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费的范围很广,自然人取得居间服务费收入,基本上是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一种。
那么,这么大额的居间服务费支出,支付居间服务费的一方肯定是要求取得合法凭据的,否则的话它面临着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补缴6600*25%=165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问题,这里说的合法凭据就是“发票”。
1、增值税。
自然人申请代开“居间服务费”,税目是现代服务业-劳务费,增值税参照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应交增值税=6600/(1+3%)*3%=192.23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市区、县城和建制镇的税率分为7%、5%和1%,在这里咱们按7%计算。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192.23*7%=13.46万元;
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一样,计税依据也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率分别为3%和2%
应交附加税费合计=192.23*(3%+2%)=9.61万元;
交完215.3万元税,你会拿到一张6600万元的居间服务费发票,这时候请注意看这张发票的右下角备注栏,备注栏内会有“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报酬方代开代缴”字样。
这时候,你把这张6600万元的发票拿到支付居间服务费的公司,该公司应当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税率如下图所示
不用说,一次性取得居间服务费收入6600万元,肯定适用最高税率40%.
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6600/(1+3%)*(1-20%)*40%-0.7=2049.79万元,这个是预扣预交,年终要汇算清缴,到时候多退少补。不过,你一次性取得6600万元的劳务报酬,第二年退税的可能性很小!
在此,我建议以取得居间服务费收入的个人名义去注册成立一家“个人工作室”,类型是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注册地选在税收洼地,以“个人工作室”的名义开具“现代服务业-居间服务费发票”,要交的税收如下:
毋庸置疑,一次性开具居间服务费发票6600万元,肯定不能往小规模纳税人上靠了,增值税税率适用6%,而且,该“个人工作室”是专为这笔居间服务费收入而生的,基本上没有进项税额可供抵扣。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6600/(1+6%)*6%-0=373.59万元;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373.59*7%=26.15万元;
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一样,计税依据也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率分别为3%和2%
应交附加税费合计=373.59*(3%+2%)=18.68万元;
这个才是税收筹划的重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虽然按“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但是,大多数地方都是按核定征收政策执行的,税收洼地的征收率在2%左右,应交个人所得税=6600/(1+6%)*2%=124.53万元。
这里需要重点提醒一下大家!
1、目前已经有些地方取消了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核定征收政策,改为查账征收。所以,建议大家,税收筹划要趁早。
2、国家加强了对高收入人群的税收征管力度,偷漏税行为是自寻死路,千万要走合法途径进行税收筹划。
我是财税小青年,希望我的回答能为您提供帮助!谢谢
牛的不是我这种普通人能想象的,好吧,不探究你是哪路神仙,用的是哪些神通,获得人神共羡的这么一大笔巨款。
你这个收入涉及增值税、税金附加、个人所得税。
一、增值税
个人一次性获得,假定不经常干这个活,也没有注册营业执照,个人收入即使超过500万元,还是按照简易核算增值税,增值税征收率3%(不考虑目前疫情下1%的情况)。
应当缴纳的增值税=6600/1.03*0.03=192.23万元
二、税金附加
税金附加12.5%,包括城市建设维护税7%(不考虑5%、1%的情况)、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水利基金0.5%,上述税金及附加不考虑税收减免和优惠。
缴纳的税金及附加=192.23*12.5%=24.03万元
三、个人所得税
居间费应该属于劳务报酬,按劳务报酬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次年与工资薪金、特许权使用费、稿酬等综合所得进行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6600-192.23-24.03)*(1-20%的费用扣除)*40%的适用税率-0.7速算扣除数=2042.1万元。
一次性获得居间费的当月,其获得的税后收入为4557.9万元(6600-2042.1)。
四、次年汇算清缴
假设不考虑6万元/年的费用扣除、不考虑专项及附加扣除等,也没有其他综合所得。
个税汇算清缴需要补缴的个税=(6600-192.23-24.03)*(1-20%的费用扣除)*(综合所得最高税率45%-40%预扣预缴的税率)=319.19万元。
本居间费用在个税汇算清缴后,最终的税后收入为4238.71万元(4557.9-319.19)。
这个你应该让双方去交税,你做为中间人,你首先就要说清楚,扣除税后所得是6600万,而不是税前6600万。
个人一次性获得6600万元的居间费收入,绝对是牛人!即使按10%的费率计算,你促成了一个6.6亿元的大项目。哪种方式税收负担最低呢?下面咱们作个比较。
一、以个人的名义提供居间服务,取得6600万元的居间费收入。
以个人的名义提供居间服务,取得6600万元的居间费收入,需要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在代开发票时,需要缴纳以下税款:
1、应交增值税=6600/(1+3%)*3%=192.23万元;
2、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192.23*7%=13.46万元;
3、应交教育费附加=192.23*3%=5.77万元;
4、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192.23*2%=3.84万元;
以上税款合计=192.23+13.46+5.77+3.84=215.3万元。
取得6600万元的居间费收入在代开发票时缴纳215.3万元的税款,是不是感觉很高兴,不多嘛。
是的,看起来真的不多,但是别高兴得太早了。根据新的个人所得税及实施条例规定,居间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40%的超额累进税率,税款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所以,在代开发票时,这个税款税务不再现场收取了。
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6600/(1+3%)*(1-20%)*40%-0.7=2049.79(万元)。
居间服务费6600万元,交缴上述税款之后,税后收入=6600-192.23-13.46-5.77-3.84-2049.79=4334.91(万元)。
缴了2000多万元的税款,是不是感觉税款太多了,肯定还是要想办法少缴点。
二、以个人独资企业的名义提供居间服务,取得6600万元的居间费收入。
操心思路呢,就是先注册一定个人独资企业,然后申请个人所得税的核定征收政策。刚才大家看到了,以个人的名义提供居间服务,最高适用40%的个人所得税率。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个人所得税的核定征收政策,最低能达到多少呢?绝大多数在2%以下。
以个人独资企业的名义提供居间服务,取得6600万元的居间费收入,需要缴纳以下税款:
1、应交增值税=6600/(1+6%)*6%=373.58万元(假设没有进项可以抵扣);
2、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373.58*7%=26.15万元;
3、应交教育费附加=373.58*3%=11.21万元;
4、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373.58*2%=7.47万元;
5、假设按2%核定征收,应交个人所得税=6600/(1+6%)*2%=124.53万元。
以上税款合计=373.58+26.15+11.21+7.47+124.53=542.95万元,税后收入=6600-542.95= 6,057.05万元。
此方案比以个人名义提供居间服务少缴了1000多万元的收入,看起来很不错。
但是,这种方式被一些明星和网络主播用烂了,税务机关现在非常慎重,再想取得核定征收政策,目前可以说非常困难了,下面再讲一种备选方案。
三、以公司的名义提供居间服务,取得6600万元的居间费收入。
操作思路,先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然后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提供居间服务,取得6600万元的居间费收入。
此方案涉及到以下税款:
1、应交增值税=6600/(1+6%)*6%=373.58万元(假设没有进项可以抵扣);
2、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373.58*7%=26.15万元;
3、应交教育费附加=373.58*3%=11.21万元;
4、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373.58*2%=7.47万元;
5、咱们只算大账。假设公司只有这一笔收入,费用忽略不计,应交企业所得税=(6600/1.06-26.15-11.21-7.47)*25%=1,545.40(万元)。
以上税款合计=373.58+26.15+11.21+7.47+1545.4=1963.81(万元);
税后收入=6600-1963.81=4639.19(万元)。
通过以上三种方式的比较可以看出,以个人独资企业的名义提供服务,并实行个人所得税的核定征收政策,税负最低,税后收入最多;直接以个人的名义提供服务,税负最高;以公司的名义提供服务,后期如果分红的话,还涉及到分红环节的个人所得税问题,但这种方式可以进一步筹划,而且筹划空间非常大。
页面更新: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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