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办事处组织人员强拆房屋,被法院确认违法

区办事处组织人员强拆房屋,被法院确认违法


<京平胜诉公告第3824起>

【原告】郎先生

【代理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程波律师、李利律师、吕秋香律师

【被告】台州市某区办事处


案情简介


郎先生在浙江某街道拥有一套合法房屋。郎先生一家面临拆迁问题,但拆迁方的拆迁补偿标准与郎先生的合理预期迟迟难以达成一致,双方一直未能签订拆迁补偿协议。2018年10月11日在郎先生尚未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某区办事处组织大量人员将郎先生的房屋强制拆除,给郎先生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面对房屋已经被拆除的现状,郎先生没有气馁,决心将自己的权益捍卫到底。经多方考察,郎先生慕名来到京平律所,委托了程波律师、李利律师、吕秋香律师组成的律师团队代为维权。


京平律师反复研究案情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某区办事处强制拆除郎先生的房屋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于是制定了一套完备的维权方案,指导郎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某区办事处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胜诉


经过律师的努力,法院最终认可了京平律师的观点,作出如下判决:


确认被告某区街道办事处于2018年10月11日强制拆除郎先生的房屋的行为违法。


区办事处组织人员强拆房屋,被法院确认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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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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