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医疗广告治理,一靠法律法规必须明,二靠执法必须严!
医院不负全责,电视报社等单位的责任大于医院、医疗销售商,因为它们未经审核,只顾赚钱,毫无责任可言。
医疗广告丶药品和保健品广告应该同属一类,曾经是铺天盖地霸占了电视屏幕和报纸尤其是各种小报的版面,欺骗宣传喋喋不休,无论宣传词和代言人,统统谎言。
百姓群众无从辩别真假,上当受骗的大有人在,责任在谁呢?在宣传平台,无论电视台或是报社编辑们,是怎么审核的丶怎么把关的?总不能为了自己的效益而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吧?
医疗广告的泛滥,自然有医疗机构的责任(主要是各类一丶二级民营医院),他们为了自身利益,搞各种各样的宣传,花样繁多,诱导消费。这是极不正常的现象,而媒体的随波逐流也起到了很大作用,为虎作伥。
因此,限制媒体宣传丶同时禁止医疗广告准入是根治的关键。
相当讨厌香丹清广告,特别是在餐前餐后说的油嘴滑舌,尽是一些活宝,厌烦!
法律可以明确规定不能做医疗广告,电视台也就不敢接此类广告了。这是问题关健!
现在比以前好多了,以前电视上面有很多的医疗广告。
医疗广告大多是私企医疗机构,公立的还没听说过。骗人的机率极大,省电视台经常做、看上好象为百姓排忧解难实际是地地道道的广告。
广电局应禁止在电视台播医疗及各类药品广告
有些医疗广告必须
药品是特殊商品,理当特殊管理。法律应当对药品有相应的管控。根本就不能打广告!
页面更新:2024-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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