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比尔盖茨的离婚事件被炒得云霄直上。
随着各种消息的披露,我们曾经眼中那个完美的盖茨渐渐离我们远去。
取而代之的是一面是“天使”一面是“魔鬼”的盖茨出现。
人们最关心的离婚原因,盖茨也毫不避讳,坦白自己和梅琳达27年的婚姻“没有爱情”。
此话一出,我们不知道为他养育了3个优秀子女的梅琳达作何感想?估计心理阴影面积顿时看不到边际。
据《每日邮报》报道,盖茨年轻时很喜欢参加狂野派对,也是裸体夜店的常客。
创业时期,盖茨在连续两三天编写软件代码后,就会去夜店放松娱乐,还会带女郎回家,一起在豪宅“裸泳”。
至于成年和成功以后的盖茨更不必说,公开幽会情人,参加爱泼斯坦的“特别安排”。
我们说,如果比尔盖茨的婚姻没有“爱情”,那一定有“私情”。
我想把下面的这句话送给梅琳达:
没有人值得你流泪,值得让你这么做的人不会让你哭泣。--狄更斯
“27年”是一个女人一生最好的时光,梅琳达却全都用在相夫教子上,放弃了个人事业,也放弃了很多个人爱好。
待到“皱纹”爬上眉梢,霜染鬓发的时候,那个男人对她说:“对不起,我们的婚姻没有爱情”,这种残酷让人难以想象。
如果没有爱情,那过去的27年时光算什么?这不就是盖茨对梅琳达的欺骗和嘲笑。
即便最后,盖茨让梅琳达成了全世界最富有的女人,但青春却一去不能复返了,青春无价啊!
那么多的钱,无论梅琳达花不花得完,但她剩下只有遗憾,也祝愿梅琳达尽量抢救自己的好时光吧。
所以女人无论是嫁给谁,哪怕是聪明绝顶,温文尔雅的世界首富盖茨,都不能爱得太满,多给些爱给自己。
在爱情中,往往用情最深的那个人被伤害得最深。
我认为盖茨和妻子不是没有爱情,他是没有激情了。
当初,他们也是自由恋爱,是因为互生好感才走到一起的,要不然凭盖茨的个性是绝不会将就的。
归根结底,比尔盖茨是想永远保持恋爱的感觉,而这个,只有年轻貌美的新人才能给他。即便这样,他也不应该用一句“没有爱情”来伤害妻子。
或许,盖茨的智慧是”超凡脱俗”的,但是他的身体却和凡夫俗子没什么区别。
他的“欲望”和别的男人没什么区别,甚至有些扭曲,这就是“天使与魔鬼”并存的真实盖茨,你还崇拜他吗?
在人们普遍的认知中,
爱情是让你怦然心动的那个人;
爱情是让你愿意为他(她)赴汤蹈火的那个人;
爱情是让你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那个人;
爱情是可以激发你所有热情的那个人;
爱情是能让你发生巨大改变的那个人。
这些都不算,最重要的是两个人彼此同时都有这种感觉。
我相信自由恋爱之初,几乎每个男人和女人都经历过这种“爱情”,这是一种规律,也是一种自然现象。 盖茨也应该不例外。
但是,两个人不能永远处于这种比较亢奋时期。
随着两人相处的时间变长,一切都将变得习以为常。曾经的“爱情”也逐渐转化成“亲情”,不再有怦然心动的感觉了。
为啥人们都说“7年之痒”呢?这个痒到底在哪里?那就是出现了审美疲劳呗,“神秘感”也会随之丧失。
试问,哪个男人会为“一碗凉水”着迷呢?这段时期,也正是男女出轨的高峰期。
而男人天生喜欢猎奇,比尔盖茨这种有创造天赋的人自然也更加不例外。所以他才有了如此让人瞠目结舌的举动。
西方人与东方人的在看待这个问题观点是有区别的。
西方人认为,个人私生活只要不违法,一般对个人影响不大。
而东方尤其是中国几乎都是一票否决制。中国人普遍认为,如果一个人“德”不行,就不能“安身立命”,就无法“载物”。因此中国的教育系统也是从“德”开始的。
中国人在赞美一个人的时候常用“德高望重”一词。孔子在对人规劝时也会说“君子要好德如好色”。
孔子当然知道“好色”是人的一种强烈无法摆脱的天性,他只是希望人们对“德”的追求能动性要与之“比肩”。
假设比尔盖茨出生在中国,这事就麻烦了。私会旧情人不说,还在家里开裸泳派对,估计会被大家的吐沫星子淹死。
自古人们为啥都歌颂“天长地久”的爱情?不就是因为现实中能够做到的太难了。
时间在改变,人也在改变。也许当初在两人一起发誓“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但是若干年后,当岁月漂白了激情,锅碗瓢碰出各种焦虑,两个人之间再无神秘而言,他们还能一起走多久呢?
伊能静接受鲁豫采访时有一句话,我觉得非常好,她说:
爱情来了,你就尽情享受着眼前的好风好水。如果有一天,时间告诉我们爱情已经死亡,我也会欣然地接受,因为我知道我对爱的义无反顾。
或许这句话是说给梅琳达听的,希望她会欣然接受这个结局,因为她爱得真是足够“义无反顾”的。
我是春城花草香,听风赏雨 ,采菊南山,希望送你一段轻松有趣的时光
页面更新:202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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