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鄙视柳传志和薇娅为富不仁的恶行,但我不希望搞垮好企业,对吗?

柳传志做恶累累,应当绳之以法,以平民愤。




是的。柳传志和薇娅为富不仁的恶行,应当受到人民唾弃,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对企业要正本清源,依规依法经营,走正道,为国为民谋发展。




你的想法很好,这也是我们大家共同的想法。一个企业不能被某些人的过错而拖垮,但很多事物往往不是以人的主观愿望去发展,甚至是还会走上相反的方向。中国有-些企业就是企业领导失策或者是全副身心为自己谋福利,最终致使企业破产倒闭。可见一个企业的领导人是一个企业能否生存的主要因素。

柳传志和薇娅这两人性质也有所不同。柳传志是运用自己丰富的智慧打造了联想公司,而且利用了倪光南的汉卡技术专利将联想从一个皮包公司发展成世界500强公司,但凭此项柳传志就可载入史册。我不知为什么这么多人对他不满意呢?柳传志“出于公心”将联想从中科院的桎梏中解脱出来有错吗?

现为了将联想更上一个台阶,柳传志同志“忍辱负重”占用了联想公司一部份股份,难道不应该吗?至于说柳传志为富不仁,这说不过去。毕竟是柳传志同志为联想发展付出了很多的心血,作为拿些适当的补偿也是非常应该的。而不值得某些人眼红。

薇娅却是严重地偷税漏税,直接破坏了国家的税基,情节是非常严重。现只是小惩大诫罚款处理,还是给了薇娅一个新生的机会。薇娅有机会采访一下刘晓庆阿姨,让她将偷税漏税坐牢422天的精彩经历讲给你听,让你自己接受一次灵魂的洗滌,也让刘晓庆阿姨坦露她的坐牢心得,互相交流一下被处罚之后的心路历程。进而两人可结为“金兰母女”,时常警醒对方再不要犯错,这也不失为一着好棋。

综上所述,个人与企业很难分得开,一个企业领导犯事往往会影响企业的生存发展,严重者可致使企业倒闭。这些例子屡见不鲜了。最后用《旧约全书》的一句话作结束语:富人自以为有智慧,而聪明的穷人能将他看透。




非常正确。人和企业必须分开!




只有柳教父的帮凶们才把企业和个人混为一谈。




我想没有人去针对联想普通员工的!

联想员工如果在华为

一样绽放风采




他们的企业是好企业吗?他们贪得无厌,侵吞国有资产,破坏企业长远发展和广大员工的切身利益,他们的行为本身就是要搞垮国有企业,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好企业在他们的手里只能垮得更快。所以不要拿搞垮企业来掩饰包庇他们的罪恶。




我认为基本认为这说法是对的,但不全面。

国家、企业、单位都是社会属性,就看由谁控制。比如一把刀,拿手里可以切菜作饭,也可以杀人。重要的是由什么组织,什么人控制,建立什么制度,树立什么价值观和人生观。企业是企业员工生存的地方,大企业可能担负几十万人的生机,还有社会责任,我们肯定不希望它垮。但控制它的组织和领导不能是放心丧尽天良之人,那样会突破法律底线,走错道,跑错路,干出危害社会的事。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市场主体,逐利求生,无可厚非;同时,企业还应担负社会责任。刘传志、薇娅追逐利益,满足欲望,也没有错,因为人的本性就是趋利避害,符合人性,但要讲道德,尤其是在中国文化环境中更要讲德,讲信,讲忠,讲仁,讲义,这是立足之本,不能为富要仁,不能过于利欲熏心,甚至则利忘义,利令智昏。更不能违法违纪,危害社会。尤其是一开始就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之上的资本所有者,更应回报社会,不能见利忘义。




用联想企业及员工充当自己的护身符,借以攻击司马张捷等,企图偷换概念,混淆视听,这是杨柳们赖以保命的基本手法。好在广大网友早已识破了他们险恶用心,严格地将这几只害群之马与联想及中层以下干部群众区分开来。现在看来,杨柳们的这招已彻底被破功啦!




直截了当的回答:一个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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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8

标签:为富不仁   汉卡   利令智昏   司马   公心   华为   恶行   企业   杨柳   阿姨   手里   想法   员工   领导   社会   科技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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