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出版社常用的稿酬结算形式一般有两种形式:稿酬制和版税制。
各位作者应该对于稿酬制并不陌生,但是对于版税制的了解却不是很深。今天汇文书联的小编来为大家科普一下作者个人出书中关于“版税”的基本知识。
由于“版税”的称呼,可能有很多人会认为版税是出版行业的一种税收形式。
但其实不然。
版税又称版税使用费。只是稿酬的一种计算形式,并不是作者需要缴纳的税收,是作者个人出书的收益。其实不止是出版图书可以收获版税,版税的定义中还包括上演版税、录制版税、复制版税等。
一般出版社使用作者的作品出版以后,会定期来为作者进行版税结算。
版税在我国是在20世纪初期由西方引进的稿酬制度,由英文单词royalty翻译而来。
在我国,最先使用版税这种形式来结算稿酬是在1901年。当时上海《同文沪报》曾刊登过一则向社会征集译著的招募启事,并承诺会向作者提供一部分版费,之后渐渐被称为“版税”,也是从此开始渐渐确立了版税制度。
版税在我国是有一个通用的计算方法的。
出版版税=图书定价或图书实际售价×印刷数量或销量×版税率。
在我国目前关于版税的法规是由国家版权局制定的。其中关于文字作品的版税,我国《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中有如下规定:
第四条版税率标准和计算方法:
(一)原创作品:3%—10%
(二)演绎作品:1%—7%
版税率不是固定的,一般是根据书的题材、作者的名气、市场考察来确定的。具体的版税还是以出版合同为准。
汇文书联一直秉持着为普罗大众圆出书梦的企业愿景,深知作者创作不易。汇文书联的小编和您一样热爱文学,热爱写作,热爱图书,也十分期待着中国原创文学的崛起。
所以我们在尽善尽美的保障整个出版流程的完善以后,在版税率的计算上主动给予作者最大福利,以10%左右的版税为作者进行稿费结算,尽可能保障作者收益最大化。
有出版需求可以私我。
页面更新:202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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