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在刑场反抗被开枪击毙,和执行枪毙本质上有什么不同?

八三年严打第一批时,洛阳枪毙30个死刑犯。看守所在老城区唐宫路上,距我住的地方大约五百米左右。那天单位接到通知,让单位安排人第二天上午去西工体育场参加宣判大会,所以第二天早上天不亮我就去看守所门口等着看提死囚犯了。当我走到三通巷时,就看到从中州路西边开过来30多辆军卡车,卡车的前面有十几辆两轮和偏三轮由警察驾驶的警用摩托车,后面紧跟一辆卡车头上架一挺机关枪和一车武警的弹压车,后边30余辆帖着1、2、3、……标号的“刑车”,浩浩荡荡由西往东驶来。应该是到九龙鼎而后往北然后从唐宫路往西依次排开停在洛阳看守所门前的马路上。我赶到时,刑车上的人大部分都进入看守所内了。大概等了半个多小时,只见看守所大门打开,每三个人押一个五花大绑,脚脖子上拴一根细麻绳的死刑犯,按刑车编号上卡车的车上,等待30个死刑犯全部上车后,起动刑车前往西工体育场宣判大会场。顺便说一下:每个死囚的胳膊上都绑有一条写着死囚性命的白布条,可能是执行死刑后怕犯人脑袋打烂辨别不清是谁吧。说什么死囚犯执行死刑时会反抗,那是不可能的。每个死囚两边各一个武警架着胳膊,死囚稍有异动,后面绑在双手上的绳子是和犯人脖子上的绳子连在一起的,随便一拉,犯人就气都上不来,何况两个年轻力壮的武警能让犯人随便乱动吗?再说大部分死囚犯那时候已经是魂飞魄散了,哪来的力气反抗?至于绑在犯人腿上的那根细麻绳一是限制死囚犯行动,二是避免有的死囚被吓的大小便失禁。




死囚执行时被五花大绑。大绑是相对于小绑而言,把手臂背身后最大限度的上提固定。你看到很多图片死囚弯腰曲背,就是因为绑的。推到地上时候除了眼睛能眨,全身都不能动。原来把大绑作为刑讯手段的,80年初,一派出所把嫌疑人大绑后出去办事忘了,想起马上回来人已经死了。由此看见死囚在刑场逃脱的可能性为零。我同学哥哥当武警执行任务时,死囚左右摆头不配合,他把刺刀刺入脖子的同时开枪,罪犯没有过度受罪又完成了任务,得到了表彰。当然,也要身体素质特别好的,90年我们这里一胡姓死囚五花大绑后押上刑车(东风141卡车),其他人都是抬上去的,他不要武警搀扶,大绑跳上去,可谓奇人。




反抗是不愿伏法,执行死刑承认所犯下死罪之区别。




死刑犯在刑场反抗被击毙和执行枪毙本质上沒有任何不同,该死之人在该死的时间内被执法之人击毙,其结果是相同的。但意义不同,前者反抗说明不认罪服法,后者则是认罪悔罪。

上面所说的只是理论,实际中死刑犯在刑场反抗是不可能的,更不会有在反抗中被击毙的情况发生。

小绳绑的跟捆粽子似的,正常走路都困难,一拔拉就倒,一脚下去起都起不来了,哪会有在反抗中被击毙一说。

我见过被执行的死刑犯己有几十名了,有吓拉吓尿的,有吓的瘫软倒地跪不起来,更多的是象机械一样咋摆弄咋是,就是没见过一例拼死反抗的。

讲一个我所见过最镇定的一位,他姓孙,典型的恶棍,独来独往,在外面没人敢更没人愿意招惹他,他更象一个无赖,惹上他就沒完没了,属滚刀肉一类,对方多少人他都敢上。

因为宰人进了看守所,当仓里人发现是他时许多人都战战兢兢,生怕鬼缠身。老孙的特点就是盯上某个人会无休止的折腾,喊祖宗都不好使,决对称得上铁石心肠,而且心狠手辣。

在上路的那天,在看守所走程序时表现的都很自然,甚至还和同仓人口头告个别,但是当武警押解手架他上刑车时,虽然表情依旧平静,但押解手后来讲,明显感觉到他的身体在轻微颤抖。

到了刑场,押解手按着他命令他跪下时,他对押解手说“我腿麻了,帮我一下吧”理由很充分,但押解手最明白,是吓得腿不听使唤了,在腿弯处踹了一脚,感觉他的两腿特僵硬。

后来执行完,发现他尿了。

因此,死刑犯在执行时反抗的情况是不会发生的,能象老孙那样装出一副平静样子的都少之又少……




为什么呢,怎么反抗五花大绑的,这只有执行的司法人员来回答了。我看大同小异都是被开枪打死了。




你这个设问句根本不成立。死刑犯被绑缚刑场都是五花大绑的执行死刑结,有一条绳从脖颈处穿过,有左边的绑架手用右手带住,死刑犯稍有反抗,绑架人右手一带就会让他失去反抗能力。也有可能死刑犯会用脚对警察实施攻击,但一般情况下会用一根细绳把犯人的脚控制在不能作恶的尺度,所以说想反抗是不可能的。还有一种情况,执行死刑前早就把犯人捆绑起来了,几乎上半身都麻木了,到刑场时基本就不具备反抗能力了。所以我说你的设问是不成立的。




当你被五花大绑的死刑绳结绑好时,你怎么样反抗,法警两个人架着你,

反抗,对着你腰部一脚下去,直接给你拖到执行死刑场地,

叫你跪下,不跪,后小腿一脚下去,你无形中在惯性作用下,你自动的跪下,两边两个法警扶着你,公检法验明正身,拍照存档,发布执行命令,一声枪响,送你上路。

在执行过程中,你根本就没有反抗被击毙的可能。




开枪击毙是为了防止犯罪人员对无辜人员更大的伤害而采取的特殊措施。执行死刑是将死刑犯带到指定的刑场很平稳的执行死刑,也是障现了法律的尊严。两者有本质的不同。




不知道有何不同。民间传说罪犯只有一刀之罪,如今改杀头为枪决也就是一枪之罪,过去有民间人物声称执行死刑后是要向罪犯家属收取一毛三分子弹钱的。笑笑。这肯定是假的,不实之词。罪犯刑场反抗除了在戏剧或者小说中的劫法场时会发生,现实生活中包括古代社会一般不会发生。见诸刑法的中国古代的腰斩和剐刑,只听得民间有骂人的话:你这杀千刀的,至于真实的被执行剐刑的或者腰斩的,查有实据的,即使是民间传说中也是极为罕见的。




这种情况根本不可能发生。执行死刑时,死刑犯被五花大绑,除了荷枪实弹的众多武警,还有许多警察,怎么可能反抗,看看那阵势,都觉得反抗就是徒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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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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