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传来消息,法院依法认定未成年人直播打赏无效、直播平台全额返还打赏金,这个决定好!
我们知道,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而敏感的群体,为此,2020年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2021年6月1日正式实行。
其中第五十条 禁止制作、复制、出版、发布、传播含有宣扬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迷信、赌博、引诱自杀、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舞台艺术作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
第五十五条 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戏游艺设备、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不得危害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上述产品的生产者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注意事项,未标明注意事项的不得销售。
按道理,我们的规定还是比较符合实际的。
但在现实执行中,比如上面提到的直播打赏,属于什么范围呢?
是不是未成年人就没有使用金钱的自由呢?
是不是给未成年人看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定级呢?
咱们一个个来。
第一,未成年人大多数人没有收入,或者有收入要由监护人管理。这样,她们的支出也应该由监护人管理和监督。比如学费,玩具费,未经监护人允许的支出,确定是未成年自行决定的,一律无效。比如打赏,买礼物。明知没有得到监护人许可,仍接收未成年人打赏,礼物,要按照欺骗、诈骗进行处罚甚至入刑。
第二,未成年人使用大额资金要严格管理。比如200元以上。购买零食、小礼物也要有一定监管。这个自由可以给一定的程度,比如规定不同年龄段的。
第三,影视、传媒作品定级势在必行。像抖音、快手等毫无节制的播放作品,未成年人毫无原则的观看,绝对影响身心健康
页面更新: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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