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男子借车给好友,其无证酒驾身亡,父母索赔59万,法院判赔

相信很多朋友都遇到过被朋友借车的事,一些很要好的亲戚朋友,因为自己的车坏了或者其他一些原因,常常会去借别人的车来开,被借车的人往往会因为和借车人亲密关系,很难开口说不借,因为不借的话感觉有点小气,但是如果借了的话,万一出了什么意外那就不好办了。可能有的人还不知道,如果借车子给朋友开,出了事故的话车主是要负责任的,这是有法律依据的。这不,广西有一位男子就因为借车给朋友开,没想到他的朋友无证酒驾身亡了,法院判了这位男子赔偿!

广西男子借车给好友,其无证酒驾身亡,父母索赔59万,法院判赔


2020年1月21日下午,广西梧州的杨某在未了解朋友是否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的情况下,将他母亲的摩托车借给了好朋友林某使用,当晚,林某邀请杨某前往酒吧聚会,并向其归还摩托车。次日凌晨,林某擅自拿走杨某放在桌上的车钥匙离席,当日1时许,酒后驾驶摩托车的林某撞到路边用以固定电线杆的钢丝摔倒在地,当场身亡。事后,林某的父母将相关各方起诉至法院,索赔590201元。

广西男子借车给好友,其无证酒驾身亡,父母索赔59万,法院判赔

看到这很多人也许会说,这林某死了他父母那种痛失儿子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他们儿子的死是他自己造成的,是林某他自己酒驾并且无证驾驶导致的,关别人什么事,索赔59万这难免有点狮子大开口吧,想钱想疯了吧,这种无理的赔偿法院不可能受理吧!但是,虽然大家都觉得这种事不可能会赔,但在这里要告诉大家,咱们都肤浅了,法院不仅受理了,而且还判了赔偿!

关于这起案件,广西梧州岑溪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定供电公司赔偿73575.6元,借车人杨某赔偿36787.8元。林某的父母不服一审判决,向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梧州市中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也就是说,赔偿的金额虽然没有达到林某父母所要求的59万,但供电公司的七万多和借车人杨某的三万多,加起来总共也赔了将近11万了。

广西男子借车给好友,其无证酒驾身亡,父母索赔59万,法院判赔

通过这起案件我们就应该要知道了,车子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借给别人开的,万一发生了意外,是要负责任的。如果别人找你借车子,不要不好意思回绝,如果对方真的有什么急事,宁可自己开车载他去也千万不要借。所以请大家记住一句话:车与老婆,恕不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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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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