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三者的行政规格相同吗?

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三者的行政规格是不相同的。其中法院、检察院是一样的,省级高级人民法院、省级人民检察院的行政规格是法定副省级,常务副职是正厅级;市级中级人民法院、市级中级人民检察院的行政规格是同级党委政府副职,是副厅级常务副职是正处级;县级人民法院、县级人民检察院行政规格是副县级。

省、市、县三级的公安局行政规格相对应的是正厅、正县、正科。各级党委对公安工作的重视,省、市、县三级公安厅局一把手任政府的副职,常务副职任正厅、正处、王科。省、市、县三级公安厅局的内设机构规格也是高配副厅、副处、副科。多说一句话,省、市、县三级党委的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是由公安局一把手兼任,公安局的一把手当同级政府的副职,公安厅局一把手排名在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的前面。




以地市级为例,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在三定方案中都是正处级。

在外界看来,市公安局由副市长兼任,市法院院长和市检察院检察长都是副厅级领导,都误以为市公检法三家单位行政规格都是副厅级,其实法检两家单位的一把手都是高配副厅,市公安局局长由副市长兼任,拉高了外界的感觉。

地市级单位正厅级单位只有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大家”组成地方四大领导班子,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主任、市政府市长、市政协主席都是正厅。

地级市只有市纪委属于副厅级单位,它与其他市直单位不同,由同级党代会选举产生,不隶属市委组成部门,但接受市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同是市委常委部门的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等常委单位,行政规格为正处,由于常委单位的一把手都是市委常委,所以高配副厅。

怎么判定市公检法三家就是正处级架构。

1、从内设机构看。市公检法三家内设机构三定方案都是正科。只不过一把手高配也拉高了内设机构负责人的职别。比如市公安局多数内设机构负责人都高配副处。市检察院之前的反贪局局长、反渎局局长也属于高配副处的领导。市法院的执行局局长也都是高配副处级领导。

2、从副职的行政级别看。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除常务副职之外的班子领导都是副处实职。

3、从平行对比看。市委政法委的行政规格是正处,政法委作为政法单位的领导管理机构,公检法三家的规格只能相同或者比政法委低。

总之,地级市公检法三家一把手都是高配副厅领导,三家单位没有因为一把手的高配拉高单位的行政规格,其实都只是正处级架构。




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在我国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公检法,是政法机关。



《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两机关都是司法机关,其规格与政府平行。



根据《国务院组织法》,公安机关是政府机关的组成之一部门,规格自然要比法、检两机关低一级。但实际中法检机关规格,要比同一级政府低半格。



作为政府部门的公安机关不仅是行政机关,还兼有司法机关属性,负有治安、刑事案件侦查任务,维护国家安全保卫的重责。因此,一般公安省级以下,公安机关一把手高配,都有当地党委常委和政法委书记,或政府副职兼任,其首长的职级与法检两院院长一样。




不一样,两院的法定级别要高半级,所以为了便于协调,一般公安的首长都挂地区副职。




都一样,主官都是同级党政副职待遇,副县级副区级副市级副省级,公安局长有的兼的副县长副区长副市长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人民公安都属于党委体制下的政法队伍。那么要细分开来,法院,检察院属于政法。公安是属于政府序列下的一个部门,同政府下列的部门是同级别的。法院和检察院的一把手都是同机的副职,如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检察院,都是副省级。而省公安厅只是省政府下列的一个厅级部门,只有厅长高挂到副省长,才是副省级职位,否则还是厅级干部。




不同,以省级市为例,检法法定级别为副部级,公安为省政府下设机构为正厅级,但一把手大多由副省长兼任。




其实改革开放以前,公安局的国家行政规格低于法院、检察院,属于政府下面的部、委、办、局规格,而法院、检察院则属于同级政府的副职规格。以市地级公安局为例,他下面的一般警察都不是国家干部,都属事业编制员工。

改革开放以后,国家从公安、检察、法院工作协调的关系考虑,以及改善警察待遇问题,扩大了公安局的干部编制,一般警察都转成了公务员编制,成了国家干部。公安局的行政规格也提高了半格,一般公安局长都是由同级政府副职兼任,或者晋升为公安局长后,同时也升任为同级政府的副职。从此以后,拉平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行政规格。




公檢法三家是我国政法系统的三个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门。三者分工协作。首先,从其产生而言,公安局是政府的组成部门,从属于政府。从法理理论上来说,三者规格是不一样的。检察院法院是与政府并列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直接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与此对应的,法检两家的规格相当于政府副职,公安局负责人则要低半级。但也不是绝对的。近些年,情况有了改变,多数情况是,公安局的负责人一般都同时任同级政府的副职,这样就把公檢法三家的规格近乎拉平了。三家分工合作,各施其职。




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简称公检法,他们的法律地位是不一样的。这就是人们说的一府两院公安局是当地政府的一个部门,他的法律地位要低于法院检察院。因为法院的院长,检察院的检察长是经过人代会选举产生的。公安局局长,是经过县长、市长、省长同意提请当地人大任命的。从行政规格来说都是县正科级、市正处级,省正厅饭的单位。但从现在的配置来说,三长在县上都是副县级干部,市上公安局长都是付县长兼公安局局长。省市公安局长由副市长兼任,省公安厅长由付省长兼任。他们的职责就是互相监督互相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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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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