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工作将近十年的老员工,没签合同,只有工资,公司没给缴纳社保违反了哪一条劳动法?应该怎么办?

已经工作了十年了,哪怕没签合同,双倍工资肯定是没有的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现在已经视为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了。但是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你可以举证证明你在这个单位上班。不过有个时效的问题,因为劳动仲裁一般只管一年的事情,除非是没给你发工资,所以之前的劳动关系能不能认定还是很难说的。

当你确认好了劳动关系后,你可以向单位要求,让单位帮你补缴社保;或者是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单位没有给你缴纳社保。还有就是,单位没有帮你缴纳社保,你是可以向单位提出辞职的,同时你还可以要求单位向你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至于法条的话,你可以自己看看《劳动合同法》,里面都是有的,劳动者对这部法律还是要比较熟悉的,否则会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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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在社保局的工作经验,给你解答:

第一,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没有给缴纳社保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可以去当地劳动部门依法举报,让劳动部门依法责令单位为员工补交社保。

第二,没有签订合同是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原因之一。在社保局工作的时候,一般单位和员工签订合同之后,都要及时去社保局备案,备案之后,一般要求单位给员工缴纳社保。不然每年劳动局搞社保稽查的时候,会要求单位补交。但是你这里的情况是,单位没有和你签订合同,它更不可能给你缴纳社保。

第三,针对你的问题,你可以搜集相关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之后去当地社保局反应相关问题。按照这个情况,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补偿劳动者用工起一年后每月两倍的工资,并且缴纳社保。

我是陆陆,关于劳动合同法问题,欢迎向我咨询。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按照题主的描述该单位至少违反了两条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1、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第6条规定,单位应在用工后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需要从用工开始满1个月到1年期间,每月应该支付员工2倍的工资,超过1年的视为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与公司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对于劳动合同可以更好的保障劳动者,在单位出现裁员情况时,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优先保留。

2、未给劳动合缴纳社保,我国《劳动法》第72条规定了,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并且将缴纳社保定义为单位的法定义务。所以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需要补缴,并且员工可以提出离职,单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到1年但满6个月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按半年计算支付半个月工资。

但是所有一切的前提都是该名员工可以证明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因为没有劳动合同所以证明需要员工提供其他证据,比如聘书、工服、工牌、工资单、考勤记录、其他员工的证人证言、离职证明等。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在单位工作将近10年的老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有工资公司也没有交纳社保,违反了哪一条的规定,实际上这个严重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确实是属于一个违法行为,如果确实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也没有给交纳社保,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手段来解决这个问题。

因为劳动仲裁委员会具有,调节工作单位和员工的一个义务和责任,所以说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出具一个劳动仲裁结果,并要求所在的工作单位来补交员工的十年以来的社保,那么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作为社保部门也会完全接受这10年以来补交社保待遇的一个费用,当然产生的滞纳金也是完全应该由工作单位来承担。

是还会遇到一种情况,就是说作为工作单位拒不执行这样的一个劳动仲裁,结果那么也是很有可能的,如果遇到这样的一种情况就可以申请一个法院诉讼,因为劳动仲裁结果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所以说通过法院诉讼来进行强制执行劳动仲裁,结果也是完全没有问题,这样的话对于你本人来说也是可以享受到这个社保补交的一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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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能够做将近10年,看来这家公司一定有吸引你的地方。但不管怎么样,不签合同,不缴社保,肯定是违法的!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办呢?有哪些劳动权益可以争取?我们分别来说一说!

一、未签劳动合同

1、我们都知道未签劳动合同,公司要支付最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这个的有效期是最迟在我们入职后的2年内要提出,如果超过这个时间就过了时效了,你做了将近10年,肯定是要不要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了。

2、入职一年以上,公司还没有和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就视为公司和你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已经做了将近10年了,这个时候相当于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二、未缴纳社保

这没啥好说的,你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少部分城市只支持补缴最近两年的社保,比如深圳市;但大部分城市是支持补缴整个在职期间未缴纳的社保。

当然,补缴社保,是个人承担个人的费用,公司承担公司的部分。

这里有一个重点要提醒:就是你还想不想继续在这家公司做下去?如果想做下去,那么就安安稳稳地做下去,别多想,最多自己收集一些证据备用;如果你不想做下去了,那么可以和公司提出补缴社保,及其他劳动权益,因为这个时候只要你和公司提出这些,就等于是发生劳动争议了,那基本上公司也不会让你做下去了。

三、我们可以争取哪些劳动权益?应该如何争取?

1、因为公司一直没有缴纳社保,那我们能以公司未缴纳社保为由,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你工作了将近10年,那么你大概可以拿到9.5个月-10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当然,这个最好先以邮寄的方式告知公司被迫离职的情形,这个主要是取证,为后面的劳动仲裁作准备!

2、因为公司未缴纳社保,那么我们去社保部门投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记得,是要去社保部门,不是劳动仲裁。

3、如果因为公司没缴纳社保,导致你最近看病报销等无法享受社保待遇,那么相应的损失,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当然,这一块的证据要有,具体往下看!

我们要准备哪些证据?

1、因为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那么证明劳动关系就非常重要。

因为你有将近10年的工资发放记录,那就比较简单,实际上只需要最近12个月的就差不多了,把工资发放记录找出来就好。另外像一些工作记录、工作证、工作服、参加公司活动的照片视频、工作群聊天记录等等,都是比较靠谱的证据。

2、关于工资额度,你工作了这么久,相信不难证明了。

3、邮寄给公司的被迫离职通知书的,邮寄记录及相关的照片。

4、如果要求公司赔偿社保待遇损失,比如看病没办法报销,那么就是提供医院看病的相关材料、费用单据,预估大概社保能报销多少钱。

总而言之,这种情况重点还是看你是否想继续做,如果想继续做,那就安安稳稳别多想,但私下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如果不想做了,那么收集好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未签合同,未交社保的行为,违法了《劳动合同法》及《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首先,单位应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单位必须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单位与你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其次,单位必须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61条规定: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所以,单位应当按照上述法律的规定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

综上,由于你工作已经近十年,但是单位一直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视为单位已经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没有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由于单位没有为你缴纳社保,你可以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补缴。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单位所在低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有两种仲裁方式仅供参考:

一、要求单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或者

一、要求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二、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三、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至于选择哪种方式,要看你自己的选择。

希望上述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谢悟空官网邀请!向社保局投诉!




这家单位耍无赖吗,不签合同不交五险一金三险一金社保公积金,这本事违法行为,应该付双倍工资待遇福利保障,补偿奖金福利,五险一金三险一金社保,就算不干也得给多给一年或一个月工资,




1.你已经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签不签合同目前意义不大,只是涉及离职后的年限补偿问题,但要有证据证明你工作了十年

2.你目前主要是社保问题,可以向社保局投诉,社保局会处罚单位,也会给你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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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6

标签:劳动法   社保   工资   员工   单位   工作   公司   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   双倍   劳动者   合同法   证据   期限   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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