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公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至今已3月有余。
仍然有很多小伙伴在犹豫:
新定义到底会有哪些影响?
新定义之后重疾险会降价吗?
要不要等重疾新定义出台后购买新产品?
如果你也有同样的疑问,不妨往下看看。
新规有哪些调整?
针对重疾新规,现在提出的修改意见主要体现在“增、更、降、拓、”四大方面。
六增:新增三种重疾+三种轻症;
三更:新更三种重疾命名;
三降:甲状腺癌、早期神经内分泌瘤、轻症比例;
一拓:拓宽部分病种定义或理赔范围。
其中这几点变化受到了很多小伙伴的关注↓
1、疾病病种增加了
在原有的25种重疾的基础上,这次引入了3种新的重疾定义: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同时官方首次正式引入轻度疾病的定义,增加了3种轻度疾病: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塞、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而且在轻症赔付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轻度疾病保险金额比例上限由上次征求意见时的不高于20%上调至30%,进一步提升了轻症保障水平。
2、甲状腺癌被分级
2020《重疾定义新规》:甲状腺癌被分级了,严重的甲状腺癌还是可以按照重疾来赔,但TNM分期为1期或更轻期,则不属于重疾了。
简单的说,就是甲状腺癌虽然没有被全部剔除出重疾,但是赔付标准变得严格,导致赔付比例降低,“致富癌”将成为过去。
3、原位癌不会被强制剔除
在新《规范》的严重恶性肿瘤和轻度恶性肿瘤都有明确的表述:原位癌不在保障范围内。
但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在答记者问环节中明确:“各保险公司可在规范修订版规定病种的基础上,在重疾险产品中增加原位癌保障责任,以满足消费者多元化的保险保障需求。”
也就是说,“原位癌”以后还是会赔,只不过会与恶性肿瘤的疾病定义分开来写。
要不要等新规出台后再投保?
首先清楚一点,《重疾新规的》出台是为了行业更加良性有序的发展,改革后对一些病重规范更加严谨,这样可以避免一些纠纷,这个是对消费者和保险公司都利好的事情。
但规范定义严谨,的确是对于恶性肿瘤的理赔门槛要比之前高一些,轻度恶性肿瘤范围要比以前窄一些。同时3种特定轻症赔付比例,要比之前产品低一些。另外,想要重疾险产品大幅度的降价调价也是不太可能的。
所以,建议是尽快落实,不要因为责任或者费率问题去观望。如果有配置保险的需求,买保险的最好时机永远是越快越好:
一是没人知道风险和明天哪个先到;
二是我们的身体指标如果出现异常,将来未必能正常承保。
页面更新: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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