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烧鸡引发的血案,事情是这样的:
2019年12月24日晚,隆冬时节,在河南洛阳伊川县水寨镇,一个男子小于在酒后走进烧鸡店买烧鸡,在选购了烧鸡和鸡脚货品后,店员小韩算账一共74元钱。
小于要求摸个零,少结账4元钱。店员小韩不答应,于是两人发生了争执,期间小于进入柜台内与店员小韩发生语言冲突,并辱骂小韩,在此过程中小韩分别给利康烤卤店老板刘海民和水寨村村委委员高某(系
小韩姑父)打电话告知有人买烧鸡闹事。
之后小韩将买烧鸡及鸡爪已支付的70元钱退给小于,表示不再卖给小于烧鸡,小于在柜台内支付了4元钱后,拿起烧鸡离开烤卤店,小韩追出店外。
店员小韩与小于发生厮打,小于倒地致膝盖受伤,经检查为左腿髌骨骨折。
2021年1月26日,韩伊兵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2021年5月8日,韩伊兵出狱后提出刑事申诉,“抢东西的没罪,我保卫自己的财产却犯罪了,必须为自己讨回清白。”
对此,你怎么看?你觉得小韩应该被判刑吗?
页面更新: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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