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深圳湾海关同其他关区一样严查属于第9类危险货物的电池,单个电池电量大于20WH,电池组大于100WH,则判定为危险货物,如不是需提供鉴定报告证明。
危险货物需提供危包证和使用危险品车辆运输,未使用危险品车辆的将联合交通部门处罚运输8-20万,无危包证海关处罚企业10万以下/单。
具体视个体情况处罚不同!
而是不是所有的电池都是危险品?哪些标准的电池要按危险品申报?
什么是危险货物?
根据《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12)等规定,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危险货物包括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TDG,又称桔皮书)明确的物质和物品以及《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又称紫皮书)定义的危险化学品。
常见的危险品有哪些?
生活中除了危险化学品外,还有很多危险货物,农药、消毒液、免洗洗手液、消毒湿巾、锂电池、铅酸电池、火柴、香水甚至安全气囊等都是危险货物。
电池都是危险品吗?
电池的品种很多,并不是所有的电池都属于危险品,单个电池电量大于20WH,电池组大于100WH,属于危险品的可能性很高,如企业根据电池的成分参数,认为不属于危险品,企业可提交由具备资质的实验室出具的危险品鉴定报告来确认。
锂电池海运进出口的要求
锂电池属于9类危险品,UN3480,II类包装,海运出口主要是提供以下四种文件:
1: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我们俗称危包证。
2:锂电池UN38.3检测报告
3:英文版MSDS。
4:出口委托书,涵盖货物毛件体,收发货人,通知人等等信息。
常规是工厂办理过锂电池UN38.3检测报告和化工研究院的运输鉴定报告以后可以正常办理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页面更新: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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