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知道的历史上印象最深刻的奇案或奇事是哪个?希望详细分享一下?

清代干尸奇案:炕洞中发现干尸,揭开一段恐怖荒唐的往事

清道光二十年(公元1894年),直隶府定兴县某村的村口有一栋荒废的茅草房。一个村民看中了房子的地基,于是推倒破房子准备在地基上建个戏台子。村民推倒房子后,土炕中挖出了一具干尸。

县令梁宝书赶紧到现场勘验尸体,仵作核验尸体之后,发现这是一具中年男子的尸体,尸体头部白砸扁,其余部位并没有伤痕。尸体已经收缩成一团,藏入土炕之中。

经过调查,尸体是韩贵的。韩贵是外地搬来村里的,在村口弄了一间茅草屋居住。后来他积攒了10两银子娶了一个15岁的女子刘氏为妻。成亲一年之后,刘氏生下了一个儿子,起名叫跟住

三年前,当地发生大旱饿死了很多人。韩贵一家举家逃亡,村民们都以为韩贵和家人逃去外地了,没想到他死在了炕洞里。梁县令又调查到,韩贵当初是个很勤劳的人,待人也很和善,但后来不知何故变得酗酒如命,动辄就打骂妻子刘氏。村民们看不下去上门劝说,韩贵反而把村民们骂了一顿。从此以后,韩贵变得脾气暴躁,村民们也不愿意上门管他们家的事了。

梁县令认为:韩家三人举家逃亡,韩贵死在炕洞里,刘氏母子下落不明,要搞清楚此案,必须找到刘氏母子才行。梁县令于是颁发海捕文书,四处缉拿追捕刘氏母子。转眼又过去了三年,刘氏母子依旧下落不明,此案成为了一桩疑案。

光绪二十三年(公元1897年),灾荒再次发生,当地村民纷纷逃往关外谋生。在逃亡的人中,有一个人叫刘财,刘财就是韩贵妻子刘氏的哥哥。在奉天城内,一个好心的话事人帮刘财找了一份工作:给城内一家杂货铺当帮手。

刘财按照地址找去了那家杂货铺,杂货铺里一个年轻的后生接待了他。刘财仔细一看,顿时惊讶得合不拢嘴:这个年轻的后生是他的外甥跟住。刘财这下高兴坏了,原来杂货铺是妹妹开的,这个年轻的后生就是妹妹和韩贵的儿子跟住。

当天晚上,妹妹刘氏摆了一桌酒菜招呼刘财。刘财问妹妹当初逃难到此地经历了什么?为何不见妹夫韩贵?刘氏说韩贵死了很久了,她带着儿子在奉天吃了很多苦,好不容易才盘下这家杂货铺,日子刚刚好过一些。刘氏拿出一吊钱递给哥哥刘财,恳请他返回老家去,老家的土地和房屋需要人照看。他们家的杂货铺只够糊口,不能收留他。

刘财恳求妹妹,他好不容易出生入死来到这里,如今再回去只怕九死一生,妹妹就发发好心收留他吧。刘财说罢哭得泪流满面,刘氏却心如铁石,把那一吊钱塞给刘财,又让儿子跟住送刘财出门。

刘财被妹妹赶出家门,气得像被挖了心一般,他原以为妹妹会收留他,让他过上衣食无忧的好日子,毕竟妹妹就他一个亲人了。谁知道妹妹如此绝情,就连个安身之所也不给他,就给他一吊钱把他打发了。刘财气呼呼地回到客栈,蒙着头哭了半天。此时话事人来找他了,话事人是来讨要银子的,因为他给刘财介绍了工作。刘财见到话事人来要钱,忍不住埋怨了一顿:

“我那妹妹不要我了,我那外甥也不要我了,我一无所有了,明天就回老家去了!”

话事人问刘财怎么回事,刘财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说了出来。话事人听罢大惊,他对刘财说道:

“他们真的是母子?他们分明是一对夫妻!这城里谁都知道的!”

刘财拍着胸脯说道,刘氏是他的妹妹,跟住是他的外甥,怎么他们就成了夫妻了呢?就算是化成灰他也认得他们,他们是真真切切、如假包换的一家人。话事人听罢,相信了刘财的话。刘财气愤不已,当即让话事人带着他去县衙报了案。

奉天府尹接到报案,马上意识到此案非同小可。在倡导以孝治天下的古代,这是十恶不赦的大罪之首罪,此案若是真的,必将牵连一大堆人。奉天府尹马上拘捕刘氏母子到案审问,经过一番对质,刘氏母子果然承认了罪行:

原来,自从刘氏嫁给韩贵生下跟住后,韩贵越来越觉得不对劲,他认为跟住长得不像自己,于是怀疑刘氏与人私通有了这个儿子。韩贵从此变得喜怒无常,整日酗酒度日,喝醉之后就打刘氏、打儿子。

转眼十六年过去,跟住长成了十六岁的小伙子,刘氏还是30岁的小媳妇。跟住已经是个成年人了,韩家只有一间茅草房,睡的是大通铺。韩家三口都在大通铺上睡觉,跟住与刘氏长年被韩贵毒打,二人又正值青春,所以就产生了一种扭曲的心理,母子竟然惺惺相惜,做下了龌龊之事。

一天傍晚,韩贵出门打工回来,喝醉了酒就开始毒打刘氏,韩贵抓着刘氏的头发把头往墙上撞,又用脚拼命踹刘氏的小腹。刘氏被打得惨叫连连。就在此时,跟住对韩贵早已经深恶痛绝,他抱起顶门的大棍子,抡圆了朝韩贵的后脑勺打去,韩贵被一闷棍当场打死。

打死韩贵之后,母子二人担心被人发现韩贵被杀,又担心尸体在家中发臭,于是就把炕灶凿开,把韩贵的尸体塞进去。韩贵的尸体就这样被砌进了炕灶里,直到被烤成了干尸。在藏着韩贵尸体的炕上,刘氏母子二人依旧寝则同眠,吃则同吃,就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

不久之后,当地再次发生灾荒,刘氏母子把门锁上,跟着逃难的灾民来到奉天谋生。二人在奉天辛苦打拼数年,又得到当地一个好心财主的帮助,几年下来就盘到了一家杂货铺,过起了好日子。刘氏母子认为,在奉天没有人知道他们,认识他们。于是他们就以夫妻相称,并且还接连生下了两个儿子。

但是他们没有想到刘财会去奉天找到了他们,刘财的出现让刘氏母子惊慌失措,于是拿出一吊钱要刘财赶紧回老家去。刘财满肚子委屈,又得到了话事人的证实,结果发现刘氏母子做下了如此龌龊、违逆人伦的事。

此案令人震惊,古今难见。奉天府尹为此犯了愁,因为此案若上报给朝廷,光绪皇帝必然会怪罪他教化地方不力,竟然会出现这种悖逆人伦的案子。奉天府尹最后把刘氏母子,还有他们生的两个儿子关在衙门大堂里不给他们饭吃,直到把他们全部饿死,然后把尸体抬出去烧了。

这桩案子在清末非常著名,史料文献中都有记载。自古母子不能成为夫妻,尤其是血缘母子,刘氏母子二人不但成为了夫妻,还生下了两个儿子,这种事情悖逆人伦,已经形同禽兽,可见二人心理是何等扭曲。

奉天府尹这样判案有他的难处,他可以判决刘氏母子斩首或者凌迟,但是两个孩子怎么办?按理说两个孩子是无辜的,此事与他们无关,但奉天府尹为了杜绝牵连扩大,连累自己丢了乌纱帽,所以不得不把他们一家都饿死。

这是一桩真实的案子,一桩足以令人震惊的案子。此案在今天看来,依然令人震惊,令人难以置信。

  




曾经一部《肖申克的救赎》让很多人知道了外国监狱的黑暗,而另一部《越狱》美剧更让人见识到了囚犯居然可以这样和狱警斗智斗勇。

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着许多传奇的越狱故事,在日本就有一位家喻户晓的越狱犯,他一生数次越狱,让狱警恨得牙痒痒,但却被无数囚犯视为英雄。

因为他几乎靠一己之力,改变了日本监狱的腐败旧制度,这个人叫做白鸟由荣。

白鸟自小家境就不好,他从来没见过自己的母亲,父亲在他两岁时就去世,缺乏管教的他慢慢像当时很多的年轻人一样成为不良,做起了偷窃的行当。

在他26岁那年,因为偷窃时被人发现,白鸟失手杀死了对方,因此被捕入狱,而他的传奇故事也正式开始。

关押白鸟的监狱叫青森监狱,这里的狱警非常野蛮残暴,对白鸟总是随意地殴打和羞辱,最终忍无可忍的白鸟萌生了越狱的念头。

因为多年偷盗的经验,白鸟似乎对开锁有着过人的天赋,他先是花了数十天时间来记住每个狱警的脚步声和记录下他们交班的时间。

最后仅仅依靠一根从洗澡桶上悄悄拽下来的铁丝,就轻松打开了一道道狱门成功越狱。

白鸟的越狱当时轰动了青森市,搞得人心惶惶,监狱派出了大量人手全城搜捕白鸟,三天后他们在一处山下找到了饥肠辘辘的白鸟,很明显,白鸟没有学会野外生存的技巧。

这次的越狱让白鸟被判了无期徒刑,并且因为担心青森监狱关不住他,法院最终决定将他转移到宫城监狱,二战期间又再次被转移到更恐怖的秋田监狱。

秋田监狱里有一种很可怕的镇静房,3米高的铜墙光溜溜的,根本无法攀爬。整个房间只有一个被铁网拦着的天窗,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狱室里都昏暗不堪。

这很像美国的那种幽禁室,除了防止犯人逃脱,同时也是一种变相的精神折磨,而且室内非常冷,狱警们又只给白鸟一个枕头和一张薄毯子。

这样的环境根本让人难以生存,很多时候白鸟不得不在屋里边绕圈跑步自力更生取暖,睡觉时也把毯子盖在头上,最后他又忍不了了,决定再次越狱。

虽然这次越狱难度比较大,但白鸟似乎真的越狱天赋满级,他利用一块不知道哪里找来的小铁皮,硬生生在铜墙上刮出了可以落脚的小坑,因为室内昏暗,很难被发现。

最后他又把铁皮做成小锯子,靠它锯开了屋顶的天窗,最终再次越狱成功。狱警们发现后都快疯了,这还是人吗?

但这次白鸟没有躲起来,而是找到一位认识的善良典狱长自首,并且抱怨了秋田监狱里的种种腐败情况,最终典狱长将白鸟带回监狱,而镇静房从此废除。

这下白鸟以为自己终于可以过上正常的监狱生活了,可因为他两次的越狱行为,最终他被转移到了北海道有名的恐怖监狱——网走监狱。

在这里白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虐待和殴打,几乎快被折磨致死,于是他又又又忍不住要越狱了。

但监狱方面也早有准备,他们让白鸟24小时带着沉重的镣铐,连吃饭都只能像狗一样趴在地上吃,他们相信在这样的情况下,白鸟就是插翅也难飞。

但很快他们就被打脸了,白鸟真的飞了,他再次打破天窗越狱成功,而他打开镣铐的方式简直让人惊掉下巴。

他利用每天吃饭时省着的酱汤往螺栓上浇,渐渐地,酱汤里的盐分把镣铐的螺栓腐蚀掉,他整整用了八个月的时间,才最终成功打破枷锁逃脱。

而这一次越狱白鸟学聪明了,他躲起来让狱警怎么也找不到他,直到两年后他因为和人争执再次失手杀了人,才又被逮捕入狱。

因为再次杀人和多次越狱,法院决定判处白鸟死刑,但白鸟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不服气法院的判罚,并当庭宣称自己一定会再次越狱。

为了防止他再次逃脱,监狱对他进行了24小时轮班监视,就连洗澡都有人实时监控,狱方把门,天花板,采光天窗,铁栅栏都进行了增强。但就算如此,他们也没能阻止白鸟。

为了防止他再次逃脱,监狱对他进行了24小时轮班监视,就连洗澡都有人实时监控,狱方把门,天花板,采光天窗,铁栅栏都进行了增强。但就算如此,他们也没能阻止白鸟。

这次白鸟的手段更加惊人,他不往上飞了,改为遁地走,他利用一个削尖的金属片把牢房地板锯开后,挖地洞跑走了!

这次越狱后白鸟又躲了差不多一年,这时他已经41岁了,15年的越狱生涯让他筋疲力尽,最终他再次选择自首。

而这次法院经过重新审理,对白鸟的杀人行为进行了改判,变为正当防卫,刑期为20年,并且给他提供了正常的监狱环境,于是白鸟也终于安心服刑,不再想着越狱。

1961年,白鸟期满出狱,然后安稳生活至1973年死于心肌梗塞,结束了传奇的一生。




汉景帝时期,发生一件奇案。

有个人叫防年,他的继母杀了他的父亲,防年为了替父亲报仇就杀了继母。

这个案子轰动一时。

案情并不复杂,防年杀了继母,属于家庭亲属内部的以卑弑尊,应当按照大逆罪处决。但是,防年杀继母的动机是为了报父仇,体现出孝道。

而在汉朝,孝道是非常受推崇的。

如何协调“子杀继母”与“子报父仇”之间的伦理矛盾?

廷尉府(司法部门)一时难以做出决断。

这种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案子如果处理不好,后果很严重。老百姓都看着呢。

有道是,工作上遇到困难找领导。案子最终上报给汉景帝。

汉景帝也犹豫不定。

当时,皇太子刘彻年仅十二岁。

一天,刘彻来问候父亲。

汉景帝有心考考儿子,便把案情说给儿子听,询问儿子的意见。

未来的大汉武帝刘彻略一思索,朗朗答道:

继母等同生母,又和亲生母亲不同。是因为继母与父亲的婚姻关系,从而形成母子关系。在这个案子里,继母杀了父亲,在她下手之时,她和防年就已经恩断义绝了。所以我认为,应当定成普通杀人罪,而不应该按照大逆罪论处。”



听了刘彻的一席话,汉景帝恍然大悟,连声称赞儿子说的好。

廷尉府的法律专家琢磨了多少天,都没有解决,十二岁的刘彻几句话就理清楚了。

这个案子以及案件处理成为中华法系的经典案例。




震惊广大吃瓜群众的日本“福岛便池藏尸案”,我们来试着分析一下凶手是谁。

先简单说一下整个案件,顺便帮大家回顾一下重要的细节。

1989年2月28日下午6点,日本福岛县的一个小山村里。当地小学女教师A回到学校旁边的教职工宿舍,准备上厕所的时候,忽然发现便池深处似乎有一个形似鞋子的东西。于是,她跑到宿舍外面,打开便池的排污口,这次看清楚,排污井深处有一条人腿。

此时,女教师A立刻去找了校长和其他同事,告诉他们这件事情,其他人赶紧报了警。

警察赶到之后,尝试徒手把里面的人拉出来,但是排污管道实在太狭窄。于是,同样赶来施救的消防员上阵,用重型设备挖开了整个排污管道,破坏管道外壁之后,才把困在里面的弄出来。

诡异的事情来了,里面的人早已死亡,成蜷缩状。上身赤裸,衣服被整齐的叠好抱在胸前,双膝弯曲,脸部稍微转向左边。

现场如此诡异,警方也觉得很奇怪。法医解剖检测之后,确定男性死者S是在狭窄空间下压迫胸腔,活活冻死的。而且,尸体上除了手肘和膝盖处的轻微擦伤,没有发现其他外伤,男子S应该没有和人搏斗过。


这个男性的身份很快就被查明了,是旁边村子的26岁男性。

他和自己的双亲以及祖父母生活在一起,平时性格开朗,喜欢体育运动和音乐,非常受欢迎。他在附近一家维护核电站的公司里担任营业主任,没事的时候还在村子里的青年会负责组织各类活动。

事发前的2月24日,男子S对父亲说:“我要出去办点事。”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事后发现,他的车子停在教职工宿舍旁的停车场,车钥匙也没拔下来。还有他的鞋子,也很有意思,一只盖在他的脸上,另一只在事发地比较远的土坡上。

法医鉴定,男子S大概是2月26日死亡的。从他离开家的24日,到死亡的26日,到底发生了什么?

警方对外宣布的结果,是男子S偷窥不成,被卡在排污管道中活活冻死。

但是这种说法并不被村民所接受,毕竟他们心目中的男子S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很多人怀疑其中有阴谋,比如S曾经帮助村长进行竞选演讲,但是发现了其中的竞选黑幕,所以拒绝继续帮助村长,有可能遭到报复了。

还有猜测,女教师A曾经遭到过电话骚扰,男子S就和女教师的男朋友一起,对骚扰电话进行了录音,还送到了警察局。会不会是打骚扰电话的人报复?


好,大概就是这样,下面该分析疑点了。

首先就是这个排污管道,入口实在是太狭窄了,一个成年人非常非常勉强的才能爬进去。而且,进去之后,想凭着自己的能力出来,几乎不可能。那么男子S到底出于什么动机,非要钻进去?

其二,钻进去,为什么要脱了衣服呢?当时正是冬天,非常寒冷。不穿衣服的情况下,撑不了多久的。从他把衣服叠好抱在胸前来看,似乎是故意这么做的。为什么?

第三,男子S钻进来真是偷窥吗?偷窥的说法其实并不成立,因为昭和天皇大丧礼放假,女教师A称自己从24号到28号,已经回到福岛县自己家里住了,当时教室宿舍没有人。都没有人,他偷窥啥啊?

第四,如果真的是计划好的钻进排污管道,为什么两只鞋子一只在脸上,一只在远处的土坡上?为什么车钥匙没拔?假如是因为事情紧急,被人追杀躲进排污管道,怎么还有时间脱衣服叠衣服?

其实,最诡异的就是动机,他到底钻进来想干嘛?这个狭窄的排污管道,想进来没这么容易。有人提出会不会是遭到黑道追杀,被强迫钻进去的?

这个可能性并不大,虽然男子S不愿意配合村长选举,但还不至于遭到追杀报复。他的工作和生活中,也没有必然遭到追杀的理由。就算是真的有人要杀他,为什么用这么怪异的方式?直接杀掉,找个没人的地方埋进去岂不是更方便?

有人提出,会不会是杀手想伪造成“意外死亡”。要知道,如果杀手仅仅是强迫男子S钻进去,想把他慢慢冻死,至少要经过几个小时时间。难道杀手就在旁边蹲守着?他不怕男子S呼救引来别人?


下面是推测时间。

其实一切的疑点,应该从最开始发现尸体说起。

女教师A从家中回到教职工宿舍,上厕所时发现疑似鞋子的东西。咱们看事后的图示,鞋子就在男子S的脸上。正常来说,我们就算无意间发现鞋子,第一反应应该是用手电筒照一下,看到底是什么。

但是,女教师A所做的,是来到宿舍外面的排污管道口,打开盖子观察里面。这个胆量,可不是一般人有的。发现尸体之后,女教师A并没有被吓得情绪失控,也没有赶紧报警,而是选择了去找校长,以及老师们。胆子大可以理解,为什么要找来一大帮人看一看,然后再报警?

所以,女教师A会不会知道里面有人?

男子S也许和女教师A保持秘密情人关系,在2月24日放假的这一天,两人瞒着所有人,出来约会。

后来又一起回到教职工宿舍,此时其他老师应该都已经回去了,空空荡荡的。于是他们又在这里玩了一天,到了25日的时候,女教师A可能想玩一点刺激的,于是说服男子A脱掉上衣钻进排污管道,一会儿再把他拉上来。

男子S答应了,但是钻进去之后,竟然发现出不来了,女教师A也没办法帮助他出来,慌了神。因为害怕两人的秘密关系被发现,女教师选择离开。至于鞋子,很可能是之前男子S刚进去的时候,女教师开玩笑扔进去的。后来慌张的离开,所以把另一只鞋扔到较远的地方。

女教师A可能本来是想驾驶男子S的车离开,上车插上钥匙才想到,这样容易遭到怀疑,于是钥匙也没拔就匆匆离开了。

回到家想了两天,回来之后就假装意外发现男子S,摆脱自己的嫌疑。

以上为个人推测,欢迎指正。




在民国初年,宝山县有一对姐妹花,姐姐叫周凤宝,妹妹叫周凤蓉。两人长得很妖媚,生性风流,家门口经常有些不三不四的汉子往来。

有年春天,姐妹俩在田里嬉闹。突然,她们看到东边有一位长得俊俏的后生经过。这位后生在镇上当学徒,人长得高大俊俏,为人老实本分。姐妹俩平日里哪能见到模样这般好看的男人,如今一见到他,心里便不禁荡漾起来。

姐妹俩对视一眼后,很默契地向这位后生跑了过去,并快速地将他拉入一旁的树林中,宽衣解带起来。后生从未经历过风花雪月之事,平日里也是跟着师傅忙活,现今碰上了这番艳遇,心中也是欢喜不已。

姐妹俩交替而上,让后生沉迷于其中。但让他意想不到的是,姐妹俩索取无度,而他又是初经人事。到了最后,后生脸色苍白,下身出血不止,最终精尽而亡。见到后生死亡后,两姐妹也很惊慌,胡乱地套上衣服就往外跑。

没想到的是,两姐妹刚跑出来,就碰到了一位恰好路过的警察。他见周凤宝和周凤蓉脸色慌张,便将拦住两人问发生了什么事情。无奈之下,两姐妹只好向树林的方向指了指。而后,他把两人抓住,最后送到了警察局。

局长接手案子后,也是一筹莫展,这到底是男子强J了女子,还是女子强J了男子。若是前者,男子又是如何把两个女子带到树林进行侵犯的;而要是后者,律法上又没有明确的规定,实在是无法可套。但是,一想到周凤宝姐妹俩平日里的风评,局长也是有了决策。

一番思索之后,局长只好判周凤宝姐妹俩强J男子,犯有强J罪;而后又致人于死,有过失杀人罪。此外,学徒初尝风月,沉湎其中,有“贪欢”情节。因此,他判处周凤宝姐妹俩有期徒刑若干年。

不久,有一位律师来到宝山县游玩,听到这件事情后,大叹“这里竟然没有一个人懂法”。恰巧的是,这句话传到了周凤宝姐妹俩的家人耳中。于是,家人们找到律师,想让他为周凤宝和周凤蓉伸冤。

于是,律师代周凤宝姐妹俩的家属将此案上诉,他辩护说此案的确是以奸毙命,但是案件的关键是两姐妹是否对学徒强迫成奸。若无强迫行为,那就是通奸,就不需要负责任。此外,两姐妹都是弱女子,既无强迫求奸的能力,又没有致人死命的胆量,要不是学徒自愿的,她们根本强迫不了他。

所以,这必定是学徒自愿行事,贪欲而丧身,是咎由自取的。因此,这是一桩“和奸案”,而不是“强J案”。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再加上学徒已是“死无对证”,最后只能推翻原先的判决,宣布两姐妹无罪,当场释放。




老汉清晨遇害

有个村子叫麦子屯。大清乾隆某年初冬,村民邓甲起早赶集,从胡同里走出,经过邓老汉门口,见房门关着,心想,平时这抠门的邻居老邓早就出去卖油条赚钱了,这时还在坑上躺平,这是从未有过的事儿,病了?还是发生意外?就走上去敲了门。谁料那门是虚掩着的,一敲,门就开了道缝儿,邓甲借着晨光一瞅,阿呀,屋里滾动一堆石头,邓老汉倒在血泊中,一动不动,看来已经死了。

知县矫如晦接到报案,马上带差役仵作等赶赴现场。

当时的民居,大都坐北朝南,有院的加院门,没院的,三间房子,中间房门临街,进去,左右两边各有内门通向东西房。中间那房门为对开两扇,向内拉,推合后,以门栓从里面插上。邓老汉住的就是这种没院的老房子,街上泥土堆积踩实,高出院内一截。推开中房那两扇门,见老汉头里足外,仰卧在地,身边一堆石头,那准备要上市的油条担子规矩地摆在一边,尚未被石头碰倒……

事情明摆着的,有人谋杀老汉,趁他睡熟之际,悄悄在两扇门中间堆放石块,室内地势低,老汉从里面一拉门,石头顺势倾入,老汉年迈,躲避不及,被石头砸死。

死者郑老汉,年过六十,有一老伴,膝下无子,幸好他炸得一手好油条,一年四季风雨无阻的推到集市去卖,日子也过得滋润。姨妹有点家事,老伴昨夜赶去帮忙,只老汉一人在家。勘察现场时,老伴已被人用驴子驮回,伏在老汉尸身上一通痛哭,随即昏死过去。

矫老爷急令手下人找郎中,好歹救得老太太活转,草草抚慰几句,又传唤邓老汉四周的邻居,询问被害人生前一些情况。

据邻居所言,死者邓老汉为人和善,从不为居家琐事与邻居争吵;他不缺衣食,也无多余财产,平时家中没人进出,室内物件完好无损。也就是说,仇杀的可能没有,财杀的可能也没有,老太太六十多了,更无情杀的可能。那么,谁在老汉门口堆放这些石块?

矫老爷与师爷都觉得老汉死得有些莫名其妙。这时候,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矫老爷当众宣布: 提供有价值线索的,赏银五两。

话音刚落,瞧热闹的人中有个胡媒婆,此人胆大不怕官,便问: “老爷说话算数?”见老爷点了头,她说,有线索,刚才范十二老婆在碾子房亲口讲的,这老汉是死在邓学孔手里。不信,当场有好几个绣花闲谈的婆娘都可以作证。

真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矫知县详细核对了胡媒婆的证词,马上派人把邓学孔捉拿归案。

媒婆举报的邓学孔,是麦子屯出名的二流子,此人好逸恶劳,偏生得一张馋嘴,家中贫穷,吃不起油腥,见老汉炸油条,便借着同族辈分叫老汉“二爷”的光,时常揣着茶盏儿,来讨上一点油,回去蘸窝头吃,讨得勤了,老汉就有些瞧他不起。这天傍晚,他又来了,吝啬成性的邓老汉不仅一滴油也没给他,还将他奚落一通。

二流子讨了个没趣,赌气到赌友范十二家。范十二烫了壶酒,两人对饮。说到老邓头,邓学孔愤愤不平:

“这老东西,黄土都埋到脖梗了,还那么护食儿,他死后难道脑袋上绑只犁铧,自己拱进土里去?还不是咱们相帮着埋葬?也不及早积点德性?”范十二赶紧劝他,何必跟个老头儿一般见识。可邓学孔越劝越来劲,竟说要在老汉门外堆上石头,砸死他出口鸟气儿。果然,借着酒劲儿,那邓学孔搬来了石头...

这范十二当晚回去,就跟老婆说了此事,并说邓学孔这人不可交。

邓学孔本来想让老汉吃点苦头,不料却弄出人命来,酒醒后听说报了官,心中害怕,便去求范十二不要声张,可范家老婆的嘴没管住,早在老汉一出事,那女人就满村子传开了。

邓学孔还没走出范家院子,地保就引着公差来了。

一见知县,邓学孔在地下就磕头,拉都拉不起来:“老爷别打我板子,我照实招供。”

一桩无头案,如此顺利告破。矫如晦兴奋不已,当堂判杀人犯邓学孔死刑,连夜将案件上报上司,只待秋后将犯人问斩。

各位看官,当你看到此处,肯定会觉得这故事平淡无奇,大呼上当,这算哪门子奇案奇事?请诸位稍安勿燥,静下心来,喝口清茶,接着往下看——

铁证竟出破绽

十天后,矫如晦正在办公,门子来报,说有故人来访。他接过帖子一看,欢喜得连连鼓掌道:“哎呀,他怎么来了,想煞我也!”急忙亲自出门迎接。

来访的是他多年相知蔡忠良。这老蔡也是读书人,博闻强识,才思敏捷,可就是运气不佳。他比矫如晦年长,早参加二度乡试,却屡试不中。这不,矫如晦都做了三年知县,才听说他混了个同进士出身,最近山东济南淄川知县告老还乡,老蔡才得以接替到任。上任途中过昌黎,顺道登门拜访。

盛宴款待后,矫如晦陪好友到驿站中喝茶,闲聊中,随口把邓老汉的案子说了,凶手为点鸡毛小事,就害了一位老人的性命。老伴见当家的被害,急火攻心,也随后而去,被害人又无子嗣,薄有家私却无人继承,死后荒郊孤坟,自然也就无人祭扫,真是可怜呐!

听完矫知县的讲述,蔡忠良总感觉哪儿不对劲,他喝了口茶,迟疑着说,这案子未必那么简单。

矫如晦一听,说,死因一目了然,凶手又供认不讳,人证物证确凿,还有如何不妥的?

蔡忠良说,邓学孔虽然堆了石头,未必是蓄意谋杀。这个案子,还得仔细想想。

次日清晨,矫请蔡吃早饭,又继续请教案子的事。

蔡问: 凶器为石条,还是石块?

矫答: 就是随便捡来的石块,总共有十一块,大的有二三十斤,小的有十几斤,砸在脑袋上的那块最大,足以碎骨致命,十一块石头,全部滚落在室内。

忠良站起身来,说,仁兄想过没有,凶手搬动石头,石头若是堆得过高或者倾斜厉害,则必然往里倾斜,老汉开门时,门栓必被挤住,他应当有所察觉,老汉开了门,说明石块差不多是直立的,而人脑袋骨头最硬,即使石块重数十斤,也得借他人之手,才能置人死地,再有,那石块滚入室内,房门怎么会虚掩上?难道石头长了手?

矫县令听罢这番推理,如梦初醒,不禁感叹道,欧也,仁兄分析得对。

如此看来,邓学孔把石头堆好了,便回家等看好戏,而杀害老汉的另有其人,此人看到老汉已被砸倒,便举起门外的那块最大的石头,砸死老汉,然后将房门虚掩,逃离现场。

矫如晦这才表明心迹,对忠良说,小弟见那邓学孔好吃懒做,平时常做些偷鸡摸狗的勾当,邻居们视为眼中钉,连他的妻子也整天咒他不如早死,只想着借此机会为民除一祸害,哪想到...嘿嘿,这该死的东西连辫解也没有?

忠良沉吟道,搬石头铁证如山,他不承认能如何?还是带我到现场看看吧。

凶手另有其人

矫蔡两县官来到麦子屯邓老汉家。

老汉惨遭谋杀,老婆子相随地下,这房子被称为凶宅,暂时就那么闲置着。老爷令衙役们揭去封条,现场乱石横陈,血腥刺鼻。两位知县像小孩儿搬家家,玩弄着地上的石头,看它仍是否能砸碎人脑袋。结果,就用一只筛面筐扣在地下,几次滚落石块都没能砸塌,并且每次都有一两块石头无法滚落到屋内。

经现场多次实验,蔡忠良得出如下结论:

动机且不论。杀人者无非两种可能,一是蓄意,二是随机起意。石头为邓学孔所堆可以肯定,那么,根据老汉腿被砸伤的情况,是不是可以这样推理: 老汉清晨一开门,确实为石头所伤,同时呼救,而老汉手中恰有钱财,凶手恰巧路过此处,见财起意,便抱起石头砸死老汉,抢走财物。

还有,老汉既然负伤,动弹不得,也就是毫无反抗能力,那凶手为何劫财又劫命?道理只有一个——是熟人作案无疑。

他们又详细观察了邓老汉家的地形,这里并非交通要道,那么寒冷的早晨,不大可能有来自远方的人经过。再往东走,仅十二户人家,再往前走就是死胡同。凶手可能在这十二户人家中。

找来地保一问,这十二户中只一个光棍汉叫邓富贵,是老汉远房侄子,今春起,就去了三十里外的清水镇,给人当伙计。

矫知县回到县街,又立即重审邓学孔。

少时,邓学孔被拖到堂上,已吓得三魂丢了两魂。本以为必死无疑,却突然听说有活命的希望,顿时哭得昏天暗天。

最后,矫老爷吩咐,将他押回牢房,等待重新改判。

清晨鬼影现形

地保暗地打听了,小屯里的人一个不多,一个不少,案子又陷入僵局。

这天,两位知县正坐在小炕上,逐户分析哪家邻居最有可能杀害邓老汉,地保这时带着一个人进来: “两位老爷,都怪这截木头,差点误了大事。吴久,别傻站着,快给老爷们跪下。”

两位知县抬头看时,见炕前跪着一个身穿破袄,腰系草绳的汉子,一张脸跟霜打的驴粪似的,又黑又皱,跪在地上也不老实,肩膀往上端着左右乱摆,想必是虱子多得没个数了。

地保说,他叫吴久。这厮说,初六清晨看见邓富贵了!

两个知县来了精神,说,快说,是怎么回事?

那个叫吴久的村民吓得抖作一团,结巴着吐不出一句完整的人话,地保只好替他代答。

这吴久老实木纳,可就是勤快,屯子里夜间猪呀狗呀的牲口粪,差不多都让他捡了去。初六那天清早,吴久摸黑起来,先到二里外的碾庄那边把粪捡光了,再返回小屯,他的粪筐已经拾满,天也就麻麻亮的光景。

吴久来到村头的打麦场边,刚要打火抽袋烟,就看见前面有个人影一闪,看清楚了,是外出打工的邓富贵!这邓富贵三年前因耍钱赖账的事痛打过他一顿,吴久怕再招他肥揍,就躲在暗处不敢出声。可是,吴久把粪送回家去这点工夫,见那邓富贵又踅了出来...

“姓郑的出门半年多,刚回来又匆忙离开,怕不正常哈?”地保讨好地提醒两位知县。

这时候,跪久了的吴久,好像适应了环境,胆子也逐渐大了起来,在旁帮腔:

“那小子,扒了皮我也认得他骨头,看不差。二位老爷,小民这双眼睛毒着哩,是拾粪练出来的本事,邓富贵看不见我,我却看清楚他进村,穿的新棉鞋,新棉裤,前后也就一袋烟的工去,又换成了旧鞋破夹裤出来了。我还纳闷呢,这小子穿那么单薄出门,不怕冻抽筋?”

听到这儿,蔡忠良高兴得眼睛都眯成一道缝儿了:

“矫大人,还不快赏他二人些酒钱,这吴久可是帮了大忙,那杀人犯就是邓富贵。三十里路,他趁早赶回,不可能为换上入冬穿不着的旧鞋烂裤,他必是回来有事要办,路过邓老汉门前,发现老汉被石头砸倒,他可能与老汉有什么过节,乘机把老汉砸死,该犯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就放弃要办的事,悄悄又潜回清水镇。可能,鞋上裤子上都溅了邓老汉血,他一个光棍,家里并无多余的换洗衣服,无奈才穿上过时的鞋裤,又匆匆逃离本地。”

矫大人一拍大腿,夸奖仁兄分析得好透切,立即从炕上跳下来,清了清嗓门,朝屋外大喝一声,速速将邓富贵捉来审问!

犯罪一念之间

不消半日,邓富贵捉拿到案。矫老爷升堂,喝道:“姓邓的,你做的那些丧天害理的事,本县已了如指掌。如果不想让本老爷生气,免去皮肉受苦,就快快儿招来罢!”

语音刚落,那邓富贵就知事已败露,叩头道:“青天大老爷,小的杀了人,小的愿招!”

邓富贵招供如下:

本月初五是“月忌”,伙计们聚到一块儿喝酒,无意中说到孝敬父母的事儿,邓富贵就想起了自己的老爹明天就是十周年忌日,得去坟前祭扫一番才是。他下半夜睡不着,就起来往家赶,拂晓时分回到麦子屯。经过邓老汉家门口时,听到老头呼救,他赶紧从半开着的门往里看,见老汉仰卧在一块石块之中,动弹不得。

老汉见来人是邓富贵,急忙央求道:“富贵呀,你二娘不在家,不知谁在门外堆石头砸断了我的腿,你快救我一命,不然滴血也滴死了。”

邓富贵急忙动手搬石头,这时,老汉又说话了:“还是侄子亲,打断骨头连着筋,你借我的银子,归还时,利息就去掉一成。”

就这一句话,呛了邓富贵的肺管子。今年春节后,邓富贵在乡里混不下去了,听人说清水镇买卖好做,他就把家里薄田卖掉,还不够做生意的本儿,又去向本家二伯邓老汉借钱,老汉说,自己是口不吃舌不咽,也就省下二十两银子,说好了,利息按二分借给邓富贵,到时候不还,利上滚利。

没想到邓富贵折腾几回,把老本赔得精光,没有退路,只好在那边当伙计。初六晨,他欠债没到期,本不怕老邓头追逼,可老汉偏偏提到这闹心事儿,邓富贵想,这老混蛋儿,都伤成这样了,还改不了这抠门的德性!我欠他那二十两银子,根本还不上了,到时候这老不死的,还不扒我的房子?不如乘现在……家中无人,灭了这个老抠儿……

恶念一生,邓富贵就趁老汉不备,搬起一块大石头,猛地砸向二伯的头,那老汉哼了一声,就蹬直了腿,见了阎王爷。邓富贵见砸出了人命,当时害怕了,一低头,见自己裤子鞋上溅满白的脑浆红的鲜血,急忙跑回家,慌乱中找了身旧衣服换上,又急忙逃回清水镇。

过了几天,听说邓学孔替他顶了杀人罪,邓富贵欢喜得默念几声“阿弥陀佛”。谁知苍天有眼,只高兴了十多天,锁链就套在了脖子上。

这想杀人的,却没杀成;无意杀人的,却成了真凶!想不到呀,真是想不到!

来源:《山海经.故事传奇》




细思极恐的法国“百年奇案”:失踪小女孩被找回后不久人们发现女孩家附近出现一具小女孩尸体,可这具尸体旁边放着的竟是小女孩失踪时所穿衣服!更诡异的是有村民在看到被找回来的小女孩后竟然发疯了,然而全家人都认定她就是自己走失的女儿并且她也会当地的方言!究竟哪个才是真的小女孩?为什么村民看到回来的小女孩后会发疯?为什么被找到的那具尸体会凭空出现?又为什么经过鉴定这具小女孩尸体的头颅是一个成年男子?

在法国西北部的布列塔尼半岛上有一个叫做古阿鲁杜(Goas al Ludu)的宁静小山村,村子并不大,到上世纪初也仅有200多人,几乎村里的每一个人都互相认识,2岁的小女孩宝琳-皮卡德(Pauline Picard)是村里为数不多的幼儿,并且由于小宝琳拥有一头金黄色的头发、深蓝的眼睛长得格外漂亮、可爱,父母还是当地最大的农场主,所以她算是村庄中最讨人喜欢的“小公主”,每当父母在农场干活时她就会独自一人四处“走街串巷”从未发生过任何意外,每家每户也都把她当做自己的孩子般看待毫不见外,直到1922年4月的一天,小村庄的宁静被一系列诡异事件彻底打破…

1922年4月6日傍晚,宝琳的父母像往常一样忙完农活后就出门呼唤小宝琳回家吃晚饭,然而无论他们如何叫唤小女孩都没有回应,而宝琳父母的呼唤立即引来了村民的注意,不过所有人都表示自己今天下午并没有见到宝琳!

是小宝琳今天胆子大了独自出村了吗?为了尽快找到小宝琳以免发生意外,100多位村民们自发地以宝琳家为圆心向四周搜寻出去,可6个小时过去了,100多人的搜索队伍翻遍了整个村庄也没有发现小宝琳的身影,要知道小女孩才不到3岁,走路都不太稳,如果是自己跑出去的能走多远呢?该不会是被人贩子给拐走了吧?想到这,皮卡德夫妇立即决定去报警!


要知道这个仅有200多人的宁静的小村庄有小女孩失踪可是从未发生过的事,警察厅极为重视,因此第二天一大早,辖区的宪兵与警察数十人就陆陆续续赶了过来,并且为了慎重起见,他们决定先对古阿鲁杜村进行一次更加彻底的搜查,这一次算上自愿加入的村民搜寻人数超过200人。然而一整天下来,搜索范围扩大到了邻近的科霍斯村,甚至都挖开了附近的野猪洞、熊窝也没有见到小女孩的身影…因此他们认定小女孩绝不可能自己走丢也不可能被野兽叼走,只能是被人贩子拐走!于是警方决定对村民们展开调查,看看有没有什么可疑人物。

很快,就有村民回忆说案发当天下午曾有一个清理烟囱的陌生人进村找活干,也有人声称自己午饭过后回村时看见两个年轻男女在村口游荡,还有人表示一位叫做卡门的雨伞推销员有可能拐走了宝琳,因为这个卡门非常喜欢她,经常跟小宝琳开玩笑说要带她去隔壁城市找一个新家,而且宝琳的一位邻居也想起案发当天早上卡门曾来过自家吃早饭!然而根据调查,卡门在案发的时间段根本就不在村里,没有作案时间,而那个扫烟囱陌生人和年轻男女也不知道是谁,无奈警方只能发布寻人启事在附近的各大城镇中张贴,希望有人能够在看到被拐走的小宝琳后报警…

但一连好几天过去了,小宝琳的去向依然毫无消息,于是他们又将寻人启事印发在法国的各大报纸上全国征集线索。这一招还挺管用的,5月初的一天,在距离古阿鲁杜350公里远的瑟堡警局给宝琳的父母寄来一封信…

信中对方告诉宝琳的父母称有警员在Coypel街巡逻时看到某住宅的围墙外有一位3岁左右的小女孩长得非常像小宝琳,并且询问了一圈后也没人认识她(小女孩自己不说话),怀疑这就是夫妻俩的女儿于是将她带去了关怀所,希望夫妇俩确认一下是不是失踪的小宝琳,随信还附有一张小女孩的照片。

看完这封信后夫妻俩很是疑惑,因为自己的女儿如果是走失的话怎么会出现在350公里外的瑟堡?而如果是被人拐跑的话怎么又会独自一人出现在街上呢?这挺矛盾啊?另外看照片虽然小女孩有着和小宝琳一样的金黄色头发,但衣服并非小宝琳失踪当天所穿的款式同时感觉照片里的小女孩比自己的女儿要瘦小一点…


然而经过商量后夫妻俩还是决定去瑟堡看看,毕竟一个月了,有好心人给她换了衣服也没奇怪,再说这一个月可能长途跋涉上顿不接下顿导致营养不良才瘦了呢?因此第二天一大早俩人就乘着北上的火车前往瑟堡寻女。

经过瑟堡警方的指引,他们很快就来到了收留小女孩的关怀所,而一见到小女孩俩人差点哭了出来,因为虽然瘦了许多但这就是自己的女儿!那金黄的头发、深蓝的眼眸、神态、举止,绝对不会错!所以当天他们就将小宝琳接走并带回古阿鲁杜…

小宝琳找回来了,村里人都喜出望外,皮卡德家族的亲戚们更是纷纷登门道喜,可奇怪的是自上火车的那一刻起小宝琳就不怎么说话,亲人们怎么逗她都面无表情的,似乎也认不到这些皮卡德家族的人,甚至好像都听不懂当地的布列塔尼语…

难道这不是小宝琳吗?但不仅仅是夫妻俩认定她就是自己的女儿,皮卡德家的另外8个儿女也认定这就是自己的妹妹,甚至那些前来道贺的皮卡德家族亲友也认为这个就是小宝琳无疑,总不会大家都认错吧?

还好回家后两天,小宝琳开口了,她告诉家人称自己在瑟堡时身边有一个女人但不知道对方是谁,而她说的居然就是布列塔尼方言!同时夫妻俩带她到自家的其中一块农场时小宝琳显得极为害怕,而这里正是小宝琳失踪当天父母最后一次看到她的地方!

长得“一模一样”会布列塔尼方言会对“失踪地点”感到恐惧,因此大家猜测小宝琳会不会是在这块农场被人贩子掳走又卖给了那个小宝琳口中的女人所以对此地产生了恐惧心理呢?

这么一来大家就更加确定小宝琳“失而复得”了,为此,皮卡德夫妻还决定给女儿举办一个“接风宴”,邀请所有认识的亲朋好友前来替小宝琳接风洗尘,可诡异的事情也一桩又一桩地接踵而来…


当天被邀请来的有一位叫做伊夫-马丁(Yves Martin)的农民,此人并不常住古阿鲁杜村(报道说是当地村民但是自己家里没有农场所以经常给村里或者邻村的农场主们干活),一进门他就紧张地询问皮卡德夫妇“你们真的找回了宝琳?你们真的确定她就是小宝琳?”而当小宝琳从房间里走出来后看到她的那一刻伊夫-马丁却跟见到鬼一样地喊了句:“God is fair, I am guilty(上帝是公平的,我有罪)” ,随后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怪笑,最后更是像发了疯般地逃离了皮卡德家,而第二天他就因精神病被家人送到了康复医院…

为什么这个马丁会表现地那么反常?他为什么会质疑小宝琳的身份?难道他可以确认这个不是小宝琳吗?不过皮卡德家人都沉浸在喜悦之中,对于马丁的诡异表现并没太放在心上,之后的两个星期,他们也和小宝琳相处得极其愉快,似乎生活又恢复到从前那般宁静,但谁也没想到一件更恐怖的事情也随之发生了…

1922年5月26日,就在小宝琳回家后三个星期,一位骑着自行车的村民路过皮卡德家农场不远处的某个农田时突然发现地上出现一具被严重肢解的尸体,Ta赤身裸体,四肢都不见了,而被斩断的头颅已经呈白骨化完全无法辨认模样,但躯干的腐败程度又不如头颅那么严重,并且尸体旁边还整整齐齐地叠放着一套衣服。

村民立即将事情通知给当地的警察局,很快,法医就确认这是一具小女孩的尸体,死亡时间在一个月左右,年龄不超过3岁,内脏完好但胃里空空如也,不过诡异的是根据化验得知那颗头颅并不是这个小女孩的而是属于一位成年男性,更诡异的是经过辨认,那套衣服正是小宝琳失踪当天穿的!

由于当年的医学鉴定技术不像现在这样发达,同时尸体也腐败得比较严重,法医无法判断这究竟是不是小宝琳的尸体,但警方经过一系列的分析认为这应该就是失踪的宝琳,她很有可能是被野兽叼走或被人贩子拐走并饿了好几天,最后因为饥饿而死。理由是显然这具小女孩尸体不可能是从更远的地方带过来抛弃的,而古阿鲁杜附近的村庄甚至一个月内全法国都没有3岁小女孩失踪的情况,同时衣服确确实实就是小宝琳失踪当天所穿,不可能会有“巧合”…


消息一经公布古阿鲁杜村立即“炸锅”了,因为他们联想到“接风宴”上伊夫-马丁的诡异举止,猜测马丁或许是知道小宝琳已经死亡甚至可能就是他杀害了小宝琳,所以看到一个长得和宝琳一模一样的小女孩后才会发疯,而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么一件细思极恐的问题就摆在眼前了——皮卡德家里的那个“小宝琳”是谁

要知道这件事情的真相或许应该去直接问问马丁,但来到康复医院后警方得知马丁在入院前脑部受到了创伤,他现在说的任何话都不可信…这就很奇怪了,他究竟是在“接风宴”之前就已经受到创伤还是在看到“小宝琳”后才受到创伤的?又究竟是受到精神刺激导致脑部受到创伤还是外力攻击导致脑部受到创伤的?很遗憾,关于这两个问题警方也不得而知,反正这条线索算是彻底断了…可皮卡德夫妇似乎已经有了自己的答案,几天之后,他们就将家里的“小宝琳”送回到瑟堡的关怀所,这就是说夫妇俩认定家里的女儿并非真正的“小宝琳”!

因为前面我说“小宝琳”看起来“瘦小了一点”的意思是说她不仅瘦了点而且还矮了点!是的,接回家后其实所有人都感觉这个“小宝琳”虽然长得和之前的宝琳几乎一模一样,但身高很明显是矮了几公分的,最重要的是年纪似乎也小了几个月,更像是“半年前”只有两周岁时的宝琳!只不过当初大家都觉得她就是失踪的那一个月吃尽了苦头、营养不良所以并没有太放在心上…可问题是这个年纪的孩子哪会“逆生长”的?那个年代的人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常识还是有的,也正因为如此,小女孩被带回家以后皮卡德夫妇给她取了一个新的名字——玛丽-露易斯-宝琳(Marie-Louise Pauline)。

因此如果皮卡德夫妇真百分百认定这就是自己女儿的话可能会在找回来以后连姓氏都给改了吗?开始之所以会承认完全是想安慰一下自己,直到证据摆在面前以后两人的心理防线被彻底冲破,也就无法再面对这个“假女儿”了…

可如果带回来的那个不是宝琳的话问题又来了,为什么她会当地的方言?前面说了,附近都没有3岁的女童失踪,那带回来的只能是当地女孩啊?为什么同样年幼且相处时间更长的兄弟姐妹也认为她就是宝琳?你小时候会认不到自己的兄弟姐妹吗?并且为什么她还会对宝琳当初“失踪地点”有特殊反应,这要不是“真宝琳”,会那么巧吗?


这个谜题一直困扰了法国人近一百年,对此,他们分成了两派,一派认为被带回来的是“真宝琳”,那具女孩尸体并不宝琳而是另一个同龄女孩。

原来古阿鲁杜附近某个村庄的一对年轻夫妻也有一个女儿年纪和宝琳差不多,案发时间段年轻丈夫的父亲突然去世了要分遗产,可恰好此时他们唯一的女儿也因为麻疹死了,而如果女儿没了两人就分不到更多的遗产,因此经过一番商议后夫妻俩决定掳一个年纪差不多的小女孩冒充自己女儿去分遗产,通过了解发现小宝琳是最为合适的对象,于是4月6日那天他们潜入古阿鲁杜村将小宝琳掳走。而在拿到属于自己的那份遗产后小宝琳自然就没了“利用价值”,所以他们又将小宝琳遗弃在瑟堡,最后还移民去了美国定居。这似乎也跟本文开头说的有村民发现案发当天村口出现两位年轻男女的证词比较吻合,并且夫妻俩人的公公家正好在诺曼底芒什省(也就是瑟堡所在的省份)。

可如果是这种情况有几个地方解释不通:

①他们为什么要在事成之后将真相“公布于众”呢?这多麻烦?而且对两人来说没有任何好处甚至还会让自己身败名裂啊?

②很明显如果这个说法是真的那么两人的女儿应该在4月6日前就去世了,而尸体又是5月26日才出现,也就是说被藏了将近两个月,那这两个月尸体藏在哪呢?自己家里?要知道当年可是没有冰箱的,藏了两个月的尸体还能从隔壁村运过来弃尸?还是自己的亲生骨肉?一个人疯还好理解,两个人都疯了?

③根据《纽约时报》1923年的文章报道称追踪到了这对年轻夫妻,但两人身边有一个女儿年纪也符合他们亲生女儿的年龄…难道是又去掳了一个?那干嘛不直接带着小宝琳去美国呢?

④“小宝琳”被找回后告诉家人称自己在瑟堡时身边有一个女人跟着,可这个“版本”如果成立即带回来的是“真宝琳”的话那么她身边不应该是一男一女两个人吗?不可能全程丈夫都没有出现过吧?


认为带回来的是“假宝琳”一派则推测尸体确实为宝琳-皮卡德,而凶手不是别人就是皮卡德家族的父亲!

原来当年阿尔及利亚媒体《L’Echo d’Alger》称(当年阿尔及利亚还是法国殖民地)一位叫做朗格-罗摩比(Ronge Remorpy)的知情人爆料说宝琳的父亲弗朗索瓦-皮卡德(Francois Picard)有长期的家暴行为,曾不止一次对妻儿施暴,两岁多的小宝琳也遭到过父亲的殴打只是村民们都碍于面子知道家丑不可外扬所以从来没有跟警方提起这事(经证实确实有这事)。案发当天弗朗索瓦又对不谙世事的小宝琳施暴,并且由于下手太重直接将女儿打死,恰巧这个经过被伊夫-马丁目睹,当然弗朗索瓦并不知道“隔墙有眼”。而“接风宴”当天马丁那句“你们真的找回了宝琳?你们真的确定她就是小宝琳?”的确是在“诚心发问”,毕竟他亲眼目睹了整个过程,直到看见小宝琳活生生地出现在自己面前后他精神崩溃了,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冤枉了好人”,这才说出那句“我有罪”…而报纸将这一情况刊登出来后又有知情人表示马丁就是“接风宴”以后才受伤的,更重要的在于他是被外力攻击导致脑部创伤,凶手直指弗朗索瓦-皮卡德!

这个说法在当年引起了巨大的轰动,很多人结合种种细节发现这可能并非空穴来风,之所以收留“假宝琳”是因为他们很清楚这绝不是自己女儿,但不刚好可以掩盖失手打死小宝琳的罪行么?于是“顺水推舟”将她领了回来…然而该说法也有几个问题:

①有人去调查后发现根本就没有这个叫做朗格-罗摩比的人;

②还是前面提到的几个疑点,如果这个是假的宝琳那么为什么会说当地方言会对“失踪地点”有明显的反应?你这也太过“巧合”了点吧?恐怕皮卡德夫妻俩自己会先被这个“假女儿”给吓出病来吧?

③究竟是谁把尸体挖出来的?马丁第二天就一直在康复医院根本没有离开过,那说明还有第二甚至第三个目击者?

④如果那个尸体是“真宝琳”的话为什么要剁去四肢、头颅?会这么做的目的恐怕是为了掩人耳目吧?因为你要揭露弗朗索瓦的“罪行”或者说要告诉大家真宝琳已经死了难道不应该给出最有力的头颅证明吗?


这个谜题恐怕永远都不会有答案了,因为就在皮卡德夫妇将“小宝琳”送回瑟堡的关怀所后不久,当地爆发麻疹,“小宝琳”不幸于1924年去世,而她的遗体究竟葬在哪里都没人知道…(不过我在想皮卡德夫妇最后是跟那具尸体埋在一起的,为什么不将双方遗骸挖出来进行鉴定呢?这样不也可以间接证明领回家的是不是“真宝琳”吗

这个事件确实非常矛盾、吊诡,假如那个是小宝琳,凶手或者知情人也有意让大家知道小宝琳已经死了,但为什么不“展示”头颅呢?Ta这么做的唯一原因难道不是为了混淆视听吗?否则根本就不需要让人知道啊?可如果不是小宝琳,那衣服为什么又会在那里?另外那个成年男性头颅又是谁?马丁的疯和小宝琳的失踪又究竟有没有关系?

其实我认为马丁发疯和小宝琳的失踪是有关系的,但真凶应该不是他,可能他是个帮凶、知情人,同时根据尸体的死亡、出现时间来判断,凶手大概率是古阿鲁杜村人而尸体也就藏在古阿鲁杜村的某个地方,除此之外任何猜测都好像站不住脚…




我说的这个就属于传奇里面记载的故事了,记忆很深刻:

说河南偃师县有个叫张元的,他妻子薛氏回娘家省亲,回来的时候,张元正好有事,于是请他弟弟去接嫂子回来。

张弟领命,骑着毛驴去接嫂子,接上嫂子后,叔嫂二人往家里赶,路上经过一座古墓,古墓旁古树森然,阴凉渗人。走了一路,薛氏实在是忍耐不住,想要方便,于是便下了毛驴,让小叔看好驴子,她就进了森林里。在方便之时,担心弄脏衣服,于是她解下长长的红裙摆挂在了树上,没想到等她方便完后,回头一看,裙子不见了。

问小叔,小叔也不知道,两人没办法,只以为是山上的山魈猴子等贪玩拿走了。

回到家后,夫妻二人一同入睡,天大亮了,两人还不起床,家中其他人就觉得奇怪,怎么叫门也叫不醒,家人慌忙撞开门,赫然发现,床上夫妻二人只剩下身子还躺在床上,脑袋消失不见了。家人慌乱下四处打量,发现窗户都关的好好的。

告官后,官府也没办法,查不出来啊,这案子太诡异了。门窗都锁的好好的,他们都睡在里间,睡在外面的仆人和家人没一个人察觉家里来了坏人,再说了,同时砍掉两人的脑袋,难道不会发出一点声音来吗?提着两枚脑袋逃出去,难道不会留下血迹吗?

捕头们没有半点头绪,家人此时也顾不得家丑外扬了,便愤愤的将昨天小叔子去接嫂子回家,嫂子竟然只穿着亵裤回来了,连裙子都不见了,这一定是小叔子想和嫂子私通不成,心生怨恨,将哥哥和嫂子一起杀了。得到了这个线索,捕快们连夜将小叔拘来审讯。

小叔也冤枉,便将迎嫂嫂归家时遇到的怪事说了一遍,这丢掉的裙子委实不知道是被什么野兽给叼走了。

捕快们便拘着小叔让他指认昨天丢裙子的地方。一群人到了墓地后,大家四散分开,分头搜查,有人突然大呼让众人过来看,原来墓地旁边有个小洞,周围光滑如明镜,宛如有东西经常出入其中。有人凑上去往里一看,红裙子果然在里面,捡出来给小叔,小叔一看,哭了,这就是我嫂嫂的裙子。

于是众人连忙去挖,挖了不过一小会,就看到洞内并排坐着两个头颅,里面也空空如也,没有什么棺椁。


诡异之处在于,这个穴洞太小了,仅仅拳头大小,这两枚头颅到底是怎么被神不知鬼不觉塞里面的呢?最终,官府也没办法定案,此案不了了之。

河南偃师县乡人张元妻薛氏归宁母家返,小叔迎之。路过古墓,树木阴森,薛氏将溲焉。牵所乘驴与小叔,使视之,而挂所衣红布裙于树。溲毕返,裙失所在。归家,与夫宿,侵晨不起。家人撞门入,窗牖宛然,而夫妇有身无首。告之官,不能理。拘小叔讯之,具道昨日失裙事迹。至墓所,墓旁有穴,滑溜如常有物出入者。窥之,红布裙带在外,即其嫂物。掘之,两首具在,并无棺椁。穴甚小,仅容一手。官竟不能谳也。——《子不语》




在中国历史上史书记载的奇人异事很多,现在来讲一个《隋书》记载真实的奇人故事。现韶关市还有他的宗祠和后代,他就是麦铁杖(574一612),陈朝和隋年间人。

《隋书》中详细记载:"麦铁杖,始兴人也,骁勇有臂力,日行五百里,走及奔马,性疏诞使酒,好交游,重信义,,每以渔猎为事,不治农业。"短短数十字,就把他的性格和能力栩栩如生的表达出来了。

麦铁杖身上有两项惊人的绝技:一是他武功高强,使一根六十斤的铁杖,有万夫莫挡之勇,沙和尚,鲁智深应该是以他为原形来写的。二是他具有超长跑能力,且速度奇快,奔走如飞,日走五百里,可以和快马一较高低。

年青时,聚集了一帮地痞好闲之徒,打家劫舍,作奸犯科,啸聚山林的土匪生活。因地方见其武功高强,屡抓不得,于是奏请上司支援,要将其捉拿归案。

广州刺史欧阳顾接报后,亲率兵丁赴始兴捉拿麦铁杖。在重赏使诱计之下将其捕获归案。

欧阳见麦铁扙身材魁梧,功夫高强,怜其才便将其没入官奴,解送健康。在京城被后主陈叔宝看中,将其收入宫中,专职替皇帝执掌御伞。

就这样,过了一段相对平静生活。麦铁杖毕竟是盗贼出身,贼性难改,时间长了手就痒了,再加上本是好客之人,俸禄不多,自然入不敖出,于是暗中就做起老本行。

麦铁杖白天执伞,没有时间,于是选择晚上行事,为了避耳目,选择了离京城周边百里开外的南徐州下手。夜晚,他风风火火赶往南徐州城,飞檐走壁,明目张胆偷盗和抢劫。得手之后又连夜往回走,在天亮之前赶回皇宫执伞,并没有露出马脚。这样走续作案数十起,弄得南徐州人心惶惶。俗话说得好:常在河边走,那有不湿鞋?,终于在某夜作案时被当地官员撞个正作,并且认出了他,于是便上报陈后主。后主不信,确得惊奇,便问大臣:“每天他都按时掌伞,可有工夫夜行百里作案。"大臣们也不相信,认为一个人怎么可能夜行来回百里作案。最后,吏部尚书蔡徵说道:"要断定麦铁杖是不是盗贼,可设一计,皇上可大张旗鼓张帖皇榜告示:朝廷有一十万火急文件,要连夜送往南徐刺史大人手中并当夜拿回文执。有完成者重奖白银一百两。送书者只能步行不能骑马。

告示一出,轰动京城,老百姓纷纷议论,都想揭皇榜,但自知没有这个能力。消息传入麦铁扙耳里,正好手紧,就没多想是不是套路,大刺刺地揭了皇榜。于是星夜只身赶往南徐,拿了文书后,在如银的月光下施展轻功,疾如快马,心里爽爽的想着交差好把那一百两白银入袋。

麦铁杖果然第二天天亮前就赶回来了,当他欣喜向后主交差时,等来的不是一百两白银而锁链的声音。望着满朝大臣诧异的眼光,麦铁扙知事已败露,便即向后主低头认罪,讲出了作案全过程。

后主念及其异能并不想送他入牢但又阻于犯了法,于是廷杖十下送回原籍。

后来隋灭陈,麦铁扙得人推荐,跟随杨素平叛乱,征突厥。直至公元612年,跟随隋炀帝举兵征讨高句丽,最终战死在辽东,并得到了隋炀帝高度赞赏:"先登陷阵,节高义烈",赠光禄大夫,宿国公,谥武烈。满门光荣。

以他的技能,放在现在田竞比赛,不管长短跑,马拉松,什么金牌都稳稳入他袋口了。现在在他家乡还津津乐道着他的奇异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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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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