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后未及时办理生育津贴是否会过期?

很多小伙伴在需要用到生育险的时候才去了解,但是错过了时间点,所以就有个疑问,办生育津贴是否会过期呢?它又是怎么发放的呢?(以广州为例子)


生育后未及时办理生育津贴会过期吗


生育津贴办理是有期限的

1、累计参保缴费已满12个月的人员(含生育缴费年限备案),申请生育津贴的有效时限是分娩、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一年内;


2、未缴满12个月的人员,是从缴满12个月起一年内。


生育津贴是如何发放?


生育津贴既有一次性发放的情况,也有按月计发的情况,具体根据审核情况而定,如参保人已休完产假,且享受待遇期间用人单位正常登记参保的,医保中心按月计发,一次性发放。


例如:

参保人王某8月分娩,产假为8-10月,按时登记参保并缴费,单位11月申请津贴,则在12月发放8、9、10三个月的津贴;如单位在8月申请,则按月发放。


那如何办理生育津贴?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如何申请生育津贴?


申报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的在职职工,在产假(含计生手术休假)与申领待遇期间正常登记参保并缴费的,次月可发放生育津贴(注意:未就业配偶及退休人员是不享受生育津贴的):

①参保缴费≥12个月;

②分娩/实施计生手术前已正常登记参保,上月正常缴费。


2、参保人夫妇双方均为外国(境)籍人员的,申办生育待遇的次数(不包含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手术)最多不得超过两次。


注意


1、外国(境)籍人员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2、未婚外国(境)籍人员生育的,不得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外国(境)籍人员申请享受本市生育保险待遇除按本办法规定提供资料外,还须提供合法就业证明资料和夫妻双方有效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

夫妇一方为本国公民的,还应当提供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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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2

标签:津贴   生手   人夫   产假   计生   计划生育   港澳台   待遇   手术   外国   条件   单位   情况   人员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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