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知我,罪我自有公论

[房地产:知我罪我自有公论]对于房地产行业羡慕者不少,嫉妒者不少,恨之入骨者也不少,所谓,“羡慕、嫉妒、恨”的别样心情同在。计划经济时代,分房、廉租房是主流,那时候多数房子不是私产的概念,分房标准由官职、荣誉等级、学历、职称、工龄、是否双职工以及领导关系来决定。那时候住房总体短缺,不公现象也十分严重。

结束福利房时代,进入商品房时代。初始阶段,虽然房价不高,人们的深入更低,能全款买房的,不是大官就是大富,要么就是亲友凑。金融掺和进来之后,搞起房贷,这个阶段百姓买房很迫切,银行贷款很积极,低首付,垫首付,零首付都出现过。 房地产行业在政策宽松,银行助力,市场火热三结合的背景下,迅速发展。十几年前,房住不炒是主流,房企基本都是在用心做产品,地方政府也基本是土地定价小心翼翼,正因为如此,住房问题才很快得到改善。但一个行业兴旺发达,利润很大,在诸多行业中一花独秀时,问题就出来了。地方政府尝到了土地财政的甜头,银行也体验到以钱生钱做大生意的快感,置业理财的收获也大出人们的意料,连做房产中介的都得瞧不起卖冰箱的,说人家买一百台冰箱还不抵他买一套房子。如此同时,地产界富豪成堆,连房企做保安的,搞保洁的都比别的行业收入高。

房地产行业独霸天下,自然让天怨人怒,谁为房地产行业代言,谁就会成为人民公敌。所以,房地产在各行各业中最不招人待见,让人嫉妒羡慕恨也就不可避免了。对于这些问题,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应该说是发展中的问题,前进中的问题。如同当年的大包干的问题,尽管毛病多多,但必尽解决了吃饭问题,第一次房改必定解决了大多数住房困难问题。神圣化与妖魔化是两个极端,都不可取。对房地产行业应知它优与劣,不必罪它如天敌。

房地产:知我,罪我自有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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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7

标签:自有公论   大包干   双职工   首付   地方政府   房地产行业   冰箱   住房   羡慕   主流   房子   土地   阶段   银行   房地产   行业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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