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行业务动态」销售新规落地 银行陆续调整理财销售方式

随着新规的正式实施,部分银行理财子公司对理财销售文件进行了调整,并在业绩比较基准中增加了提示性描述和测算依据。6月28日,记者调查发现,调整之后,银行业机构展示业绩基准的方式仍“多种多样”,不少银行仍处于观望状态,尚未按照全新规要求进行调整。但不可否认,此次调控打破“刚兑”的意图非常显著,而理财销售新规的实施,将进一步考验银行的投资者教育能力和投资者理财水平。

「投行业务动态」销售新规落地 银行陆续调整理财销售方式

银行相继调整

以进一步规范理财产品的营销模式,防止理财预期收益率的公开化变相回归,今年5月27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布了《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下列简称《办法》),6月27日开始实施,过渡期6个月。

理财销售新规的实施,银行和理财子公司逐步从一个月后的观望状态转变为优化调整理财销售方式。

为贯彻落实《办法》要求,6月25日工行下发的《关于调整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通知》显示,该公司自公告之日起对理财产品销售文件进行补充、修订,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投资协议、销售(代理销售)协议、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权益信须知等。

交银理财在理财销售新规实施之际公布了更为详尽的调整:6月28日,该公司对所管理的一项理财产品合同进行了多项调整,包括在风险披露之后、产品说明书后新增“理财产品投资协议书”;在产品说明部分,“产品概况和基本信息”“投资运作”条款之中,增加了业绩比较标准的提示性说明;在理财产品投资协议之中增加了客户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在理财销售新规之中,市场之上讨论最多的是关于“业绩比较基准”的禁止性规定。如何调整银行和理财子公司备受关注。

业绩基准是未来的投资指标,是指银行从产品的过往业绩或同类产品的历史业绩中所能获得的预计回报率。

《办法》明确规定:“不得使用未说明选择原因的业绩比较基准,测量依据或计算方法,并分别或明显地用绝对值和区间值显示绩效比较基准”;同时明确“不得公开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

某国有银行的一位投资者告诉记者,目前该行已经以区间或相对业绩基准的方式展示了基准,并提供了计算依据,所以整体整改压力不大。

有各种方式显示

因为对于如何确定和显示理财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没有统合的规定,市场之上银行和理财子公司的业绩比较基准显示方式多种多样。

记者调查发现,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调整之后的业绩基准显示方式有三种:

一是,绝对值或区间值仍显示在销售界面的“业绩比较基准”一栏中,但给出提示。例如,中国工商银行在业绩基准旁增加了一个警示标志提示:“本产品的业绩基准是投资经理结合历史经验和当前市场环境对产品策略能够实现的业绩的估计,并且不构成对产品未来的任何收入承诺。”

二是在产品手册之中显示绩效基准的衡量依据。例如,信银理财的一款业绩基准为3.7%的产品的说明表明,业绩基准是按照该产品主要投资于信用债券等资产计算的。根据目前的市场环境,理想资产的平均收益率约为4.15%。同时,根据流动性管理需求和监管要求,配置不低于5%的低流动性资产。一般来说,扣除相关税收成本之后,投资者预计可获得约3.7%。

三是采用近7日年化收益率、近1月年化收益率、成立以来年化收益率等方式直观展示收益率,并给出了计算依据。例如,招商银行的一款理财产品自成立以后的年化收益率为4.22%,并给出了相应的计算公式。

在谈到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的各种表现方式时,资深金融监管政策专家周毅钦向记者指出,理财销售新规并不要求理财公司不要用“绝对值和区间值来表现业绩基准”,但这种直观简单的表达方式,实质之上并没有说明选择业绩基准计算依据或计算方法的原因,这是金融子公司在短期内必须调整的。如果我们要继续使用“绝对数值、区间数值”的显示方法,就必须拿出令人信服的计算依据“当然,我不建议使用这种区间或数值显示,因为市场总是波动的。用一个单个的数值来估计未来波动的结果在逻辑之上是不恰当的。建议参考公募基金,用加权指数表示。”

看懂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卜振兴也表示,建议参考公款方式,采用相对收益或区间收益的方式,但要有清楚的计算方法。

记者注意到,在展览过程之中,银行理财子公司参照公募基金的理念,定义了“业绩比较基准”,例如:,中邮理财的一款产品在产品手册之中显示,该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为n=之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该指数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的年化收益率分别为0.28%、8.16%、4.42%和3%,四年平均值年化收益率为3.96%。

部分银行仍处于观望状态

值得一提的是,在调查期间,记者发现,不少银行仍在观望,并没有按照全新规的要求进行调整。例如,一些银行在业绩比较基准之中仍显示出绝对值或区间值;虽然部分银行在业绩基准旁边增加了警示标志,但在产品销售界面和产品手册之中并未显示业绩基准的确切衡量方法。北京一家银行人士也向记者表示,全新规出台以后,银行以往产品业绩基准的展示方式没有任何调整或变化。

业内人士指出,无论是全新产品还是现有产品,都需要调整全新的理财销售规范,但在这一过程之中仍存在诸多困难。

卜振兴表明目前银行理财产品存量规模较小,客户接受程度较高。全新规规定了6个月的整改期,需要逐步调整。

“部分理财产品只完成净值的表面转化,但计量方法并不完善;此外,使用单个或区间值来显示业绩基准符合投资者的偏好,一些机构担心简单的业绩基准不难让投资者理解。”融360大数据研究院分析师刘银平如是说。

周毅钦分析师进一步指出,业绩标杆是客户最简单、最关键的营销展示,影响全身。因此,银行仍十分慎重,不会急于调整业绩基准的表述。目前银行的主要问题是观望情绪浓烈。调整越迟,银行可能会因为客户的不理解而面临损失。因此,在这种囚徒困境博弈之中,很多银行要等到最终一刻才进行调整。

为了吸引投资者,市场之上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变相公布收益率、误导投资者等。从“预期收益率”到“业绩比较基准”,再到“不得单独或突出使用绝对数值、区间数值展示业绩比较基准”,监管部门打破理财产品促销中“刚兑”的意图十分显著。全新规的实施进一步考验了我行投资者教育能力和投资者理财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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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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