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手工资=税前工资-社保公积金-个人所得税。
税前工资=到手工资+社保公积金+个人所得税。
虽说个人承担的社保公积金和个税,都是公司承担,但在记账时,要将本应有个人承担的部分计到员工工资总额中。
其中一个人的社保是扣除个人部分,工资总额计入“管理费用-工资”;单位承担部分社保计入“管理费用-社保”。
其余人社保全部由公司承担,应该将个人承担部分增加到个人工资总额中,也就是增加工资总额,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工资总额增加,个人承担的社保可以税前扣除,不增加个人所得税税金。单位承担部分社保计入“管理费用-社保”,企业所得税可以税前扣除。
税前工资10,000.00元,会计分录如下:
税后工资10,000.00元,会计分录如下:
其余人的社保可以全记入管理费用,但申报纳税时个人负担部分作纳税调整
公司缴纳其个人负担部分计入职工薪酬并进行个税申报,属于正常短期薪酬进行会计确认无需纳税调整
页面更新: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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