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机构执业质量堪忧,须进一步压实其责任

日前,证监会就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按拟修改的规定,证券中介机构将不再被允许复核被立案调查从业人员的签字项目。毫无疑问,这将强化对项目签字人员的监管,中介机构复核责任将大幅提升,也将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的责任。

中介机构执业质量堪忧,须进一步压实其责任


今年以来,关于IPO的话题再次引发市场的强烈关注。比如从IPO审核方面看,此前IPO问询往往只有一轮到两轮,如今三轮或四轮问询已成常态,这说明IPO审核更加仔细与严格。从撤回IPO申请材料企业数量看,也呈现出大幅增加的态势,与原来相比已不可同日而语;

如据Choice数据统计,截至3月28日,今年以来在3个月不到的时间里,科创板与创业板合计有73家拟IPO企业撤回申请材料。其中,科创板28家,创业板45家。此外,拟IPO企业历经上市辅导期后,会迎来验收环节,而目前的验收更加严格。许多拟IPO企业由于无法通过验收,其IPO进程不得不叫停。之所以如此,保荐机构执业质量不高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

中介机构执业质量不高,不仅导致上述多种现象的出现,也是造成IPO现场检查“升级”,以及IPO堰塞湖的一大根源。从以往的案例看,IPO现场检查抽取的企业数量一般为5家,而今年以来已上升至20家。5家与20家,显然不仅仅只是数量上的区别。IPO堰塞湖方面,此前也曾出现过,但形成的原因主要为此前IPO频频出现暂停的现象,导致排队企业越来越多,但如今IPO实现了常态化,仍然出现IPO堰塞湖,个人以为,中介机构执业质量不高同样难辞其咎。

中介机构执业质量不高,曾催生出多方面的问题。比如此前新股、次新股常常出现大面积且快速“变脸”的一幕,发行人对财务资料进行包装粉饰成为千夫所指,而更主要的原因则在于中介机构执业质量不高。更有甚者,A股市场曾出现多起欺诈发行与造假上市的案例,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以及职业胜任能力不足的短板暴露无遗。

中介机构执业质量不高,除了未勤勉尽责与职业胜任能力不足外,还表现在“等着问”与“挤牙膏”式披露等方面。不主动披露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抱着侥幸心理“闯关”,个中虽然不无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的利益诉求在里面,但对于投资者是不公平的,对于市场的发展也没有任何的益处。而且,还有可能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达到蒙混过关的目的。

在今年以来撤回申请材料的拟IPO企业中,现场检查抽中的企业,以及监管部门对于中介机构现场督导的企业占据绝对多数。个人以为,这一现象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这些企业不敢直面现场检查与现场督导,本身就说明了问题。因此, 对于撤回IPO申请材料的企业,绝不可“一撤了之”。

撤回材料的企业,个中或不乏明知不符合条件,却抱着侥幸心理的,但也可能存在诸如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意图骗取上市资格的。因此,即使是相关企业撤回了申请材料,个人以为同样有必要对其开展现场检查。一旦发现拟IPO企业存在信息披露严重违法行为,那么就要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罚。

对于保荐机构而言,显然存在未勤勉尽责、把关不严等方面的问题。那么,不仅对于保代需要从严处罚,对于中介机构亦同样如此。情节严重的,应坚决撤销其业务许可,而这方面目前并没有任何先例。如果有中介机构被撤销业务许可,所产生的震慑作用可想而知。

对于拟IPO企业而言,如果查实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一方面,监管部门今后可不接受其IPO申请材料,并将其永远挡在资本市场的大门之外。另一方面,涉嫌犯罪的,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此,才能让违法违规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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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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