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一共待了30天(实习期)一共上了22天(含3天带薪休息)被辞退,拿到12.5元的工资合理合法吗?

不合理也不合法,因为他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我们倒推一下:22天基本上满勤,一个月按河北最低工资标准还1800元,80%也要1440元。

实习期:职场的起点,每个企业更应该:重视和遵守《劳动合同法》。

实习期,是每个大学生最关键的起点,不应该让我们纯真的心灵被蒙上职场的阴影。请企业自觉遵守劳动合同法,请实习期的人也懂的学会用劳动合同法,学法、懂法、用法。

喜欢我的观点 ,请@韶山,我们一起成长,一起分享。




绝对的不合理也不合法。

首先,你能离开这个公司,是幸运的,他们这么不尊重人的劳动,注定没有什么员工福利,早点离开找另外的公司上班,也许更好。

但是,你工作了30天,而且上了22天班,他们才发12.5元的公司,这个你一定要维权。我做主管的时候,即使老板想这样发钱,我都会说:NO。我反对老板的做法。

作为员工,入职,得签有劳动合同,不知你有没有签劳动合同,如果不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他们发双倍工资。

你入职的时候,有没有帮你买社保呢,如果没有,那他们也是违法了。

不过不知你有没有保留你入职、开始上班等的证据,比如上班照片、打卡记录、工作文件签名等在职证据,也就是能证明你在那里上了20多天班的证据,如果有证据,那一切都好办。

建议你去找劳动部门,进行维权。一般劳动部门会有个专门的工作人员出来对接的,他接受你的申诉后,就会打电话给公司的负责人,让公司的人解决这个事情,如果公司不解决,劳动部门就会上门帮你了解情况,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现在我们是法治社会,而且国家很重视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所以遇到问题和事情,不要胆怯,有国家为劳动者撑腰,我们要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维护了其他人的利益,让不法行为彻底暴露出来,下次也就少有人再这样被坑了。

一般公司都会先采用劝辞职的方法达到让劳动者提交离职申请。而很多员工,却不知道这个是坑,当一旦自己提交了离职申请,就很难再去有效维权了。但是多数公司的人事部门,都会给员工打感情牌,或者举一些对员工个人不利的事,比如说“如果公司直接辞退,会对再次就业不好”等等。其实这都是忽悠,让员工更快自己提交离职申请。一般遇到这种情况,可以不理会,在实习期,公司要举证不符合岗位需求,不然辞退都是违法。

加油!用正当合法的手段,来保护自己和他人吧。




合理合法。

正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公司有公司规定。一个月就被辞退说明你问题很大,处处违反公司规定。还给你12.5元说明公司很良心了是家好公司。




不合法,这个公司明显有坑人迹象




最重要的是,你的用工身份是不是劳动合同法明确的劳动用工关系,如果是实习、见习等特殊劳动关系,那么工资可以不按照最低工资标准,不过这个工资也太低了,是不是可以将详细信息告诉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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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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