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拐32年的孩子终于回来了,警察劝我不要追究人贩子

广西桂林一个网友的哥哥从小被人拐走,家里寻亲多年未果,32年后,警方回应称已经找到当年丢失的孩子。


按照苦情伦理剧或者是寻亲节目的发展逻辑,接下来就应该是催泪认亲,双方痛哭流涕的感人场面出现了。

可是事情却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被拐32年的孩子终于回来了,警察劝我不要追究人贩子

丢孩子的家庭发现养母就是当年拐走孩子的保姆,因此坚决要求警方追究其法律责任。

但是被拐的哥哥态度截然相反,第一次和亲生父母见面时,明确表明不想养母坐牢。

我曾经写过一个类似的故事,重庆男孩刘金心被保姆拐走,二十多年后,保姆出于所谓“良心谴责”也好,“把孩子养废了”不愿再承担责任也罢,总之是跑去“投案自首”了,主动要给孩子找到生母。

生母后来确实找到了,但是刘金心说什么也不愿追究“养母”责任, “我不想我妈出事,如果她坐牢,我宁愿不认亲生母亲,可是两边都是妈妈……”


被拐32年的孩子终于回来了,警察劝我不要追究人贩子

没办法,生母朱晓娟只能表态,为了儿子,不追究了。

作为被养大的儿子,这样的心情倒也可以理解。不能让人理解的,是警方在其中的态度。

这位桂林的网友表示,警方一直在劝她的父母放弃对拐子(保姆)的追究,让他们“照顾孩子的情绪”,不予立案。

亲生父母一下子就崩溃了:孩子被拐走了32年,现在罪犯就在眼前,可法律和情理却都不站在自己这边。

一个拐走孩子的犯罪分子,成了被同情者,都让他们尊重孩子情绪,可是自己这32年来的情绪谁尊重呢?谁会在乎他们在丢失孩子后的每个夜晚是怎样以泪洗面的呢?

整个事件里,网友的哥哥和她的父母都是受害者,可是大团圆的结局却没能迎来合家欢,如今这对失散了32年的家人,陷进了最纠结的人性漩涡。

起诉养父母,可能会失去刚刚找回来的儿子,听儿子的话不起诉,就拔不掉亲生父母心里那根刺。

这种撕扯所带来的伤害并不比当年丢孩子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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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亲爱的》剧照

前段时间因为“梅姨事件”而被网民熟知的申军良幸运的找到了儿子,当他满怀期待的接回“十分懂事”的申聪后,父子俩对养父母一家的态度依然十分微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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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军良想过追究养父母的责任,又怕孩子接受不了;尽管不干涉,但是他也会“旁敲侧击”的想让儿子减少和“那家人”的聊天。

与此同时,申聪也会劝他不要找养父母要钱,还说以后赚钱要给养奶奶买东西。

接受记者采访时,申军良说,“申聪的心还有一半在广东。”

几乎每个被拐孩子回归后的家庭,都会陷入这样的碎片式伦理困境。

除非是孩子被养父母虐待,回到亲生父母那里就像是逃离了地狱,否则对于一个从小就被拐走的孩子而言,谁在身边,谁就是父母。

拐卖儿童案件中,抱头痛哭这种画面,基本上只出现在第一次见面,接下来他们要面对的,才是真正的考验。

血缘和感情谁更重要,这道摆在孩子面前的题太难了,他们根本没得选择,也不知道该怎么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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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照顾情绪这事儿该有个起码的界限,如果说只要是孩子原谅那么人贩子就可以脱罪,养育恩情就可以抵消违法,那么按照这个逻辑,是不是被受害人原谅的杀人案也可以和解,做出社会贡献的杀人犯也可以无罪呢?

该讲法律的时候讲法律,该讲人情的时候讲人情,如果警方的共情能力强过了法律效力,那谁来维护受害者的权益?

当事人有不原谅的权利,也可以被绑架着选择不追究,但是在个人情感背后,法律是不是能够扮演一个更加公正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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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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