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滨州户用光伏新规禁止租屋,给融资租赁模式泼了一瓢冷水
近日,滨州市发改委、国网滨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户用光伏项目是指自然人业主在自有产权建筑物或场地自建的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由电网企业直接受理并网申请后,代个人向所在地县(市、区)发改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办理备案手
根据该文件,目前在滨州地区 户用、工商业光伏项目是不允许租用屋顶建设的!根据滨州地区光伏相关从业人士的反馈目前滨州租用屋顶的光伏项目发改委是不给备案的。
据“草根光伏”在《2021户用光伏分析报告》中梳理,目前,我国户用光伏发展模式主要分为四种,一是品牌经销商,二是平台,三是融资租赁,也就是租屋顶模式,四是系统集成商。
滨州发改委、国网滨州发布这个文件,直接对融资租赁模式设置了门槛。按照这个文件,在滨州建设户用分布式电站,必须是屋顶的所有人才给备案,而且在建设项目前还需要滨州发改委的初审、备案,手续比较复杂。
总体而言,滨州的政策环境是不利于融资租赁模式开展的。
相较于直接卖货给渠道商、分销商、代理商的品牌经销商模式,融资租赁模式最大的优点在于它可以通过为业主投资建设,屋顶所有者提供资源的方式,最大化唤醒“沉睡的”屋顶资源,比如说投资电站意愿不强的,或是手中资金有限的业主。
但与品牌经销商模式一锤子买卖,走完货就收款相比,融资租赁模式也有一短板,那就是电站资产的管理问题,因为这个电站是建在别人屋顶上的,建成后也面临着被盗,自然灾害的问题,这时候投资方与业主间的权责关系如何明确,在更长的关系如何维护好双方的关系,都随时可能引发争议和纠纷。
在外界看来,滨州发改委、国网滨州这个政策,无形之中将屋顶租赁模式排除在外了。虽然,只是一个地级市,对融资租赁模式影响基本可以忽略不计。但从影响上看,一地的户用光伏政策总会有示范作用。在滨州之后,会不会有其他市也出台类似政策,对融资租赁模式设置门槛是个疑问。
实际上,在“草根光伏”看来,要发展好户用光伏市场,关键在于政令统一,全国上下一盘棋,国家能源局对并网、备案做出统一的规划,不能今天滨州出台一个户用规定,不让租屋顶,明天西安出台一个户用规定,允许租屋顶,政令不一很容易引起市场的混乱。
页面更新:2024-04-16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