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牛炮轰泰国天丝:亲妈签的50年协议,白纸黑字都不认

当年签署50年合作协议的另外两方,已经出具了协议真实性的确认函,如果说儿子连亲妈签的白纸黑字都不认,那么,这到底又是谁在肆意践踏契约精神?”

近日,耗时已长达5年的“红牛”之争再度上演续集,中国红牛和泰国天丝隔空大战,中国红牛通过律师除了重申“2045年11月10日前泰国天丝无权且不得在中国生产、销售和/或授权或许可其他方在中国生产或销售红牛饮料及同类饮料产品”的立场外,还将向泰国天丝及相关人士提起侵犯名誉权诉讼,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胡说有理持续跟进中泰“红牛”之争发现,其实最核心的问题就是:红牛商标授权合作期限到底是50年有效期还是20年?对此,中国红牛方面相关负责人接受胡说有理采访时还做出了文章开头那样的表述。

中国食品产业评论员朱丹蓬表示:50年协议是四方签署的,目前已有另外两方确认其真实性,北京怀柔乡企也确认了这份50年协议的真实性,这将奠定中国红牛在这一系列官司中占据非常主动的地位;接下来泰国天丝无论法律进程还是市场推广会更难!”

中国红牛炮轰泰国天丝:亲妈签的50年协议,白纸黑字都不认

1.

中国红牛清理两个“红牛”,声明自身“权利”

此次双方隔空大战缘起于中国红牛11月16日在其官网上发布的一则声明,声明称:“近日,人民法院就中国红牛五十年内在中国境内享有独家生产、销售红牛饮料的权利作出认定……肯定了中国红牛的合法权益,对侵犯中国红牛独家经营权的行为给予了明确的打击……”。

中国红牛炮轰泰国天丝:亲妈签的50年协议,白纸黑字都不认

声明中中国红牛提到的侵权行为,指的就是泰国天丝方面2019年陆续在中国市场生产销售另外两款“红牛”,即红牛安奈吉饮料”和“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

据了解,泰国天丝一直认为,中国红牛对“红牛”商标使用权只有20年,已于2016年期满。也正因如此,泰国天丝方面于2019年在中国市场推出另外两款包装与中国红牛几乎相同的“红牛饮料”。

但是,中国红牛坚称,1995年由中国红牛与泰国天丝以及另外两家股东四方签署了“五十年”合作协议,其中明确约定:50年之内,只有中国红牛才能独家生产销售红牛饮料,其他企业若有类似行为即违法。

中国红牛相关负责人介绍,上个世纪90年代,泰国天丝红牛饮料产品不具备市场条件不能在国内销售,1995年11月10日,华彬集团董事长严彬代表中国红牛与泰国天丝及其他两家国企商谈合作,准备将红牛饮料引入国内。当时外资企业批准成立合资公司的上限是30年,为了保证国企利益和四方长久合作,四方签署了50年协议。为获得工商注册登记,随后四方依据该协议约定的权利与义务,又签署了一份30年合资合同交给深圳工商部门审批,工商部门最后审批的经营期限暂定为20年。

然而,在距离50年到期还有20多年时间之际,市场上却真的出现了多款“红牛”饮料,除了中国消费者喝了20多年的罐体标注为“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外,还有就是被中国红牛指为是泰国天丝在中国违法生产的红牛®安奈吉饮料”和“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

胡说有理在超市里也发现了上述产品,如果不留意,这些在货架上摆放在一起的三款“红牛”非常相似,只有底部的文字和罐体拉环有所不同。

中国红牛炮轰泰国天丝:亲妈签的50年协议,白纸黑字都不认

对于泰国天丝推出“红牛”饮料的行为,中国红牛当然不能坐视不管。今年7月12日,胡说有理曾报道《警告!中国红牛首次亮出这份协议细节:谁再卖这两罐“红牛”,谁将面临法律风险》。

随后的10月,中国红牛向枣庄中院提起产品侵权诉讼,并提出一项行为保全申请,欲借此喊停天丝集团当前在中国的经营行为。10月29日,枣庄中院出具《民事裁定书》,中国红牛的诉求得到法院支持:天丝集团应立即停止并且不得继续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包括自行生产、销售或许可其他第三方生产、销售天丝红牛饮料产品)。

于是就有了11月16日的中国红牛“捍卫权利”的声明。

2.

泰国天丝回应,反遭侵犯名誉权诉讼

针对中国红牛对红牛饮料的“权利”声明,11月18日,泰国天丝发声明回应称:“截至今日,各审理法院从未就‘红牛’系列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作出对严彬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有利的任何实体认定、裁定或判决”。

泰国天丝在声明中甚至还指责红牛维他命有限公司董事长严彬,称中国红牛的声明是严彬“利用其实际控制的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自欺欺人发布的不实声明”。

泰国天丝还指称:“严彬先生曾通过捏造事实、有意欺骗的方式误导山东省某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29日作出错误的行为保全裁定”,但“11月10日法院召开听证听取我方辩论后,已于2020年11月13日作出解除该保全裁定的最终裁定。严彬方在明知保全裁定已经被法院依法解除的情况下,还公然继续通过合资公司向社会公众散布谎言、故意曲解法院裁定颠倒黑白、误导公众,显然别有用心”。

对于天丝的声明,11月21日,中国红牛代理律师很快又发布声明怒怼。值得注意的是,双方声明中都确认了一个事实,即枣庄中院在裁定下发半个月后,又于11月13日以一份新的《民事裁定书》解除。

中国红牛炮轰泰国天丝:亲妈签的50年协议,白纸黑字都不认

对于解除的原因,中国红牛声明中称“完全系根据案件最新情况,尤其是‘情况紧急’状态已经消除,才解除了对泰国天丝的行为禁令”。

尽管如此,中国红牛声明还表示:“枣庄中院并未采纳泰国天丝在复议中所提出的所谓七项意见……更未改变其对中国红牛在《协议书》项下50年独家生产销售权的认定。中国红牛11月16日《声明》完全合法且有事实依据”。

中国红牛声明中还特别提到,《天丝声明》违背基本的商业道德底线,无端对严彬先生进行恶意诽谤和人身攻击,并散布于公共网络,传播范围广泛,影响极为恶劣,严重损害严彬先生名誉权及中国红牛合法权益,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对此,中国红牛律师称,“已取证完毕并将代表严彬先生及中国红牛向泰国天丝及相关人士提起侵犯名誉权诉讼,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再亮50年协议,炮轰天丝“儿子不认妈亲笔签名”

“中国红牛能够在中国做强、做大,全部是基于当年由中国红牛与泰国天丝以及另外两方签署的50年合作协议,特别保证中国红牛独家长期在国内生产和销售红牛饮料产品的权利”,中国红牛相关负责人接受胡说有理采访时表示,也是因为有了这份协议,红牛中文商标得以注册成功、市场准入相关文件获得批准。

据了解,这份协议书中,中国红牛签字方是严彬,泰国天丝签字方则是由泰国天丝董事、许书标之妻帕瓦娜亲笔签字。然而,2012年许书标去世后,许氏家族子女十一人对其父授权、其母亲亲笔签署的这份50年协议确定的合作关系产生严重分歧,泰国天丝只想与红牛中国结算、散伙。

在此次11月18日泰国天丝的声明中,泰国天丝更是直接称:“合资公司的经营期限是20 年,且已于2018年9月29日到期而股东未予延期……所谓‘协议书’和更长的经营期限,纯属毫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无稽之谈”,并称严彬方“公然在合资公司经营期限届满后继续违法生产、销售红牛产品,这无疑是对法律、对政府法律文件、对契约精神、对司法权威的肆意践踏”。

然而,中国红牛在此次声明中,再次亮出这份1995年11月10日签署的协议书和《合资合同》的具体条款称:“合资公司(即中国红牛)的产品的商标是合资公司资产的一部分”,“据此,泰国天丝在2045年11月10日之前不得在中国生产、销售红牛饮料及同类饮料产品”。

至于泰国天丝在声中称这份协议书和更长的经营期间“纯属毫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无稽之谈”,中国红牛相关人士还向胡说有理透露,协议书中另外两个签字方都已出具确认函,证明该协议的真实存在。

“如果说儿子连亲妈签的白纸黑字协议都不认,这到底又是谁在肆意践踏契约精神?”中国红牛该人士如此表示。

4.

中国红牛指天丝公然违法、非法牟利

胡说有理注意到一个有意思的细节,泰国天丝此次声明中提到,中国红牛于2018年9月29日到期。然而,中国红牛在此次声明中称:在2018年中国合资期限到期之前的2017年,泰国天丝就已经违反《协议书》与广州曜能量饮料有限公司开展合作,利用其生产线和“蓝帽子”(保健食品证书)在中国非法生产和销售红牛饮料产品,之后在中国违法推出了“红牛®安奈吉饮料”和“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并故意采用与中国红牛几乎相同的金罐包装/装潢,导致消费者误认为是“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损害数以亿计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泰国天丝却借此非法获利超亿元。

中国红牛还称,2014年(在《协议书》50年合作期限仍剩余长达31年之际),泰国天丝违反《协议书》和《合资合同》的规定,突然停止供应香精、香料,并发函要求中国红牛停止使用其合法拥有且使用了长达20年的红牛商标,随即发起了十多件违法诉讼,非法致函北京工商部门,阻扰中国红牛依法延长经营期限,导致中国红牛自2019年停产至今。2017年,泰国天丝还对中国红牛“金罐”生产商奥瑞金公司提起诉讼,导致其市值暴跌上百亿元,广大股民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5.

专家:50年协议合法认定,中国红牛将占据主动权

对于中国红牛指泰国天丝在中国违法生产的红牛®安奈吉饮料”和“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主管的《中国市场监管报》今年8月份曾刊登头条文章称:今年以来,不少超市都有几种不同版本的红牛摆放在一起,由于名称和外包装相似,价格差不多,不少消费者感到“傻傻分不清”,然而专家人士表示,3种红牛成分存在明显差异,2个版本的“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成分也有所不同,有具有保健功能的保健食品,有普通食品,完全属于不同类别的食品。该文章称:“外包装却极为相似,混在一起卖,很容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中国红牛炮轰泰国天丝:亲妈签的50年协议,白纸黑字都不认

面对市场各路“红牛”,中国红牛在此次声明中再次重申表示:泰国天丝在2045年11月10日之前无权且不得在中国生产、销售和/或授权或许可其他方在中国生产或销售红牛饮料及同类饮料产品。“中国红牛将继续在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各地法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追究泰国天丝在中国违法生产、销售非法红牛饮料产品的法律责任”。

“当年四方签下的50年合作协议,目前中国红牛已经取得了另外两个签字方的确认,现在的国企股东也已经认可。也就是说,中国红牛已经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这份50年合作协议的合法性、合理性、存在性。人民法院对该协议的认定也不容当事方通过发布声明和制造舆论质疑,在后续的庭审中合法辩论即可”,中国食品产业评论员朱丹蓬向胡说有理表示,50年协议的当事人确定和人民法院合法认定,将奠定中国红牛在这一系列跨境官司中占据非常主动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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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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