诋毁英雄烈士“蜡笔小新”被逮捕

3月1日,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的规定,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犯罪嫌疑人仇子明批准逮捕。

“蜡笔小新”是犯罪嫌疑人仇子明在新浪微博上注册使用的账号名称。今年2月19日,仇子明在新浪微博上先后发布两条贬低、嘲讽在中印边界卫国戍边的英雄烈士的信息在网络上热传。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巨大愤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2月20日,南京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仇子明,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介入侦查。2月25日,南京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3月1日,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犯罪嫌疑人仇子明批准逮捕。

根据2021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其中明确规定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英雄烈士用鲜血、生命捍卫祖国领土,其名誉、荣誉不容诋毁。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仇子明利用信息网络贬低、嘲讽英雄烈士,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依法应予追诉。同时,为维护英雄烈士的合法权益,在军事检察机关的支持配合下,南京检察机关决定公益诉讼立案并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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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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