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两会,新出炉了一份民法典。
增加了离婚冷静期,和隐瞒重大疾病婚姻接触等条款。
经过这么些改动,婚姻越来越像一份保险了。
结婚证,就是一个自然人和另一个自然人建立了合法的夫妻关系。
而保险,就是一个自然人和一个法人,建立了一份契约关系。
结婚是夫妻二人共同承担人生的风险,实现了互相的风险转移。
而保险,就是它来保障人生风险,实现了被保人向保险人的风险转移。
现在一般会建议做一个婚前体检,来避免另一半不带有某些重大疾病。
而保险投保前,也有一个健康告知,来避免投保人带有重大疾病。
这次民法典,有这么一条,不如实告知有重大疾病者,婚姻可撤销!
而保险法也有这么一条,不如实告知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可撤销。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保险法》第十六条
当两个人觉得不再合适了,不能继续过了,就可能会考虑离婚。
而当保险觉得不合适了,不能继续买了,也会选择退保。
这次民法典为婚姻关系设置了30天的离婚冷静期作为缓冲,30天内婚姻关系继续有效,30天后愿意继续过的可以撤销离婚。
而保险法也为保险续保设置了30天的缓冲期,30天内保险保障继续有效,30天后
两个人离婚了就需要分割财产,除掉一起共同经历的风险,剩下的财产你一半我一半。
而保险退保的时候,除掉保障期内对风险的保障,还会给投保人返还一部分现金价值,而保险公司留下保费带来的一部分收入。
这么看,婚姻是不是确实和保险很像。
既然都这么像了,我建议可以再向保险学习,增加这么几条。
那结婚犹豫期和结婚等待期。
你们觉得这个建议如何呢?
页面更新: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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