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7月起三种情形可免缴不动产登记费

为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减免不动产登记费。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转发《通知》,要求各地遵照严格执行。

自2019年7月1日起,宁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按照《通知》规定,对三种情形免征不动产登记费,包括: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的;申请办理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申请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同时,对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由原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550元,减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80元收取。

宁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7月起三种情形可免缴不动产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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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5

标签:宁国市   滩涂   不动产   地役权   财政部   抵押权   储藏室   林地   权属   经营权   水域   林木   使用权   情形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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