会看不起教师也就很正常了!

教师退休后,已经不存在工资的说法,按月领取养老金,或者叫退休金。没有任何部门和单位,会扣除你的绩效工资,想扣也没地方扣,因为退休人员根本就没有绩效工资!

什么是绩效工资?弄清楚绩效是什么就知道了,绩,成绩,效,效能,就是你工作的也就和效能,根据这个分配的报酬就叫绩效工资。可见,工作的人,在岗的人,才有绩效,一个退休人员,还谈什么绩效呢?

如果这位老师说的是退休以前每月扣除的绩效工资,这里的扣除是不恰当的说法,绩效工资的资金池是由一个单位的教师工资总额的30%组成,并非严格对应每个教师的工资去扣除30%的。

即便算是扣除吧,扣除的工资已经按照教师的工作量工作业绩等,按学期或者按年度,进行了重新分配。每个教师都得到了重新分配后的绩效工资,这位老师,自己每年或者每学期已经领取了绩效工资,现在还问能不能退回去,真不知让人怎么看你?

作为一名老师,我非常尊重老教师,而且从我们学校退休的老教师,我们每年都回请回学校开座谈会,每到中秋春节,都会以学校工会名义组织慰问。

在我接触的退休老教师中,退休了,精神状态都很好,在社会上社区里,都很受人尊重,让我们这些没有退休的老师,都感到自豪,从他们身上看到了明天的自己!

可是,现在回答这样的问题,看到一名退休教师提出这样的问题,心里很不是滋味,难道我们的明天,也会是这样的吗?真的有点令人遗憾和恐惧!我只希望,这不是一位退休老师提出的问题,是一位假退休老师闹着玩的,那会心安不少!




在笔者当地,教师的绩效工资是随个人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的。其中扣留30%的绩效,每人每月200~400元不等,按学期或学年、根据个人工作综合考核情况以分带资,单独集中发放。每人每学期在1200元~2400元之间,每学年在2400元~4800元之间。教师退休之后,离开工作岗位不再从事教学工作,也不再有绩效工资,更不存在绩效工资扣除问题。退休教师按月发放养老金,而养老金中不再保留绩效工资项目。

题主所提的问题,是教师在退休前每月被扣留的绩效工资、退休后还退不退?这个问题应当十分明确,即教师在退休前被扣留的绩效工资,应按当时在岗工作考核情况计发给本人;若单位当时没有考核,应将扣留数全额退还本人。




教师退休以后,每个月扣的绩效工资是不会退过来的,因为当时扣的这部分绩效工资已经实现了再分配,不存在结余,所以是没法退换的。

说到这里,我们需要知道教师工资的一个构成,教师的工资一般是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乡村教师补助,加其他的奖金等等组成,工资标准由岗位的级别来决定。同时在2015年的时候,教师的工资也是实现了一次改革,就是将每位教师每月工资的30%拿出来再分配,作为奖金池。在学校工作的教师都知道,教师会有学期评优或者年度评优,以及带班的班主任津贴,领导的奖金等等一系列都需要费用的支出,只要是牵扯到评优或者是发放津贴,奖金,这些费用的承担者就是每位教师,费用的额度也就是每位教室每月工资的30%,所以扣除的这部分绩效工资就类似于政府的财政收支需要达到平衡,每年收上来的钱在当年需要全部发完,所以是不存在结余的,当然也不会存在在退休后返还给你,如果扣除上来的绩效工资作为一个基金池没有消化的话,那么在退休的时候才会返还给你。

这种绩效工资再分配的制度,也能大大提高和激发教师的工作潜力,工作态度,让优秀的人多得,让懒惰浑水摸鱼的人少得,也是一种公平的分配制度,但在这里我们要出除去发放给领导的奖金,原因不言大家也自明,所以大家就不必盼着扣除的绩效工资能退回来了,那是不可能的了。

感谢阅读,欢迎添加我的关注!




绩效工资是在职在岗教师的一种特有的考核奖励制度,是根据教师的工作业绩和工作效率,以及工作任务完成的情况,以及在岗位上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和师德师风各方面综合测量的奖励性工资。

绩效工资发放的范围有着明确的要求,那就是必须是在职在岗没有退休的在编人员。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随每月的工资一起发放70%还有30%扣下来,作为考核性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集中今年开始了绩效工资改革把30%不再扣下来,随着70%一起按月发放给工资,每月当中的工资等于说绩效工资全额百分百发放,这是为了提高广大人民教师的工资待遇福利,保证他们的教书育人的物质保障。同时也是保证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或高于当地公务员这样一个教师法的规定。

由财政拨款,另外又拿出30%额外的绩效工资,叫做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来代替原来扣下的30%绩效工资。

这样一来等于说绩效工资总量提高了30%,那么不论是领导岗位还是一线教师岗位绩效工资,等于说提高了30%的总量,那么平均到每个人身上自然也是增加了工资待遇。

退休教师发放的退休金按照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进行统一核算,退休工资现在有两部分构成,一种是档案基本工资,这个是按照教龄来核算,按照职称来核定,退休的时候一次性核定,终身领取。因为绩效工资是面向在职在岗人员发放,所以退休教师的绩效工资就取消了,没有了,但是参照绩效工资的70%给退休教师发放,但是取名叫做生活补助。不再称呼为绩效工资,也就是说退休教师没有绩效工资,而是发生活补贴。它的标准就是在岗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的70%的标准。




像我们农村教师,绩效工资,住房补贴,车补,等退休之后,一分没有,现在我们涨工资,主要是这部分提高了,等退休后发现工资没涨。




绩效工资是针对在编教师说的。

在编教师先提前发70%左右,然后剩下30%按照年终考核进行发放。当然事实上,有些可能拿到低于30%,也有可能有些拿到高于30%都有可能。这是这种情况,有个别老师可能感觉到这样分配不公平,因为他觉得他把自己工作已经干完了,也没出现什么纰漏,应该拿回自己的30%,我不要多的奖励,我只要拿回属于自己的部分。当然这个我们不需要在这儿讨论。

当初实行绩效工资的时候,其实是考虑要退休老师的,对于他们的绩效这部分说法是,发放生活补贴。所以他们当时是每个月是拿到全部补贴的,所以就不存在扣的绩效工资的说法!

现在退休老师拿的应该是养老金,不再叫工资,因为我们老师已经全部并入社保行列,退休拿的是养老金。




据《头条百科》的精准解读,绩效工资是以对员工绩效的有效考核为基础,实现将工资与考核结果相挂钩的工资制度,它的理论基础就是“以绩取酬”。教师退休后,已经不在工作岗位了,当然也就没有任何理由继续拿“奖励性绩效工资”了!

中小学校教师岗位设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初衷,自然是要体现“多劳多得”的按劳分配原则。一般都是拿出在编在岗教师薪资的30%左右,来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进行行业内再分配,让那些付出多、成绩突出的老师能够多得,让那些付出少、成绩差的老师必须少得;这样做的最大好处,就是能够激发老师们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极大提升教育教学的工作效率、多出成绩,形成教育的良性循环!

有人觉得,退休前在工作岗位上拿出了自己工资的30%左右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而自己实际得到的却没有那么多,这个工资差额在个人退休后,是否该“还回来”呢?笔者只能说,你想多了,公办中小学教师的工资本来就是来自于财政,具体该怎么发放?是由国家说了算,而不是什么“本来就是你的”。这正如班级里学生代表领取“补贴”一样,用了你的银行卡领取出来,就都是你的了吗?当然不是,而是要由班主任依据本班学生的实际家境情况,进行统一的“再分配”!

所以,“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也就不再享有原来的工资待遇,退休后的教师,不仅没有了“奖励性绩效工资”,而且也没有了“基本工资”,所能够得到的,唯有“退休金”。教师以往在编在岗时候所谓“每个月扣的绩效工资”,已经是统一“再分配”结束了,没有什么“还会退回来”的任何理由了。作为一名退休教师,就老实本分地领取退休金“安度晚年”吧,别再胡思乱想了!

以上就是笔者对于这个问题的一些个人看法,希望得到您的赞同!对此,你怎么看呢?我是@自在人生wub,分享教育与生活常识,欢迎您的关注和支持。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6-08

标签:绩效   工资   教师   基本工资   退休金   差额   养老金   基础性   津贴   班主任   岗位   分配   老师   学校   社会   工作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