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作为中间人促成一个项目,居间费大概八百万,甲方分三次给,怎么才能降低税率?

以下是你的补充资料:

补充回答:一,我不是闲得蛋疼来提问的,信不信是你们的事儿,我是诚心咨询,二,我也是第一次当中间人,以前做工程,手里有些信息资源,以前居间费都是百儿八十万的,好处理,三,投资方是央企,业主单位是私企,事成之后,央企给我部分工程,业主单位给我居间费项目总造价的1%(含税),因为这部分没有支出与进项,所以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想尽量节税,仅此而已!

根据你的问答,结合你的补充资料,相关方式(欢迎补充)如下:

一、通过缴纳个税的方式

使用这种方式最低的税率为20%,即使考虑相关扣除估计个税也快到160万了。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方式,成立一个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

这些个独企业业务与支付你居间费的企业业务相关,同时满足在税优地成立、核定征收两个条件,可将税负降到5-8%。

如果这些企业,都给同一个企业开,而且这个企业和建筑工程等有关,是存在相关涉税风险的。

如果你在深圳成立7个核定征收的独资企业,每个企业全年每月的开票收入不超过10万,个税和增值税都不用交了。

说的容易,操作是个烦心事儿。

三、你和支付你居间费的企业共同投资成立一个公司

投资成立的公司注册资本800万+,该企业投资800万,你的投资随你心情。你当法定代表人,通过章程约定由你实际控制公司。

对方投资后,公司你实际控制了,这800万,你慢慢折腾。

实际操作很难,估计难以得到配合。

以上瞎聊!羡慕你的能力!如果居间能有800万,建议老老实实到税局或邮局代开劳务发票去了吧。




其实,这个事情好办,第一,你没有偷税的必要,所以,你愿意缴税。第二,你找一家工程咨询公司,给这个公司管理费,税费,然后用咨询费的名义取得税后款。




看到这个问题,不禁为您的能力所折服啊,同时也得先赞叹您对税收事业的巨大贡献。因为只有有这个能力,才能肩负起如此的重任。

对于800万的收入,可以区分是以个人的身份来提供劳务,还是成立企业,以企业的方式来提供劳务。当然,如果成立的企业是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而个人身份提供劳务是3%,在增值税上面没有优势,如果所得税是查账征收,由于并没有太多的成本项,所以也没有太大的优势。但是,如果能够有核定征收,并且还有地方的税收返还的情况,税负可能会有所降低。现在很多地区对于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都是有所收紧的,所以究竟是以个人的身份提供劳务,开具发票还是以企业的身份,需要经过具体的测算再决定。同时,也需要对未来做生意的常态进行考虑。如果经常发生此类业务的,要考虑是否需要成立企业来进行合作,同时也对税费做更加长远的规划。

此外,还要注意如果用一个人的名义成立多家个体户的,个税是需要进行汇总计算的,所以一般不会这样操作。用各种身份注册多个企业刻意避税的,可能会涉及到税收的风险,要注意防范。

如果是多人一起参与的,那么可以考虑成立合伙企业,先分后税会使得每个人的税负有所降低。

总的来说,佩服提问者的个人能力。税法之所以对于个人所得税设定累进的税率,就是体现出税收的公平,能力越大,社会责任越大啊。所以,可以在提供劳务的形式和身份上进行一个测算和选择,其他的刻意避税就不要采用了,大家应该为您的税收贡献点赞。




居间费大概有800万,甲方分三次给,怎么才能降低税率?

首先需要弄清楚这个项目合同有多大,能给800万的居间费。

我们知道如果企业要税前扣除居间费,那么需要银行转账,而且佣金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是允许税前抵扣的。

我们可以倒推一下项目合同的总额,大概有800/5%=16000万,也就是1.6个亿的天价合同的。

个人拿到800万还需要缴纳增值税及其附加,个人所得税,按照最高的税率缴纳,也就是将近一半要交税。

第一种就是老老实实个人去税局代开发票,或者通过中介公司开具发票给公司。

这样的话,800万将近一半就需要上交了,不太实惠。

而且如果合同金额没有1.6个亿,只有1亿,那么公司也是亏的,因为他们只能企业所得税前扣除500万,而不是800万,因为超过了合同总额的5%,这不仅是你个人需要考虑的问题,公司也得考虑划算不划算。当然他的合同总额达到1.6亿以上,那就没事了。

第二个,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对公司和个人都有利。

不管有没超过合同总额的5%,公司可以税前扣除。

个人还能按照核定征收,把综合税率降到5%以下。相当于所有的税都打包了,交5个点的税就可以了。

但是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开具咨询服务的发票和提供管理服务,需要一定的资质。如果不符合资质,天价咨询费也是有风险的。

个人成立公司投资甲公司,利用公司之间进行分红吧。

分红前,利润也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只能每年100万以下或者200万以下,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每年分一点儿。

当然如果甲公司不介意25%的企业所得税,那也可以一次性分红。

总之,分红越早,越多,甲公司承担的税率就越高

写在最后

能拿到高额的居间费的情况还是比较少,需要注意天价咨询费,天价报酬。

小额的居间费,大多数人都老实交税了。弄那么复杂,反而会花费很多成本。

实际怎么操作,就看怎么样对公司和个人都合适。




在合法的前提下,个人取得高达800万元的居间费属于增值税的“经纪代理服务”,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楼主想要降低税负,通过常规办法是很难有操作空间的。建议可以通过利息、股息分红的形式来规避增值税,将个人所得税的税负控制在20%。

常规的方式没有多大筹划余地。

如果通过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给支付方,就要交纳增值税,附加税费和个人所得税。实际上是很难有操作空间的。

因为代开发票是居间费,属于经纪代理服务,小规模纳税人 适用3%的征收率,这是规定的,没有商量余地。

个人所得税方面,劳务报酬应当由付款方按照20%的预扣率进行预扣预缴,等到年终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时候,本人的工资性收入和劳务报酬所得800万,最后基本上是用45%税率,税负那是相当的沉重,体现了“高收入者多纳税”的原则。

所以通过代开发票这种方式,实际上只能老老实实纳税,没有什么筹划空间。

建议可以通过利息的形式取得800万元收入,可以大大降低税负。

建议楼主通过以下方法进行操作,仅供参考啊。

第一,签订一份借款合同,金额5,000万元,约定年息16%.

第二,将5,000万元资金转入支付方的账户,然后支付方再通过其他方法将这5,000万资金转回来。

第三,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借款发票,增值税仍然是3%,但是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税率。比劳务报酬所得最高45%的税率,还是节省了不少。




帮赚了大钱的人筹划一下税务,是最有意思的事。作为一个自然人能拿到居间费800万,是挺了不起的。但是看到介绍,甲方是国有企业,我突然感觉到介绍费拿的有风险。你应该在做税务筹划之前先做好风险管理。为什么这么说呢?

甲方是国有企业,如果在发放工程时,不走三公开道路,不做公开的招投标流程,而是有人介绍就可以达成协议,这绝对是不合乎央企管理规定的。其中会不会有很大的猫腻和不规范之处?在我们现在严厉打击各行各业违规和腐败的时候,这种不规范之处的背后,会不会藏有另外的事情?这就是我所说的风险之处,千万不要认为过去我做中间人都没事,现在就有事了?对的对的,过去做的不一定代表着过去也正确,但是那时候不予追究,而现在就很有可能会抓住不放,追究到底。

800万的居间费,那么合同金额最少在几亿元以上,想想就觉得项目不小啊,那么居间费会不是变成好处费?首先这些风险要清楚,处理明白,所以怎么拿的这800万其实才是更重要的筹划问题,而不是避税的问题。要拿的合理,没有尾巴,没有事后被稽查的可能,才是最大的诉求呢!

回到题目,如果在上面这种风险不存在的情况下,这800万怎么筹划,才能最大可能的合法避税。确实请一个税务师来具体筹划,得给出好几十万呢。德先生只能给你一个原则意见,要具体做法那还得花钱你才值得。

1.用公司来收入,开票缴税是划算的行为。德先生都不给你讲,为什么个人不划算?因为已经有人已经计算过,个人和公司相比,面对此笔大额收入肯定是公司划算的。而且用公司收入后还可以做各项费用的冲抵以及对冲其他损失。那么是用合伙制企业还是用有限公司更好呢?其实是各有利弊,没有绝对的好坏,这还得结合本人其他日常经营行为来去综合考量。

2.如果不愿意用公司,那么使用个人,最好就跨年度来收钱。这样可以利用两个税务缴纳周期或更多来去适当降低最高税负额。就如同发奖金时,如果合并一起发个税缴纳最高,如果分月合并在工资之内发,个税缴纳最低。这是个同样类比的道理。

3.不要现金,要资产来收取也是税务很低的。例如计算成等额的,地段好的房产,直接买卖过户,那么最后发现买卖费用及相关费用会比拿现金缴纳的税务负担也轻。当然这个还得设计买卖价格以及各项房管政策。也可以不用房产,用其他的资产来去折算收取。很负责任的讲,这可比直接收取现金缴纳个税要划算多了。

总结一下。万事万物,风险第一。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所有避税都必须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进行。税务问题很值钱,具体操作还是花钱更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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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业务挣居间费800万元,很多人怀疑题主在吹牛,真不知道你们怎么想的,你们没这个能力,别人也没这个能力了!


自己有资源,利用资源,帮别人介绍工程,双方都靠谱的话,一次拿个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很正常,我身边就有好几个朋友专门搞这个事的,所以没什么稀奇的,人家既然来提问了,咱们应该尽自己能力帮人家解决问题才对,下面看我分析分析:


800万元的居间服务费,按照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居间服务”属于提供劳务服务下面的经济代理服务,应按自然人提供劳务缴纳增值税等,且应当按照“劳动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进行筹划需要交多少税

1、增值税

因为题主是个人,所以需要去税务大厅代开增值税发票,应交增值税=800/(1+3%)*3%=23.3万元;

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假设为市级单位,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23.3*(7%+3%+2)=2.8万元;

3、个人所得税

一次居间费800万元,属于收入畸高的,支付报酬方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800-23.3)(1-20%)*40%*-0.7=247.84万元

以上税收合计=23.3+2.8+247.84=273.94万元。


通过上述计算可以看出,800万元的居间费,如果想做税收筹划,主要针对的是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下面介绍几种方法,仅供参考


1、在税收洼地成立个人独资企业

在税收洼地成立个人独资企业,由个人独资企业开发票,变劳务报酬所得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去享受税收洼地的税收返还和正常优惠,这种做法可能很多人都会想到,但是实际操作起来有点难度,建议题主去找家靠谱点的中介机构去操作,两三百万的税值得去搞一下,据我所知,有的地方,在税收洼地(园区)缴纳的增值税返还40%,附加税全额返还,个人所得税按2.5%核定征收,这样的话可以大幅降低税负;


2、入股业主单位


这个比较简单,让业主单位吸收你为股东,慢慢消化这800万元,如果你觉得自然人入股不合适,你也可以去注册个工商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入股业主单位;


说实话,税收筹划是事前规划,现在可能有点晚了,另外,我看还有人说以借款利息、买车、买房之类的方式避税,请注意,那不是避税,那是偷税漏税!800万的居间费比较显眼,如果实在没办法操作了,就据实交税,然后按我说的来操作,谋求下次机会!




补充回答:一,我不是闲得蛋疼来提问的,信不信是你们的事儿,我是诚心咨询,二,我也是第一次当中间人,以前做工程,手里有些信息资源,以前居间费都是百儿八十万的,好处理,三,投资方是央企,业主单位是私企,事成之后,央企给我部分工程,业主单位给我居间费项目总造价的1%(含税),因为这部分没有支出与进项,所以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想尽量节税,仅此而已!




如果是个人获得居间费,那么按税法规定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可以考虑在某些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地方注册一个工作室或者个体户,用这个公司开咨询费或服务费发票给对方,一般税率只有3%-6%,可以省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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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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