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费标准
征求意见稿中,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分类实施:
财政拨款类保育教育费,规范园每生每月740元、示范园每生每月820元。
自收自支类保育教育费,规范园每生每月900元、示范园每生每月1000元。
此外,周一至周五,延时托管费继续执行每生每月80元的收费标准。
二、执行范围
市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执行范围包括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航空港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等行政区域。
三、保教费收取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四、公办幼儿园不得跨期收费。
五、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入园保育教育费减半收取。
六、意见反馈时间、方式: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8月31日至9月30日。
征集意见反馈渠道:市发展改革委电子邮箱wjjsgc@163.com,市教育局电子邮箱zzsyjfzzx@126.com。
书面意见邮寄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互助路70号6号楼502室(市发展改革委)、郑州市中原西路40号212室(市教育局),邮政编码450007。
电话:市发展改革委0371-67189772、市教育局0371-67439988。
此外,市民还可以登录郑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提出意见
来源:河南学前
页面更新: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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