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秸秆焚烧 发现问题严肃问责

为做好今年秋冬季、明年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和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有效防止秸秆焚烧污染,坚决遏制因秸秆焚烧带来的环境空气质量恶化,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开展2021-2022年度秸秆焚烧管控,发现问题将进行严肃处理。

2021年9月30日-2022年5月末,市生态环境局将组成10个专项巡查督导组,在鞍山境内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巡查,重点是高速公路和铁路(含高铁)两侧、国道(省道)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地带,腾鳌机场周边8公里区域,山地林地周边区域,空气监测子站周边2公里半径区域。巡查内容包括焚烧秸秆、荒草、垃圾和祭祀烧纸等,确保辖区范围内“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见一处黑斑”。同时,督促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率,确保综合利用率达到88%以上。

此次秸秆焚烧管控工作,将从三方面进行严管,将加强网格化管理,压实属地责任。本着“市级督导、县(区)负责、乡镇(街道)为主、村(组)联防”的网格化管理原则,严格执行网格责任人、监管人24小时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确保属地责任落实到位。强化部门联动,维护管控秩序。公安、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将联合行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行政,共同维护秸秆焚烧管控秩序。强化追责问责,严格责任追究。对于发现的火点问题,严格按照《辽宁省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办法》和《鞍山市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处理,被国家和省级卫星遥感监测发现并确认属实的火点,每处火点处罚所属区域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20万元;对秸秆焚烧管控不力的地区或部门,一律启动问责,对于屡次发现的,要提级启动问责,对空气质量保障期间发现火点的,将从严从重处理,切实将责任落实到人。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士介绍,焚烧秸秆有很大的危害,焚烧秸秆在大气中产生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有黏膜的部位刺激较大,严重时导致支气管炎等疾病的发生和加重,威胁人与其它生物体的健康。同时,易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焚烧秸秆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还会降低土壤肥力,造成农田质量下降。更为严重的是土壤中的有机质在高温下极容易损失,而土壤有机质中的含氮量是秸秆的10倍以上,焚烧秸秆还会破坏土壤结构,很容易导致土壤肥力退化,农田质量和农作物的生长因而受到较大影响。市生态环境局也发出倡议,号召广大农民朋友一起行动起来,自觉抵制秸秆露天焚烧,共同维护家乡的蓝天,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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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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