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就溜不付钱,自行摔伤判不赔,店主反诉餐费全讨回



小刘与2个小混混在清明前“踏青”时转悠到某乡镇一个休闲农庄,吃完就开溜不付钱,店老板边让人打报警电话边出门追赶,慌不择路的小刘自己绊倒电瓶车店铺门前的3辆电瓶车而摔伤,后起诉向饭店索赔因摔伤产生的一切费用,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法院的“不赔”判决让周围群众拍手称快。

曾经是留守儿童的小刘,父母离异后仍各自在外打工,谁也不管他,交由爷爷奶奶看护,初中毕业就窜到社会上混,常年带领一帮小混混在镇上几个小饭店轮番吃白食,几十元、百把元的餐食常常是吃完嘴一抹就走人的,如果店家强行讨要餐费,那停放在门外的送餐车肯定会瘪胎、当晚店家的窗玻璃肯定会碎裂,报警多少次,因损失够不上罪,他像流浪狗一样身无分文也赔不了,警察抓了也只是批评教育一番了事。所以店家也就不敢惹他,免得自找麻烦。

吃完就溜不付钱,自行摔伤判不赔,店主反诉餐费全讨回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这回小刘带着他的2个“兄弟”去别的乡镇“踏青”,在某著名的农庄吃完320多元的餐食、酒水后,先后开溜,被收银员发觉后拔腿就逃,店老板一边让收银员打电话报警一边盯着领头的小刘追赶。3人慌不择路,出了农庄后逃跑中的小刘绊倒了一家电动车销售店铺门前3辆新车,又重重地甩滚在路牙上,造成左肩胛骨折,头脸部挫伤。花去医疗费1.8万余元。

吃完就溜不付钱,自行摔伤判不赔,店主反诉餐费全讨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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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刘出院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农庄赔偿致其摔伤的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名誉损失费等各项费用合计5万元。某农庄老板提出了请求小刘支付320元餐费的反诉。电动车销售店也向法院提出要求小刘赔偿3辆损坏的新电动车7378元。

吃完就溜不付钱,自行摔伤判不赔,店主反诉餐费全讨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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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三个诉讼案件间有牵连关系,法院开庭进行合并审理后,认为原先小刘违背了“就餐后付款结账是普通公众均应知晓的社会常识”,在被告某农庄用餐后企图悄悄溜走,不支付320余元的用餐费的行为属于吃霸王餐的行为。被告某农庄老板边让收银员打电话报警边亲自追赶,属于正当行为。原被告双方之间有相当的距离,并未发生肢体接触和冲突,原告摔倒受伤纯粹是意外,与被告的自助行为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被告没有过错。故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小刘的诉讼请求,同时判令小刘支付某农庄老板320元的餐费。

对于电瓶车的损坏,损坏部件可以由原厂提供配件置换修复,不赔整车。经咨询专业车损评估机构,判令小刘赔偿3辆电瓶车配件和人工修理费620元。

诉讼费用减半后加专业评估费用共1494元由小刘承担。

结语:

这是一起因“吃白食”引起的民事纠纷。小刘长期以来吃饭不付钱,养成了他吃“吃白食”的恶习。这次他遇到了为使自身合法利益不受损而穷追不放的店主,他终于栽了;还要承担超千元的诉讼费用。真应了那句俗话“偷鸡不成蚀把米”。

庭审中小刘受到了人生中第一次正规的法律教育,相信他今后的行为处事应该不敢再这样无法无天了,会听从法官的建议找个正经事做,不再做街头混混了。

人们听闻此案后都在为法官这个判决叫好,这是因为本案的“不赔”判决让吃“吃白食”的人为违背社会常识的行为买单,明确否定了社会上某些人“我伤我有理”的错误认识;同时,正直的法官对损坏的电瓶车作出该赔多少就多少的符合事实的判决。

该案件充分体现了人民法官忠实于法律、维护公平正义职责担当。人们拥护这样的判决,赞扬这样的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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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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