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在看守所里“最后的晚餐”,真的会有烟、有酒、有肉吗?

“最后的晚餐”一般发生在N年前,现在死刑执行都相对较人性化,为了能让罪犯睡个好觉(一般情况下,每逢重大节假日之前,都会执行一批,所以重大节假日之前的那几天,死刑犯就已经没睡过好觉了。)只是在执行当天的凌晨,几个执法者出现的监仓门口时,死刑犯才知道那天就是自己的大限,次年的那天也就是他自己的祭日。最后的晚餐是没有了,在会见近亲属后,最后的早餐仍会是有的。

就说之前的“最后的晚餐”,可以自己点自己想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规定的食物,烟和肉是完全可以的(某些地方还会为死刑犯准备一块生肉,那块生肉不是让他吃的,而是有其迷信的说法,那块生肉是死刑犯到阴间过奈何桥时喂恶犬的。具体详见海哥之前的回复,这里就不赘述了。),只是酒不行!酒在看守所是属于违禁物品,死刑犯是点不到酒的,看守所也不会满足死刑犯这一要求。




我国死刑一般是上午执行,死刑犯最后一餐通常是早餐,而不是晚餐。

死刑犯最后一餐其实没有想象中那么丰盛,毕竟这顿饭只是一个形式,进入死刑犯体内还没完成消化,整个就已经报废掉了。

古代管这顿饭叫“断头饭”,“壮行饭”,“辞阳饭”,毕竟老祖宗讲究“宁愿做撑死的鬼,不做饿死的魂”。一般由朝廷专门拨银子,给死刑犯准备一桌子荤素搭配加酒水,但大部分犯人都吃不下,造成了极大浪费,这种饭剩下也没几个人敢吃,死鬼嘴里夺食多丧气。再加上很多干脆就被衙门吃回扣了,所以后来改成一块肉一碗酒,爱吃不吃随便你。

现代死刑犯最后一餐也会适当提升标准,但也不会提高到特别离谱的地步。所谓的想要什么要什么绝对不可能,万一他要不老不死药上哪儿买去。或者狮子大张口要满汉全席怎么弄,看守所的经费又不是大风刮来的,那可是老百姓纳的税,让一个罪大恶极的死刑犯过这种嘴瘾,没有那样的理儿。

死刑犯最后一餐更多时候是家属准备,他爱吃什么给弄什么,但大部分都是凑合几口就完事,毕竟心没那么大,剩下的家人估计也不会吃,因为不吉利。如果那种三无人员,没有家属管他的,那就爱咋咋地,可以给加几个肉菜,或者整点洋快餐也行,吃个小蛋糕或者其他甜点零食都是可以的,有些管教跟犯人相处久了有感情,自己贴钱请他们吃点好的也不奇怪,但大部分没吃饭直接就带走了,因为有些事情越矫情越麻烦。

至于烟是可以抽的,大部分男犯人虽然不知道自己死期,看守所为了确保不发生意外,也不会提前一晚上通知。但死刑犯大部分都能感觉到末日将至,因为同宿舍的人把自己盯得死死的,管教来查房的时间也比平时更频繁,这种时候就是要上路了,所以死刑犯会一直要烟抽,管教也一般会满足,只要能安抚他的情绪,这点付出不算什么。

但酒是不可能的,我国内地看守所禁止饮酒,死刑犯也不例外。这倒不是怕喝大了闹事什么的,主要考量是身体原因,死刑犯本来精神压力就大,万一过量饮酒导致身体突发疾病,那么看守所是要担责任的,所以不可能给死刑犯喝白酒,最多给一杯啤酒,而且只有一杯,自己慢慢呡到天亮,直到法院来提人。

据我所知,湾湾的死刑犯是可以喝酒的,而且是真正的断头饭,在刑场上给死刑犯吃,通常是一份便当+槟榔+香烟+高粱酒,高粱酒就是用来麻醉犯人的。如果犯人不喝酒,最后也会给他打一针麻醉剂,等麻醉剂生效后再枪毙。

这么做是为了展示湾湾的圣母情节,另外也是做给美帝爸爸看的,说白了讨好那些白左圣母,赢得湾湾在国际上的臭名声。但这么弄的意义其实近乎于零,死刑本来就是威慑第一,你给弄得这么舒服的去世,那有个毛的威慑作用呢。




这个问题很现实,也有些许的人情味在里面。其它地方我不知道,就拿我们这里的小县城,我给大家讲一下。在N年之前,我们县城开展了一次公审公判大会,其中五名罪大恶极的犯罪嫌疑人,被处以极刑,立即执行!当然,这是题外话,我们主要是说一下,这些人的最后一餐。由于,这些人被执行前,一般情况下,都是羁押在看首所。由于,当时出于监所的安全与稳定,我们这的小县城都是执行当天的早上,才是给上路这些人吃最后一餐。其中有俩瓶普通白酒、俩盒普通香烟,再家一盆红烧肉。这些重罪之人,由于入监时都戴着脚撩,早上被点名提出监室,就会卸去这些铁撩,换成普通的尼龙绳脚拌!然后开饭,这时,有点头脑的就明白这是他们最后的早餐!这个时候,其实酒是最好的东西,都会抢着去喝,而其它的,只是摆设了!这是小县城真实的最后一餐,大家有什么不同看法,请下方评论区留言,谢谢




92年冬天,我帮朋友去刑场收过尸。期间,我才知道看守所里会给死刑犯准备所谓的“最后的晚餐”是子虚乌有的事。

我朋友的小舅子因为犯了人命案被判处了死刑,一审判决后他家人替他上了诉,结果二审判决还是维持原判。

后来,他们托人从侧面打听了一下,说是法院已经向最高法提出了执行死刑申请,就差核准了,所以他提前给我们打了招呼,说到时候去帮他把遗体运回来。

我记得很清楚,那会儿是腊月,因为我们都正在忙着置办年货。

有天早上,我朋友叫人急急忙忙来找我,让我开上我的小货车去他丈人家一趟。

他丈人家离我家也就十几分钟的车程,我到的时候他们已经准备了担架、塑料布、床单之类的东西在等我。

见面后,他跟我说接到通知了,今天中午前执行,通知我们准备收尸,如果家属不愿意收尸,遗体将会被捐献给医学院。

他说行刑前家属可以去看守所见最后一面。

我们开车去了后,发现人已经被绑了,看守所对面是预审股,人就在预审股的一个房间里,到处是荷枪实弹的武警和全副武装的各部门工作人员,气氛非常的紧张和神秘。

怕他的母亲接受不了,所以大家没让他母亲去见最后一面,去的人是我朋友的丈人、我朋友,还有我们帮忙收尸的几个亲朋好友。

法警依次登记了我们的身份信息,看我们没几个人,算是通融了一下,给了一次最后的见面机会。

小伙子很年轻,还没结婚,因为家长疏于管教,他浪迹社会最终闯下了大祸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此时,他早已没有了平日里桀骜不驯的样子,虽然努力挣扎着想表现得“硬气”一点,但是丝毫掩饰不住他对死亡的恐惧和对父亲的愧疚。

他见到父亲,叫了一声爸后扑通一声跪下了,还没来得及磕头就被押解他的两名法警给拉了起来。

他们父子哽咽着说了一些话,父亲一边安慰他,一边老泪纵横的拿出准备好的饭菜,用筷子夹着喂他,劝他多吃几口再上路。

从他们父子间的交谈中,我听出来了,他是今天早上才接到执行死刑通知的,他以为看守所会在执行死刑的前一晚通知他,让他洗个澡,换套新衣服之类的,可能的情况下能给吃顿好的,但是昨晚一点儿动静都没有,他还想着今天还能多活一天……

我也是这样认为的,因为很多影视剧里面,还有传言中都有“断头饭”,断头饭没有酒,但是会有肉有菜,还有香烟饮料啥的,毕竟是人世间的最后一顿饭,吃好一点是情有可原的。

我这人心比较软,见不得别人流眼泪,更不要说是面对这种生离死别的场景了。

于是就提前退了出来。

在看守所大门外,遇见了一个熟人,他是看守所的警察,于是就聊了一会儿。

聊到“断头饭”这个话题时,他说别的看守所有可能有,但是他们这座看守所里没有这个规矩,为了保证第二天的行刑顺利执行,死刑执行日期是绝对保密的,尤其是对死刑犯本人,不能透露一丝消息,也不能暴露出一丝迹象,怕死刑犯因为受刺激做出什么事来,一旦出事,谁也担不起这个责。

他说,死刑犯是不会空着肚子上刑场的,一般家里人见最后一面时会带来吃的,像有些流窜犯或者没有亲属会见的,临刑前看守所会尽量满足他的一些要求,比如吃点肉或者菜,抽个烟啥的,都是能办到的,唯独酒是绝对禁止的。

行刑的过程很简单,没有公判大会,也没有陪绑的犯人,被执行的人就他一个。

他被押上刑车拉走后,法院的才过来通知了我们行刑的具体地点,并且交待我们不要跟行刑车队太近。

刑场在一处山脚下,在山谷入口处有武警警戒,我们在入口处被拦下了,刚等了没几分钟,行刑车队出来了,有法警示意我们可以进去收尸了……

这就是我帮朋友上刑场收尸的一个过程,期间了解到看守所里所谓的“最后的晚餐”是不存在的,也许,只是这个看守所里不存在,至于别的看守所里存不存在,我就不得而知了。




#原创#

最后的晚餐

由数名民警守护

有烟

有肉

有菜

有水果

但是不提供酒水

故,基本满足需要

#上海常青教育凌远长著#




想什么呢?最后的晚餐会有烟,当然会有肉,酒却是肯定没有,任何罪犯,在看守所里,都是没有酒喝的,死刑犯更是别想。

那会儿,死期临近的罪犯,大都是很忐忑不安的,这个不算是紧张,其实还是恐惧,还是对生的留恋。据一个朋友讲,他没有见过吃的进去的,就算他不知道明天执行,但复核下来之后,罪犯几乎都是吃不下去的,别看嘴上说看开了,但事到临头都是吃不下,睡不好。有的是拿起来啃一口,但不知道为什么事,分了神,就再也不会动了。有的整夜睡不着,想说话,也是颠三倒四的,没有重点儿。我想,这可能就是人们常说的失魂落魄吧。

人类最恐惧的事,是死亡,比任何恐怖片都恐怖。临死的人,心情是沉重的,是虽生犹死的,内心的恐惧和绝望到了极点,往往是行尸走肉,人世间普通人的逻辑再也不适用于他们。那时候,吃什么都没有用,生命都快没了,吃进去的东西,到了生命的死胡同里,没有任何前景了,任何想法,都只能戛然而止,生命即将消失,胃口已经先于生命消失了。

愿好人平安,不犯罪,也不遭遇罪犯。




古代可以活祭,也就是待决的犯人的家属亲朋好友可以拿些酒肉给犯人吃最后一顿,酒也可以给犯人壮胆!所谓十八年后老子又是一条好汉!而观现代死刑枪决前可以要求临刑会见,也就是见过面说上几句话,不可以有肢体上动作更不过能给你喂酒喂肉!看守所方面可以会稍微改善一下伙食毕竟是最后一顿了,酒是不可能的,烟可以吸够!




一般来说,罪犯被宣判死刑以后,会被问及有什么要求?只要其要求不过分,都会被允许的。比方要求最后与亲人见上一面、要求伙食改善等等都会被接受,毕竟其死有余辜,惩办和宽大相结合还是会在其身上得到体现的。




本人九四年至九八年因为年少轻狂,触犯国法,羁押在看守所长达一年。在看守所一年的时光中,曾送走二位判处死刑的同监号狱友。所谓“最后的晚餐"是指死刑犯临刑前头天晚上的晚餐,也叫“上路饭"。还是非常有人情味的,无论死刑犯有钱或没钱,本监号监管民警都会自己掏钱为本监号死刑犯安排一顿有烟、有肉、无酒的“最后晚餐",有钱或者混得好的死刑可以让买饮料以饮料代酒,让同监号全体狱友举杯为他送行。




文强执行死刑时最后吃的是———麻辣重庆小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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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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