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私企的打工人处境远比你知道的残酷


近日,人社部、最高法联合发布10个超时加班典型案例,为企业“划红线”,明确指出#奋斗不是用人单位规避法定责任的挡箭牌#!法官解读:①被迫超时加班,劳动者可大胆说不,有权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人民法院认定相关约定无效;②若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发现用人单位违法用工情况,司法和行政执法可合力进行约束。

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这种工作制度当然好,但能够享受这一待遇的主要是公家单位。这些单位的员工除此之外,还有年休假、法定节假日、探亲假、女工还有产假、哺乳假等。至于私企,大城市落实相对较好,大企业落实较好,这股东风几乎没有吹进过小城市的中小企业。饱的胀死,饥的饿死,更可悲的是饱汉不知饿汉饥。

中小私企的打工人处境远比你知道的残酷

永康是浙江省工业强市,有私营企业一万多家。现在我们的劳动时间是:上午7:30到11:30,下午12:30到17:30,9个小时,晚上和礼拜天根据生产任务加班,时间不定。加不加班,不是老板说了算,更不是我们说了算,而是市场说了算。有订单,生产任务重的时候,晚上加班到12点平平常常。对于我们来说,什么星期天,什么法定节假日,统统和我们无关。

我们实行计件工资,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休息一天就一天没有收入。出门打工,主要还是为了钱吧,为了多赚钱,多数员工对适当加班是接受的,也是乐意的,如果长时间不加班,或者通知某天不用出工,反而会忧心和烦恼。

中小私企的打工人处境远比你知道的残酷

有四个问题说说我们打工人的心里话。一是如果全国统一实行朝九晚五的工作制度,我们欢迎吗?当然欢迎,谁不想多休息几天?但实行这一制度的前提是收入能维持基本生活,否则就是一句空话。如果需要找兼职才能维持生活水平不降低,那就没有意义了。

二是企业的生存不能建立在剥削压榨工人上。这是良好的愿望,和何不食肉糜大同小异。任何企业都是靠剥削压榨工人才能生存的,尤其是中小企业。难道让他通过提高管理水平、科技水平提高竞争力?既不可能,更不现实。

三是我们自愿加班吗?这个问题还真不好回答,因为我说愿意很多人会喷,但如果你不是在中小企业打工,最好闭嘴。我可以负责任地说,绝大多数打工人愿意适当加班,因为一没有反抗的资本,二为了多挣钱,三不加班也没有地方好去。

中小私企的打工人处境远比你知道的残酷

四是中小企业员工的待遇如何?我们没有住房公积金,企业只负责工伤险,劳动保险由员工自愿,费用自己承担。在有生产任务加班加点的前提下,月收入在6000到10000之间,技术员工或管理员工高一些;不用加班的办公室文员、后勤月收入在2500到5000之间。

这就是我们的真实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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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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