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帮人做担保,父亲去世了,银行找我还钱,我该还吗?

不应该还。债务可以由遗产继承人偿还,但是担保人的继承人不是债务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谢谢邀请:从法律角度讲应该。

为什么这么讲,担保人为他人担保的债务至少担保人偿还一半。这个我有亲身经历,9O前,8O后我在老家经常帮人担保,(因为那时闲散人员都是小额贷款,)金额不多,数百,农村商业银行信贷员常要求贷款人叫他让我担保,因为我那个时候在家兼开食杂店,有点信誉,可在担保中也遇到到时候还不了款的人,银行就找我还款,不然起诉就麻烦了。

还有一例我有一个同事帮人担保2O万,对方到时还不了款跑路,同事担责需还1O万,一半,工资卡被扣。

所以父债子还,天经地义,银行可根据遗产情况处理,你是逃不掉的。

我劝友友们千万别为他人担保,你会整天提心吊胆的,我是经历过教训的人,好人难当啊!




这个问题其实很容易弄清楚。

如果你的父亲没有去世的话,那么他帮人做担保,银行起诉了借钱的人,肯定会连同你的父亲一并起诉。基本上这种情况下的诉讼,银行都是会赢的,所以到时候借钱的人和你父亲肯定是要一起还这笔钱,然后你父亲出的钱是可以在后面找借钱人追偿的。但这个事情的前提是你父亲名下还有钱,如果你父亲名下没有任何的资产,对于上面的债务也是没有能力可以清偿的。注意,这里提到的资产只能是你父亲自己名下的财产,而不能是其他人的,比如说你,哪怕你们是父子关系,银行也不能因为你是他儿子就找你还。中国是有一句老话叫“父债子还”,但根据我们现在适用的各种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没有这种说法的。因为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不会因为一个人的事情而牵扯到其他的家庭成员,当然如果家庭成员愿意为他偿还那是另一回事了。

同样道理,你父亲现在去世了,但是债务仍然存在,那么债权人是可以在债务人的遗产范围内要求遗产继承人来偿还的,但是有个问题就是需要有遗产。作为继承人,你也只需要在你取得的遗产范围内对债务承担责任,如果债务已经超过了你所继承的遗产价值,那对于超过部分你是不用承担责任的。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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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亲有遗产吗?你继承了父亲遗产吗?

依我之见一一如果你父亲生前留有遗产(如房产丶汽车丶首饰丶存款丶现金…),你们家庭在对过世的父亲遗产处分时,依法必须先将其遗产偿还合法的债务后(包括银行的担保之债),其余下的部分才能作为遗产由合法的继承人继承分割。如果你们己继承分配其父遗产,银行有权要求你们替父偿还,但仅限于你们所继承的限额。

为什么要这样处理呢?

因为我国过去的《继承法》,以及现行正在实施的《民法典》均规定:对于被继承人(死者)生前有合法债务的,应用遗产先偿还合法债务,所余下部分方能作为遗产继承分割。同时,法律还规定作为被继承人生前留下债务的,继承人身份的儿女们有放弃其遗产继承的权利,其放弃遗产继承后也就不再负有替被继承人(死者)偿还生前债务的法定义务了。就本案例而,作为继承人身份的儿女们,你们愿意放弃对过世父亲的遗产继承权吗?如果不愿放弃,依法就必须先用父亲的遗产替其父偿还生前的担保债务,余下的才能由你们继承分配。同理,你父亲在银行有替人担保之债没有履行,银行有权利找你们偿还,前提是你们己继承了死去父亲的遗产,而你们有义务替父还债,其偿还数额依法也只能是你们继承其父的数额为限度,也就是说你继承父亲多少还多少。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感谢父亲在天之灵!清明节我和母亲特意去乡下给父亲上了坟,是他的先见之明,让母亲和我姐弟俩免除了一场金融灾难……

8年前,父亲以自己公务员的身份为外地做生意的堂弟去xx银行担保货了一笔数十万元的款,堂弟那时生意正火,办完手续他说“伯父,你不用担心,以后就是我的事啦,还款的事不用你操一分钱的心,你就享受我的孝敬吧”!

堂弟生意看好,说话也算数,逢年过节“竹叶青”呀“金骏眉”呀,中华烟呀……一袋袋送过来,只字不提贷款的事,父亲也不过问……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父亲59岁那年发现身体不适,去华西医院检查已是肺癌晚期,失去了动手术的最佳时期,余生屈指可数……就在这时,他从朋友那里嗅到了一些信息,他对我讲:“我这辈子自作主张干了一件大蠢事,可能要把你们拖入深渊……你堂弟水深莫测……于时他满怀歉意给我和母亲讲了事情的原委……

补救措施来啦!他以买卖方式将两套房“卖”给我和姐姐,又“荒唐”地同母亲协议离婚……

果如父亲所料,他过世几年后堂弟生意渐入秋冬,我还打听到他并未还款,而是通过关系把贷款变成了“先息后本”的贷款,每年只还利息……

前年堂弟资不抵债破产,债主盈门,xx银行还把我们告上法庭,让我们替父还款,可是父亲已逝,查遗产为零,母亲也非遗属……银行空手而归,还贴了诉讼费和律师费……

朋友告诉我,父债子还不合法!此类担保债只能由担保人的遗产支付,可是你父亲……哈哈,智商高,实在是高啊!




关于这个问题,我想从银行贷款催收和继承法有关规定的专业角度予以解答,尽量避免个人情绪化。

首先,根据“担保法”规定,个人担保分为一般保证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它们对担保人责任认定是有很大区别的。

通俗的说,一般保证担保的实施,是必须在主债务人(借款)无法偿还债务时,才由担保人偿还担保部分债务。换句话说,如果主债务人仍然有偿还能力,担保人是无需承担偿还责任的。因此,如果担保人(父亲)当时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贷款合同,而主债务人仍然有能力偿还债务时,银行应当追究主债务人责任,而不是担保人责任,同时担保人也具有抗辩权,可以拒绝履行偿还义务。

当然,银行为了以后催收方便,一般要求签订的是连带责任担保合同,这种情况下,当借款到期时,银行就可以根据各自偿还能力的强弱,或者按照成本最低原则,任意指定还款人,可以是主债务人,也可以是担保人,这都是合法的,法院也是支持的。

回到正题,父亲去世,银行找我还钱,我该还吗?说句大白话,银行找你还钱并不是认定你就是债务人,必须还款,而是冲着你父亲的遗产而来的,因为父亲名下财产是债务履行的主要来源。

按照民法典规定,配偶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当一方去世或无法偿还债务时,另一方有义务偿还。当然,在现实中也许存在无配偶,或配偶无法履行义务情况,就会牵扯到子女,说到底还是涉及到死者名下遗产继承问题,因为民法通则中规定,死者名下财产应该优先偿还债务,剩余部分才能分配继承。

因此,银行找到子女偿还债务,实际上有两层意思,一是告知有这笔家庭债务,希望家属想办法偿还;另一层意思就是,如果子女拒绝偿还,那么就会走法律诉讼程序,冻结、查封,直至通过法拍形式处置死者名下财产,以收回欠款。

所以,如果子女要想保全遗产或取得相应继承权,那就必须努力还钱。相反,如果遗产资不抵债,或者子女放弃继承权的,那子女就可以完全不用理会,或者直接拒绝还款,任由银行处置遗产得了,一拍两散,不用过多的纠结。




我曾经也很愚蠢的帮人做了担保,事后非常后悔,成天担惊受怕,好在借款之人顺利还款,没有出事儿。

此事之后,让我对担保这事儿就有了比较深刻的了解。

题主这个情况,并不复杂,建议不还。

你父亲担保的那个人应该是还不起钱,跑路了,银行就只能找你父亲。然而,你父亲过世了,银行着急了,就打你的主意,应该是提前了解你的经济情况,认为你有还款的能力。只要你还款了,银行就少了一笔坏账。

但是,我个人认为,银行这样做不地道。

首先,贷款的人跑路了,找担保人还,这个思路没错。但是,担保人过世了,就找担保人的子女,就不合理了。

大家想想,银行为什么不找跑路人的子女,或者跑路人的其他家人,偏偏找上担保人子女?

原因在上面我已经说了,经济实力。




俗话说:“一生不做保,永远無烦恼。”说明当保人弄得不好就自寻烦恼。

保人的责任不小,你必须要保证被保人不失信用,否则人家只找你保人解决问题,保人不同于介绍人。

我以前因为不懂当过保人,结果为自己找来麻烦。真是吃力不讨好,自寻烦恼。

你父亲作保,被保人失信,银行要找你父亲,而父亲去世,银行有权执行你父亲的遗产,若遗产归你所得了,那末“父债子还”,就该你还了。不过你也可向被保人索还的。




你还不还钱,要明确以下几个问题?

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设定担保。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5种。你父亲帮忙担保是保证这种方式。

什么叫保证呢?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方式有2种:一种是一般保证,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

当银行要求你还钱时,你让银行拿出你父与银行签的保证合同,如合同上载明“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也就是说债权人必须起诉债务人,法院做出判决,裁定,强制执行后,债务人仍不能偿还债务,保证人才承担保证,替债务人还款。

2,保证期间有几个情况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一)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二)一般保证人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末约定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六个月。你看看你父与银行签合同有没有保证期,如没有,到债务人应该还款日6个月为保证期。在这6个月保证期间,债权人银行未对债务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你父做为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三)如果查明债务人与银行双方串通,骗取你父提供保证的,或者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叚,使保证人你父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有权不承担保证责任。

3,你父提供担保,算不算你父的债务,如算你父的债务,请银行拿出法律依据。你父己去世,让银行起诉你父吧。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你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你父债务。你放弃继承的,不负责你父债务清偿责任。

4,你父替人担保还钱,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得用夫妻共有财产还担保之债。

你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父亲帮人做贷款担保,贷款人到期不还款,银行依担保合同会向你父亲追收还款的。可父亲去世了,银行却找你还钱,你有权拒绝还这笔钱。因为父亲做担保是民事责任,父亲和你都是成年人,依法民事责任由各自独立承担,据此,你不承担还款责任。进一步讲,担保人因担保合同的存在而承担担保责任,又因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担保责任只在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存在,第三人没有责任。说白了,担保合同是你父亲签的,法律只追溯你父亲的责任,你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因此,你完全有法律依据不还父亲担保的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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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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