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乡村问题的持续整顿,乡村各方面对治理日趋全面,其中也包括农村丧葬问题。尤其,近年来开始提倡火葬,让很多人开始疑问,火葬是否真的要取代土葬?事实上,现在国家针对土葬、火葬并没有要求一刀切,还处于倡议引导阶段!但是对于丧葬中出现的一些其他问题,已经明确禁止:
1.拆除“活人墓”
所谓的活人墓,指的是人还在世,但却提前给自己准备好了坟墓。这种坟墓,一般都建在风景秀丽的山区、景区。一些人通过高价,将这些“活人墓”对外出售。国家对此,一再要求严厉打击,一旦发现就要全部拆除。今年,湖南省邵阳市、贵州省安顺市、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等多地,就已经发布了通知,要全面拆除这种墓地。
2.拆除“豪宅式”墓地
在一些农村地区,子女为了表示自己的“孝心”,会给去世的老人建一些所谓的“豪宅式”墓地。这些墓地,占地面积大,浪费耕地多,是绝不可取的。
3.禁止“二次棺葬”
二次棺葬是指火葬之后骨灰装入棺木再进行土葬的情况。国家提倡火葬的关键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节约耕地资源,如此二次棺葬便又如土葬,占有耕地资源。目前为止,河北、河南、黑龙江等地对于二次棺葬的情况已加强整顿。对此种现象,我国不提倡,也不鼓励。
对此,你怎么看?
页面更新: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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