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多年前的事,发生在老家一个地方,好像当时一个13岁左右的孩子身上。
当时发生在中午放学后,孩子们回家路上,三轮车驾驶员看到要发生碰撞,就马上停了下来。
然而,当时三个女学生,还是有一个女学生撞上了停止的三轮车。
三轮车司机说:“我停下来了,你又撞上来了!”
没有什么事,大家就都走了。
令人意外的是,那个女孩子回家后就发病了,还没有送到医院就死了!
孩子的家长把三轮车司机告上法庭,说是撞死了自己的女儿。
当时司机感觉很冤枉,早就发现了他的女儿,自己的三轮车都停下来了,是她自己撞上来的。
法庭调查另外两个女生,确实是三轮车停下来,他女儿躲避不及自己撞上的。
死者父母坚持不干,非得要个说法,最后只能尸检。
尸检结果出来了,死者有先天性心脏病,死者是因为受惊吓而心脏病发作而死!
事情到这应该完结吧!
然而死者父母,因为去年孩子才体检,孩子有心脏病,学校没有通知家长。如果通知家长了,他们一定会提前治疗。
因为这,又把学校告上了法庭!
法庭调查发现,体检记录上有孩子有心脏病的记录,并且注明了病必须治疗。因为当时通讯条件的问题,没有及时通知家长。
最后法庭宣判,学校承担次要责任,没有尽到告知义务。
故事的结果,超乎我的想象!如果能告知孩子的父母,或许及时治疗孩子不会出事。只是我的假设。不管任何人,干什么工作,最好要认真一点,不要为你的马虎,让别人付出巨大的代价!
页面更新:2024-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