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多缴退抵税如何办理

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虽已结束,但其中涉及到诸多扣除事项。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任何一处失误都可能导致缴纳费用不精确,企业所得税交少了可以及时补上,交多了怎么办呢?申请退抵税如何办理呢?

  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指按照分期预缴、按期汇算结算的征管方式,对纳税人应清算形成的多缴税款办理退抵税费。

  申请退抵税需要哪些资料?具体每一步怎么操作?跟小编一起来看看!

  报送资料清单

  1.《退(抵)税申请表》(4份)

  2.完税费(缴款)凭证复印件(1份)

  办理规范

  1.受理

  (1)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提交的《退(抵)税申请表》,“申请退抵税(费)额”不能大于纳税人当期汇算清缴申报表中应退税额;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将纳税人的应退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的税款;抵扣后有余额的,办理应退余额的退库。所以纳税人有欠税(不包括呆账)的,退抵税(费)方式应选择为“抵缴欠税”,办理完抵扣后仍有余额的,才选择“退库”。

  (2)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2.调查巡查

  当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纳税人提交资料存在疑点时,应进行调查巡查,对《退(抵)税申请表》中“税种”“申请退税金额”进行调查。

  3.审批

  对于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退税要求的,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审批,在《退(抵)税申请表》填写审批意见。

  申请表中核准退抵税方式为“退税”的,应进行退库处理;核准退抵税方式为“抵缴欠税”的,先进行抵缴欠税,抵缴后的余额再办理退税。

  4.发放

  根据审批结果,制作并发放《税务事项通知书》。

  企业所得税多缴退抵税如何办理?

  5.办结时限

  税务机关发现的,10日内办结;纳税人自行发现的,30日内办结。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当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将应退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税款;抵扣后有余额的,退还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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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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