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日,白先生在回单位宿舍的途中,不慎摔下弱电井(弱电井盖的井盖未盖),造成右足骨折,做了手术因无法行走需要休息三个月。王先生的情况属于工伤吗?这次受伤谁来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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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故白先生的情况不属于工伤。
其次,根据《民法典》规定,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窨井的管理方应该承担白先生的损害赔偿责任。
最后,人身损害包括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页面更新: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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