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提出了几点医保改革的方向,包括将部分病种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报销范围;医保报销范围从本人扩大到配偶、父母、子女;单位缴费拟不再进入个人账户等。星火君整理了一下,下文与大家一起分享。关注公众号“星火保”,了解更多干货。
之前,门诊费用报销走的是个人账户,今后,如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将纳入医保统筹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从50%起步。
今后,门诊报销慢特病病种范围还将逐渐扩大。
我们的医保缴费分为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两部分,个人缴费全部进入医保账户,之前,单位缴费的30%也会进入个人账户。不过,以后单位缴纳的部分将只放入医保统筹基金,不再划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只有个人缴费划入了。
之所以这样改革,主要是为了调整统账结构后减少划入个人账户的基金主要用于支撑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提高门诊待遇。
原本我们的医保,个人账户只能参保人个人使用。改革以后,这个范围扩大到了参保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以上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都可以报销。
总体来说,医保改革让医保的利用率更高、惠及范围更广。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是个利好消息。
页面更新: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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