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的公告(2021年第60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目录将更加科学、合理、规范。
重大调整
据国家药监局公告了解,《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以下简称《分类目录》)今后将根据医疗器械风险变化情况,参考国际经验,遵循符合最新科学认知、立足监管实际、鼓励创新、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原则下,可以由相关企业及机构提议,不定期进行动态调整。
《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包括以下情形:
(一)调整子目录;
(二)调整一级产品类别、二级产品类别和/或管理类别;
(三)增补有代表性的创新医疗器械产品;
(四)删除不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
(五)修订产品描述、预期用途和品名举例等内容。
《分类目录》根据需要进行调整,调整工作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一次。已注册/备案医疗器械管理类别调整后的注册/备案事项,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执行。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动态调整工作参照本程序执行。
直接影响
就目前而言,我国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有22个子目录,下设206个一级产品类别和1157个二级产品类别,形成三级目录层级结构。
对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可动态调整机制,将直接关系医疗器械产品上市途径、监管方式等,也会对企业日后布局市场影响深远。
比如:一旦产品分类降级,三类降二类的话,该产品就无需去药监总局注册了,直接在省食药局即可进行;而二类降到一类,企业产品则无需注册,只要备案即可。
今后,随着《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的持续深入和优化,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逐步优化,对国内医疗器械精准化管理提供了更合理依据的同时,也能更科学的对医疗器械进行监管管理、促进相关医疗器械企业的良性发展。
本文观点来自“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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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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